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二點——
洛笙歌被留下,墨柒回去拿錢。
沒辦法……
墨柒身爲一個大男人,當然是不能夠讓一個女生在大半夜時一個人到處亂逛回去吧?
很危險的好麼?
只是,墨柒在回家的路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周圍的房屋的狗狗瘋了,一直追着他……跑?
墨柒在小區住了那麼久,本來對小區中的人兒都很熟悉的了。
那狗狗應該也認識他,誰知道,墨柒跑得有都快,那狗就跑得有多快。
氣得墨柒差點沒有轉過身將這羣可惡的狗給弄死,當墨柒回去拿了錢時……時間都過去了大半個小時了。
又連忙沖沖地往水果店裡跑去。
“被那可惡又愚蠢低級的狗追了,真是氣死我了!”墨柒來到時,對着洛笙歌解釋着。
若不是洛笙歌熟知了墨柒的性格,還真以爲墨柒是在找藉口呢。
從家裡到這裡要半個小時咩?
那水果店的老闆見那小夥子回去拿錢這麼久都不來,還以爲那小夥子已經忘記了這件事情了呢。
對洛笙歌的臉色可謂極差了。
一張大大的二十塊遞到了老闆面前,墨柒還對着老闆大吼了一聲:“找錢!!!”
墨柒當然激動又憤怒了,因爲,這可是最後的零用錢了。
看着墨柒那像是吃人般的神情,老闆也不介意,找了錢,墨柒跟洛笙歌兩人便離去了。
洛笙歌在看着墨柒突然這麼發瘋的模樣,一臉沒好氣地瞪了他一眼。
她在這裡等了他一個多小時都沒有開口說話了,現在,墨柒還好意思在這裡嘰嘰喳喳胡亂說話?
“好了,走吧!”洛笙歌沒好氣的開口。
而墨柒此時用自己惡狠狠的眼神瞪向了老闆一眼,在老闆覺得自己十分無辜的時候,終於是將這個瘟神給送離開了。
洛笙歌看着老闆明顯的鬆了一口氣的樣子,都覺得十分好笑了。
有那麼可怕嗎?
洛笙歌跟墨柒兩人一人抱着一半的西瓜,剛從冰箱裡拿出來的。
“往江邊去吧!”
兩個人坐在了江邊的欄柵上,兩隻小腳丫……不對,四隻腳丫在那裡不斷的搖晃。
手中捧着一個半截西瓜,在拿着洛笙歌剛買的勺子,兩人不斷地說着話。
在洛笙歌的刻意之下,終於是得到了一些自己記憶中沒有的描述。
原來……
墨柒來這裡,不是單純的被迫降落,而是爲他們星球找回繁衍之術?
呸……
不就是做……
咳咳,咳咳。
“難道你們星球的人,都不交配的麼?”洛笙歌突然想起了墨柒之前用的一個詞語,嗯,也許用這個詞語,墨柒能懂。
墨柒愣了一下,然後搖頭。
“那你是怎麼知道這個詞語的?”
“動物世界!”墨柒啃着這個冰凍的西瓜,發現用勺子挖,真的比一塊塊的吃,好吃很多耶。
“這個西瓜不錯,我也要帶回我們星球去!”墨柒沒有發現,自己的秘密已經被洛笙歌挖掘出來了。
也好像不太知道,若是自己的這個秘密被別人發現了,會造成什麼結果。
“……”洛笙歌已經無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