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走到沙發坐下,把保溫飯盒放在茶几上,然後靜靜等着。
十分鐘後,孟非辦完公,去洗了手,坐在她身旁,看到茶几上的飯菜,道,“這是飯店的菜?”
“嗯,今天我姐來了,我上午沒做飯,這是從老百姓飯店打包來的。”
“你姐?”孟非微微皺眉,“她怎麼回來了?”
“她離婚了。”
元春抽出筷子,遞給他,“她上午找來,哭的稀里嘩啦的,求我收留她,咱們家就兩個房間,也住不下,我就把她送回李家了。”
孟非一臉慶幸,幸好他當初沒買大房子,不然阿元就沒借口拒絕李紅春。
當年,不只是李紅春嫌棄討厭孟非。
孟非也嫌棄討厭李紅春。
嫌她嫌的比狗屎都還臭。
只是,孟非僞裝的好,沒讓人看出來而已。
所以,他才使了一點小手段,讓吳紅偉去追李紅春。
吳紅偉長得英俊瀟灑,還戴着一副眼鏡,一看就是個有文化人,李紅春就愛文化人,愛城裡男人。
吳紅偉只是幾句甜言蜜語,就讓好高騖遠的李紅春愛他愛的死去活來,非他不嫁。
孟非放下筷子,叮嚀道,“阿元,以後她再來求你收留,你千萬別答應,我不想我們幸福的小家庭多出一個女人來,而且李紅春還離婚了,跟我們住一起,不但不方便,還不好聽。”
“我知道,我已經拒絕她了,就不會再讓她住進來,而且咱們家也沒空房間。”
元春決定維持原主的人設,做一個嬌嬌軟軟聽話的全職太太。
孟非知道妻子容易心軟,還是不放心的道,“阿元,我有個朋友在臨城開廠子,現在正在招工,你姐要是想去,我可以幫她走這個人情。”
那個討人厭的女人,還是送的遠遠的,別來他和阿元跟前討人厭。
看到她,他就噁心。
孟非永遠都忘不了,有一次,李紅春指着他鼻子,罵他是壞分子,應該去住牛棚,還罵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還罵他是臭蟲,牛屎都比他香。
那些屈辱,他一輩子都忘不掉。
幸好,他娶的是阿元,不是李紅春。
不然,他寧願剃度做和尚去,也不想娶李紅春那個潑婦。
他打小不喜歡李紅春,卻喜歡阿元。
他一心想娶的女人,也是阿元。
阿元和李紅春雖是姐妹,但性格上卻一點兒也不像,李紅春霸道驕慢又愛慕虛榮,好高騖遠。
阿元單純可愛,賢惠樸實。
一雙清澈的大眼睛,撲閃撲閃的,可可愛愛。
吃了飯,孟非幫着妻子收拾碗筷。
他突然想到,公司還有一間空屋一直沒用上,他道,“阿元,要不你來公司做飯吧,公司有個空屋,我讓人收拾出來,接上水管下水道,再去買個煤氣竈煤氣罐回來,以後你就來公司做飯,我上班的時候帶着你去市場買菜,中午我去接大牛小牛放學,這裡有休息室,他們吃了飯,在休息室午休,我上班前,還能送他們去學校,就省的你來回跑。”
孟非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不但讓阿元輕鬆了,他和兩個兒子也能有更多的相處時間,而且有他在阿元身邊,李紅春就不敢來找阿元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