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上面就公佈了拆遷安置的原則,分三種,可以選擇貨幣化安置、安置房安置,還有第三種,房票安置。
琳琅看了下三種方式,發現上面顯然是力推房票安置,因爲選擇房票安置,給的好處特別多。
三種方式,在其他房屋計價方面沒什麼不一樣。
但她要選擇房票安置的方式,可以多給房屋估價10%的獎勵;另外,能以建築成本價2000元,增購20平方米的房子。
如果在簽約期限內搬遷的可再增加房屋估價10%的獎勵,這是簽約獎勵。
另外,買房時還有獎勵,如果使用房票買房,只要使用的房票金額超過了70%,就會按使用的房票金額的10%,再獎勵一次。
前前後後最高多增加30%的錢,然後還有20平方米的平價購買資格。
而房票安置的樓房,琳琅也看了,大概是本縣第一次搞這樣的事,所以房源都不錯,且是現房,還標了價格,並未大幅上漲,顯然,是想借着這第一次房票的成功,以後推廣房票。
等推廣成功了,以後的房票安置可還這麼公平老實,可就不一定了。
所以這一次是一個機會,讓原身一下子就多出不少錢,也難怪張芸芸會阻止了,顯然在她看來,原身沒有資格擁有幾十萬的財產。
不錯,琳琅打算選擇房票安置,因爲直接拿錢不划算,至於安置房,還沒建,還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建好,琳琅可等不及,就是建了肯定也是在偏僻的地方,且,縣城的安置小區一般人員素質不好,居住環境不好,琳琅也不想住在那種魚龍混雜的地方,所以打算拿房票安置,可以選好的小區,同時,能拿更多的錢。
當下琳琅便選擇了房票安置。
大概第一次搞,所以官方態度很積極,房票很快發到了琳琅手上,在簽約期限內搬遷,房票的補償也拿到了。
——其實她根本不用搬遷,因爲她本來就還沒搬進去,然後就遇到了這樣的事,之後就沒搬來搬去了,繼續租原房東的房子。
目前琳琅拿到手的房票補償有:房屋評估價,獎勵,裝修補償,搬遷費。
裝修補償,一平方米一千塊,一共十萬。
搬遷費較少,可以忽略不計。
房屋評估價,是按五千塊計價的,一共五十萬。
獎勵,兩個10%的獎勵,都是按房屋評估價來獎勵的,一共十萬。
一共七十萬。
還有十八個月的臨時安置過渡費,這個不在房票金額內,每月由政府發放,一個月發一千塊——按每平方米十塊發放補助。
雖然不算特別多,但這七十萬,扣掉原身的三十萬貸款,再扣掉原身本來就有的十萬,相當於原身剛買了房子,就多得了三十萬塊錢。
將來用房票買房,只要超過70%,還能得到一個10%的補貼,零零散散加一起,在這次拆遷中,原身得到了四十萬,讓一個本來手頭只有十萬的人,瞬間手頭輕鬆了起來,財產從十萬,飛漲到了五十萬,也難怪張芸芸會阻止了,畢竟要按原身現在的工資,每個月都是月光,永遠也攢不下來錢,生活一直貧困,這才符合張芸芸給原身的人生規劃。
要是有五十萬的財產,那還叫貧困嗎?自然不符合張芸芸給原身的人生規劃,那自然不行。
不錯,琳琅覺得,張芸芸給原身搞了個人生規劃,這個人生規劃是,一直窮困潦倒。
張芸芸沒想讓原身掛了,估計不是良心發現,更有可能是,張芸芸沒法讓原身掛了,當然了,原身掛了,對張芸芸也沒什麼好處——畢竟那樣一來,就欣賞不到原身可憐的樣子了。
當下琳琅看了所有的房源,便挑了單價要上萬的縣城中心房子,原因也很簡單,這些房源中,最便宜的房源,單價只要六千,而最貴的,要一萬,這光單價,就差了四千,她想以二千的價格增購二十平方米的話,如果買最便宜的房子,就要比最差的房子少賺八萬,她能讓這八萬沒了?自然要買位置最好的房子了。
而且琳琅看了,縣城中心最繁華地段的房子,租出去,一個月租金就有兩千,這多好呢,以後沒工作了,光是這個就不怕餓死了。
於是當下琳琅便拿七十萬,全買了城中心最豪華的那個房源,再拿四萬增購了二十平方米,買了個九十平方米三居室的房子。
不用擔心增購的房子要錢,沒錢買。
在她花了所有房票後,馬上就有七萬的補償款打給她了,她用這錢增購了那二十平方米的面積,手上還剩三萬呢。
不過她還有房貸,因爲她將所有的房票都買了房子,沒折現一部分還貸,所以之前的房貸,轉到了新房名下。
新房是一個簡裝房子,如果只出租的話,不需要琳琅做進一步裝修。
不錯,琳琅打算將這個三居室租出去,因爲她跟原身的孩子兩人,不需要住這麼大的房子,也容易被張芸芸發現不對勁,暫時可以繼續住眼下的一居室房子,等兩年後,賣房費用降低,她就將那個房子賣出去,然後去省城買套小居室。
——雖然原身記憶裡沒未來房價的記憶,她不知道這個時空未來房價是怎麼樣一個走勢,但小縣城肯定不保險,省城肯定要好一點,所以她是這樣打算的。
當下琳琅將之前從拆遷小區搬出來的那些拆遷小區房東丟給她的傢俱,挑了些不錯的,放進了那個房子,然後掛着租出去了。
這兒位於縣城正中心,最繁華的地方,附近的商超、商鋪不少,自然就有錢多的人,願意一個月租這個小區的房子,畢竟這些人,大多是外來的人,不打算在一個小縣城買房子,而租房子的話,租太差的小區,也配不上他們的身份,自然租最好的小區。
所以琳琅的房子,很快就租了出去,一個月兩千。
現在她雖沒去工作了,但,一個月有兩千的房租,還有前夫一千的撫養費,另外還有,臨時安置過渡費一千,一個月四千,供她還房貸和生活,還是夠了的,起碼比之前買房子時,沒有臨時安置過渡費這一項,只有三千多塊錢,要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