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雨棠以爲下了監獄後,要在監獄裡了此殘生,只是她的想法錯了。在某天晚上,她被人不知名的人活活給勒死了。
北雨棠看完原主的情況,眉梢微挑。這個原主怎麼說呢,其實就是一個想要抱大腿,安穩過生活的女人,可是老天爺偏偏就像是要和她作對一樣。
每次要步入軌跡時,就出事情。等到最後,莫名其妙的成了殺人兇手,更是莫名其妙的被人勒死在獄中。
在北雨棠經歷委託者中,她的經歷算不上最悽慘的,可偏偏她的怨氣值很大,完全不屬於那些被虐死、慘死的人。
“她的願望是什麼?”北雨棠例行公事的問道。
一位風情萬種的女子從黑霧之中走出,笑盈盈的說道:“我想要你幫助江離,不要讓他愛上張靈兒,抱着他的大腿,安安穩穩、舒舒服服的過富太太的生活。”
北雨棠愣住了,幾乎快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現了問題。
“江離將你囚禁起來,虐打你,你還要想着幫着他?”
江離恨被北雨棠,將她囚禁起來,只要他在張靈兒那裡不痛快,就會折磨她。擺明了就是,我不痛苦,也要讓你跟着我痛苦。
這丫的完全就是一個變態。
按照常理,不是應該恨他恨得入骨麼。
“因爲是我的錯,纔會讓他變得如此,讓他變得如此痛苦。當初要不是我自作主張的拍下那種照片,後面的事情也不會……那時候張靈兒已經準備答應和江離交往,他馬上就能擁有自己的愛情,可是因爲我的緣故讓張靈兒捨棄了,並且徹底的厭惡上了他。說到底,江離最後會變成那樣,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爲我。”
“他的父親對我很恩,即使不爲了其他,單就看在他的父親面上,我也不希望江離如上一世那般,過得那麼痛苦,那麼悲劇。”
說到江離的父親,江義還真的對北雨棠有莫大的恩情。原主北雨棠跟着他的時候是十八歲,在十八歲之前,北雨棠過得很辛苦。
北雨棠出生在一個偏遠落後的農村,父母生了四個姐姐,她是第五個,家裡窮,養不起她,將她賣給人販子。原主在見到人販子將買來的孩子活生生的砍斷四肢、毒啞,弄成殘廢後,她就決定逃跑。
她的運氣不錯,真的讓她找到了機會逃出了人販子的手中。她不敢回家,怕被父母再賣一次,她開始流浪,住天橋、翻垃圾吃,等到稍微大一點的時候,她開始打黑工。
因着沒有身份證,只能去那種黑心的工廠上班,每天工作十八小時。即使每天累的如同狗一樣,吃的也是如同豬食一樣的食物,原主依然長得亭亭玉立,變得越來越漂亮。
廠長偶然的機會看到了原主,對她起了邪念,想要將她佔爲己有,正巧被江義碰到,被他救了下來。江義見她可伶,幫了她一把,給了一份穩定的工作。
之後,原主想要成爲他的情人時,江義同意了。她給他想要的,而他給她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