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你!”林原瞪着明歌,“你去哪裡我都跟着你,不許你離開我!”
“阿原,你爲什麼對我這麼執着呀,你那會追我的時候爲什麼那麼執着?”
“我不知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覺得好喜歡你!”
“你果然只是喜歡我的漂亮,真是膚淺,是不是等我老了你就不喜歡我了!”
“不是,纔不是,我會一直喜歡你,我不是因爲只喜歡你的漂亮,我那時候看到你在人羣裡羞羞怯怯的,有男生上前搭話你的臉就立馬紅了,還會縮着身子遠離那個男人,我那時候,突然就想你當我的女朋友,後來你越是不願意,我越是覺得你好,明歌,我不是因爲你長得漂亮,我就是覺得你好!”
明歌懂了,這傢伙從小有那麼個媽,一直都想找個能和他媽反差大的,他的那個媽是個看到男人就會往上撲的女人,估計他見宿主第一面的時候覺得宿主是個見到男人就會躲的,瞬間合了他的心意,後來他越是追宿主,宿主躲的越是厲害,這麼矜持的個女孩更加合他心意了,所以他勇往直前越追越猛,不惜用上各路偏激手段。
不對,估計他那個時候得那種手段很正常,說不定現在他還覺得那種手段非常正常。
“明歌!”林原打量着明歌的神色,他幾次欲言又止的,這一點都不像他的作風。
明歌歪頭疑惑瞅着他,“怎麼了?”
“我們結婚吧!”
“求婚沒有,戒指沒有,彩禮沒有,雙方父母也沒有,這麼簡單你就想我嫁你,美的你呢!”
“那結婚推後點,我們度蜜月吧!”
明歌……
旅遊就旅遊唄,還度蜜月。
“爲什麼?”
“就是突然想起,都沒有和你一起出去轉。”
“好啊!”明歌雖然不知道林原今天抽的是什麼瘋,不過難得他願意跨出這麼一步,也算不容易,也或許,是心理諮詢師那裡對他說了什麼吧。
還以爲說出去玩只是林原的一時心血來潮,可沒想到這傢伙說狼就是虎,第二天領着明歌買了飛機票,只是這一趟還沒到達目的地,剛下飛機,林原就收到了林母的電話。
這一次林母被人裸//照勒。索,需要三百萬,林母每個月都是月光族,必須等着林父給她錢才行,如今馬上月底,她沒有那麼多的現金,只能求救林原,當然還不忘和林原告狀說她那個勒索她的朋友不是個東西,竟然欺騙她的感情,希望林原出手好好教訓一下那個男人……
不等林母說完,林原就打斷了她,“媽,以後這種事你不用給我打電話!”
他說着這話的時候望向明歌,明歌知趣的想要退開幾步卻被他拉了住,他捏着明歌的手,頓了頓對電話那頭的林母又說,“媽,我不會再管你這種事,你就算和我打電話也沒用,你既然喜歡在國內呆着,你就一直呆着吧,我現在在國外,不說了!”
電話剛掛斷又響了起,林原看了眼,再次掛斷。
“是我媽媽!”他對明歌解釋,“她又跑國內了,玩的沒錢了才找我!”
聲音裡有遮掩不住的埋怨之意。
“那我們回去吧!”
“不用管她!”林原頓了頓,生怕明歌覺得他冷血,“她有好多聯繫的人,找不上我,肯定會找別人!”
“哦!”可兩人坐車還沒到酒店,林原工作的手機也響了起,卻是林母去了公司要錢。
林原氣得臉色鐵黑,當機又調頭去了機場!
明歌沒有見到林母,她對這麼一個奇葩人物沒有什麼興趣,而且她發覺林原一點都不喜歡她提到林母,或許對於林原來說,林母對他就是個複雜的存在,既是個擺脫不掉的恥辱,又是他一心想要依靠想要讓之成爲他自豪的存在,可是林母一直在讓他失望。
沒有見到林母,倒是見到了林錚,大概是因爲林母的事情,林錚也出面了,這次他來找林原,是想和林原商議一個永久的解決辦法。
當時林原炒菜,明歌正在給林原打下手,聽到門響,林原立馬放下鍋鏟子去開門,開門倒垃圾這種事從來都是林原在做,他似乎生怕來人是明歌不得不說的人而被他錯過。
門被林原打開,明歌卻沒聽到說話的聲音,“阿原,是送快遞的嗎?什麼東西?你拆開看看!”
她最近在網上買了好多資料書。
一邊說着話,明歌一邊歪頭朝外瞧,然後就看到了被林原堵在門口的林錚。
林錚的身邊難得的沒瞧到他那位甜甜美美的女朋友。
林錚瞟了眼明歌,這纔將目光落在林原的身上,“是你媽的事情,我找你談談,總不能一直這樣下去!”
“有事我們去外面談,等我換衣服!”身上還繫着圍裙的林原說完就要關門。
他沒半點要讓林錚進門的意思,分明是想着讓林錚在門外等他。
偏偏林錚的反應更快,在他關門之前伸手擋住了門擠了進去,“我在沙發上等你!”
林原瞪着他,發覺明歌並沒有從廚房出來,廚房裡是轟隆隆的抽菸機聲音,想必明歌聽不到外面的說話,索性扯了身上的圍裙,“我不用換衣服,我們走吧!”
“你確定?”林錚瞟了眼一身居家服的林原,“你想這樣出去,我還不願意陪着你丟臉呢!”
林原搶了林錚想要去拿茶几上明歌看的那些英語書,這上面可都是明歌的氣味指印,不能被別人沾染,“那你出去,我要換衣服!”
“你讓我在門外等着?林原,我是你叔叔,不是個小偷,你這樣防狼一樣的放着我,你當我有毛病還是你有毛病?”
林錚那麼眉頭一挑,目光犀然,立刻令林原渾身充滿壓力感,偏偏他看到自家小叔子這樣,不僅沒有退縮,反而梗着脖子道,“反正你就得出去。”
說完這話,林原還不忘瞟了眼廚房那廂。
他這個小叔子長得雖然不俊俏,但是身上那股子男人味太重實在太招女人眼,絕對不能讓明歌看到啊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