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嚴崢那小子果然在。
“妹妹你回來啦?辛苦了,喝水。”
嚴崢還留着一頭長髮,穿着紅色大喇叭褲,白襯衫外頭套着大紅毛衣,喜氣得跟個新郎官似的。
蘇海棠又被他晃了下眼,對他這身時髦的打扮無語至極。
“哥,你把頭髮系起來吧,我看着娘氣得慌。”
嚴崢當真從手腕上解下根皮筋,三兩下把頭髮扎個低馬尾,清秀的臉龐露出來,看起來順眼多了。
“妹妹你不懂潮流,不過你當兵也不用打扮,省心。你不累的話,給哥看看新改的歌唄。”
嚴崢遞過一張五線譜,謄抄得乾乾淨淨,完全看不出內容是那麼狂躁喧鬧的硬搖滾。
蘇海棠不好白喝人家倒的水,接過來掃一眼。
“歌詞部分還要修改,太口水了。漢語言博大精深,不要求你寫成宋詞那麼古色古香含蓄優雅,至少要蘊含文字之美,而不能像是潑婦罵街,自己就降低了格調。”
“詞句還要再精練,要有突出的記憶點,尤其是副歌部分,不必賣弄文彩大段大段堆砌辭藻,顯得空洞累贅。”
“就圍繞這句我們不服輸,寫上幾句有力度又押韻的話,像洗腦那樣多重複幾遍,效果就出來了。”
嚴崢眉頭蹙緊,拿着歌詞尋思她剛纔提出的幾點意見,不甘心地反駁。
“我們這首歌是爲了華夏足球寫的。你不懂足球,不能體會我們球迷的心情。”
“雖然咱們的足球隊在亞運會失利,但我們球迷依舊想表達對他們的支持!我們不服輸,下一場再戰!”
“這就是我們球迷的心聲!那些捏着嗓子的氣聲唱法的流行歌,完全表達不出效果!”
“搖滾是什麼!搖滾就是要有勁兒,要憤怒,要咆哮,要宣泄!不是寫詩作詞。”
蘇海棠似笑非笑地睨着他,嚴崢的氣勢慢慢落下去,癟癟嘴不做聲了。
蘇海棠兩手一攤,光棍地撂挑子。
“咱們審美風格不同,硬是要我提修改意見,恐怕會改成個四不像。要不就按照你們的思路來吧,更能引起你們那圈子的共鳴。我本來也不擅長這個。”
嚴崢一聽這話,立馬轉變態度,殷勤地幫她捏肩膀,跟伺候人的小太監似的。
“別呀。妹妹我錯了,哥又驕傲了。你有意見儘管提,該批評就批評,我一定虛心接受。”
蘇海棠被他纏怕了,只好採取轉移注意力的辦法。
“歌的事先放一放,等靈感來了,一氣呵成最好。我有事問你。”
蘇海棠正視他雙眼,一字一頓地問:“我到底得了什麼病?是不是血液方面的問題?”
嚴崢目光開始躲閃,支支吾吾地抽出曲譜要逃。
“我哪知道啊,你不是纔去醫院了嘛,醫生怎麼說的?那個,我還真來靈感了,回去改歌了啊。”
嚴崢拙劣的遁逃藉口瞞不過蘇海棠,整個一欲蓋彌彰。
她微微蹙眉,沒有攔他。
說起來這位表哥,跟她還真挺有淵源,當初在A市火車站戴墨鏡買她甜瓜的那個就是嚴崢。
只不過當時他眼圈烏青,跟人才起過沖突,黑歷史被她撞見,就總不太好意思見她。
直到出了這次的“天才歌者”事件,搖滾狂熱分子的嚴崢,才厚着臉皮頻繁登門求教,就算她解釋自己不是《明天會更好》的原創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