正文_第四十一章(4) 獄 中 悲 歌

湯安忙過去接過了勞動犯手中的東西,放在了鋪板上,張老大又說:“簡如錦,把你的東西收拾一下,到九監去。”

簡如錦抱着自己的東西走了出去,監門被鎖上,跟着九監又傳過來開監門的聲音。

許軍華立即跑到了風坪中,對着上方的鐵網喊話:“五哥,剛纔從我們監子調了一個人到你們那,叫做簡如錦,跟我關係不錯的,請你照顧他一下。”

九監傳來了祁連武的回話:“軍華,你放心,你打了招呼,不會讓他吃苦了。”

許軍華走了回來,吳智的神志稍微地恢復了一些,開始一個個地打量監子裡的每一個人。許軍華同他講了會兒話,監門口又來了兩個人,是中級法院的,對着監子時問:“誰是李山橋?過來接判決書。”

李山橋站起來,接過了判決書,在法官送進來的送達通知書上籤了名,蓋了指模。法官問:“李山橋,你上不上訴?”

“上述。”李山橋回答。

法官說:“上述的話,在十日內,將上訴書一式兩份遞交我院或直接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述,明白嗎?”

李山橋問:“上述書怎麼交到中院去?我又不能出去。”

法官回答:“讓你家裡或者律師遞交就行,也可以交到看守所,由看守所轉交。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沒有了。”李山橋說。法官走後,李山橋立即翻開判決書來看,伍連志在旁邊問:“判了多少年?”

“十三年。”李山橋黯然地說。

“拿過來我看看。”嚴偉伸出手,李山橋便將手中的判決書遞了過來。嚴偉接到後,略過了前面的事實和辯論部份,去看判決結果。

…….以吳智爲首的搶劫暴力團伙,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蒙面、持刀入室、攔截交通工具進行搶劫、入室盜竊,並殘忍砍傷、打傷數人,搶劫後實施暴力*,手段特別殘忍,性質特別惡劣,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應予嚴懲,經合議庭合議後判決如下:

吳智策劃、參與搶劫九起,盜竊兩起,系搶劫團伙首犯。吳智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麻竹青策劃參與搶劫九起,盜竊一起,並參與對婦女的*。系搶劫團伙的主犯。麻竹青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牛暢策劃、參與搶劫三起,盜竊兩起,參與對婦女的*,系搶劫團伙主犯。朱暢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力終生,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李成策劃參與搶劫五起,盜竊兩起,參與對婦女的*,系搶劫團伙主犯。李成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許運河參與搶劫兩起,參與對婦女的*,系搶劫團伙主犯。許運河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力五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力三年,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力八年。

李山橋參與搶劫三起,系搶劫團伙主犯,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力五年。

底下還有四人,被依次判了十一年、十年、八年、五年的,後面的兩人註明了參與搶劫兩次和一次,在犯案時未起主要作用,系從犯。判決書的最後是簡如錦,法院認定他爲搶劫團伙提供犯罪線索,雖未參與搶劫,但有實際上的分髒,構成了搶劫罪,判處了有期徒刑三年。

嚴偉看完後,將判決書遞還給李山橋後,發表了議論:“李成不高,判了兩個無期,一個三年,最後還是無期,等於他只是犯了一種罪,我看他是不會上訴的了。”

李山橋說:“要是沒有那兩個特別,也不會判這麼重了。”

嚴偉又說:“朱暢也不高。一個死緩,一個無期。還有個七年,執行死緩,有什麼好上訴的?麻竹青被判了兩個死刑,上訴也沒有用處。就算減去一個死刑,還是死刑,不可能把兩個死刑都改判了。倒是你們老大,判了一個死刑,一個八年,只要不打成首犯,不是爲頭的。上面有人活動,還是有希望改判。”

李山橋說:“吳智是不該頂了這個頭的。我們死就死在許運山手裡,他要不是見着那個女的漂亮,那種時候還要去弄一盤,可能還不會出事,麻竹青沒有這次*,也不會判死刑的。吳智喊都喊不住,都是他們自己找死的。”

聽到議論,吳智終於答了話:“他們這些人就是不聽話,在那裡搞了那麼長的時間,還要想着去打排炮,我都急得直跳腳,生怕又來了人,被發現了。我只好又上樓去喊他們快走,我上去時麻竹青也脫了褲子,跟那女人正來勁,我喊了幾聲快走,他不聽,還在用力地頂。我氣不過,上去對着他的屁股踢了一腳。他下來後還埋怨說:正過着癮,還沒出水呢!氣得我罵:你想找死也別拖累我們,他才罷了休。”

李山橋又嘆息道:“麻竹青本來就是孤兒,跟着他奶奶長大的。現在奶奶也死了。他討了個老婆,生了個女兒快三歲了,他抓進來後,老婆要跟他離婚,他便同意了,簽了字。沒有一個人來看過他,送錢來的。開庭的時候,家裡也沒有一個人來。還是我媽買了些東西給他吃,中午纔沒餓着。本來我倆是最要好的了,不知他被送到了幾監,在那邊過得好不好?”

吳智說:“他被送進了七監,跟溫如玉關在一個監子。嚴友來同何明凡關在六監。現在正好是八個人,夠上一桌了。我帳上還有兩百塊錢,明天給他訂兩份菜,給竹青搭過去。山橋、你以後出去,去看看他的女兒,好嗎?”

李山橋回答:“好的。你不講我也會去的。不知找不找得到?”

吳智說:“你費心去找,先問清他老婆嫁到了什麼地方,應該找得到的。山橋,你的任務完成沒有?我幫你做點。”

李山橋說:“老大,你才接到判決書,心裡不好受,還是休息一下。”

吳智搖了搖頭:“沒關係的。我們邊做邊說說話,弄成這個樣子,是我對不起你們,沒把你們帶條好路。”

李山橋動情道:“老大,都到這個份上了,還說這些幹嘛?你還是上訴吧?說不定會有線生機的。要你姐夫幫幫忙。”

щшш⊕ TтkΛ n⊕ ¢ ○ 吳智苦笑:“他也只不過在檢察院,連個股長都不是,只是個副股長,幫不上什麼忙的。”

李山橋說:“他在這條線上,關係比較熟,總會有些辦法的。”

吳智道:“上訴肯定是要上訴的,就算沒有希望,也要儘儘力。明天開始就寫上訴書,我要好好寫寫。”

李山橋說:“等會周所長來,我就問他要紙和筆,咱們盡力爭取。”

當天夜裡,李山橋陪着吳智講了半宿的話,幫他消解。第二天,李山橋對訂菜的周所長報告,要紙要筆寫上訴狀。周所長答應了,過了會就給他送來了。十來張信箋紙和一支圓珠筆芯,吳智便對照着判決書,爬在鋪板上,很認真地寫起上訴書來,他寫了四、五頁紙,上述書的內容主要是第幾次搶劫,他沒參與,第幾次搶劫沒有使用刀具威脅、打人,第幾次應該定性爲盜竊,而不是搶劫等等。寫好後他又抄了兩份,然後交給了周所長呈交。周所長說,一定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呈送到法院去。

過了兩天,吳智心情開始平靜,情緒也開始穩定下來。嚴偉讓他同許軍華、伍連志四個人在上面吃。吳智吃東西不象許軍華那麼貪,什麼好的都想自己吃。他時常夾些菜給李山橋,也給些煙給他抽。沒事的時候就幫李山橋做彩燈,同李山橋說話。這個時候,嚴偉等人也能同他說上話了,感覺到他的人不象他以前所犯的事那麼兇殘,對監子裡的人也不象許軍華那麼想着去整。他從不參加打人,笑的時候,旁邊的一顆犬牙露出來,顯得有些幼稚、詳和。嚴偉有時偷偷觀察,從他身上怎麼也看不出是個判了極刑的兇殘的搶劫團伙的老大。

就在吳智戴上腳鐐手銬的一個上午,首先是吳智被帶了出去。他拖着腳鐐,一步一步地走出監門。沉重的鐵鏈拖地聲在走廊中響聲,這種聲音在看守所裡是一種極爲陰森、恐怖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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