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即便是$0.59美元的定價也是羅晟跟唱片公司扯了不少嘴皮子爭來了的,唱片公司答應授權給藍星科技,但協議裡面也附加了很多限制干涉條款,比如數字音樂的售價問題,因爲協議條款是按分成的,要是賣的太便宜了,唱片公司就少賺。
蘋果公司的iTunes定價$0.99美元同樣跟唱片公司扯了不少嘴皮子才達成的協議,沒辦法,版權在唱片公司的手裡,眼下數字音樂市場佔據的市場份額太少,自然話語權少。
這一點上,唱片公司很固執,態度很明確,你想賣多低的價格是你的事情,你自己補貼,每賣出一首歌曲的分成就按目前蘋果公司的標準價$0.99美元來執行。
羅晟並沒有跟唱片公司扯嘴皮子,眼下還沒有站穩跟腳,只好暫時供着這些大爺們,動不動就收回版權中斷授權相威脅,羅晟也拿他們沒什麼太好的辦法。
只好自己不賺錢了,歌曲銷售的分成按$0.99美元/首分成60%給唱片公司,而實際銷售以$0.59美元/首,換句話說,羅晟的這個決定等於讓MusicSpace平臺上每賣出一首歌,他現在要虧損$0.004美元,銷量越高公司虧損的就越多。
這麼做的目的就是讓iTunes難受,羅晟現在完全可以接受MusicSpace平臺一分不掙,甚至虧錢,目的只爲了爭奪用戶。
但蘋果公司嚐到了iTunes+iPod組合兩頭大賺的甜頭,突然想要把價格降下來,等於iTunes少賺了一半的利潤,作爲一家上市公司,蘋果目前的股價正在全力衝刺階段。
以iTunes上億的用戶規模,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iTunes+iPod組合在過去短短的三年之內爲蘋果公司帶來了100億美元的營收不是憑空變出來的。
價格也不是說降下來就能立馬降下來的,想要讓一個人把吃進去的利益再拿出來而且一拿就是半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羅晟打的組合拳,競爭對手要是能面面俱到,全部都應對得及時而且成功穩住,沒有任何紕漏,那也沒什麼好說的,只能說你厲害,然後回頭想新的招數,練出來再出來PK。
……
國際版的MusicSpace推出時間超過一週,在第八天的時候成功突破了100萬的用戶規模,羅晟耗資將近2億美元的代價被投資者質疑,剛剛得知消息着實嚇了他們一跳。
隨着MusicSpace上線一週,羅晟再一次讓投資人乖乖地閉上了嘴巴,通過一次又一次“打臉”投資者而建立了他的權威。
投資者現在非常興奮,因爲MusicSpace如此亮眼的開局成績讓他們看到了有希望與蘋果公司iTunes一爭高下的可能,並且這種可能性比他們原本料想的要更高。
要知道蘋果公司靠着iTunes+iPod組合在步入新世紀之後完成了鹹魚大翻身,賺的盆滿鉢滿,不少人都爲之眼熱。
毫無疑問,藍星科技的幾大投資人都希望羅晟能夠從蘋果身上啃下一塊肥肉來。
MusicSpace的增長勢頭確確實實讓蘋果感受到了壓力,儘管現在的體量規模和iTunes完全不成正比,但只要看看藍星科技旗下別的互聯網產品的增長曲線,不重視絕對是腦子被門夾了。
迄今爲止,藍星科技推出的產品還沒有失利過,即便惡評連連的Reddit.com網站都越罵越火。
有時候,身位同行真的很氣人。
在MusicSpace上線之後第十天,蘋果公司匆匆對外宣佈即將推出iTunes新版本,即Windows版本,屆時PC用戶也能使用iTunes這款產品,顯然是感受到了壓力,MusicSpace來勢洶洶,要是對此無動於衷,PC市場就是對手的天下了。
不過,喬幫主依然很傲嬌,不屑跟風MusicSpace的一些新創新功能,至少現在沒有,也沒有急於跟對方進行燒錢大戰,一來是阻力太大,二來現在就這麼拼,太虧了,雙方都體量不成正比,再說了MusicSpace纔出來,雖然開局亮眼,也引起了蘋果公司的重視,但威脅程度還沒有到iTunes被推向生死存亡的地步。
在五月份,羅晟又在北美被諸多媒體廣泛報道,其中《硅谷》雜誌直接刊登了一片文報道讓他在歐美的知名度進一步擴大。
報道中,附上的人物封面特別的惹人注目,分別是羅晟與喬布斯,封面着重強調了雙方的年齡,前者1985年出生,現今19歲,後者1955年,現今49歲。
媒體報道每每提及羅晟的時候,都不可避免的用或多或少的筆墨來強調他的年齡,字裡行間都表示對其年紀輕輕而取得現今的成就而驚歎。
羅晟正是被《硅谷》雜誌冠以“互聯網之子”的稱號,他在互聯網領域閃電式崛起,改變了以往硅谷誕生一個新的模式並驗證得以成功,而後華國這邊複製也成功的局面。
現在是全球互聯網界都一批人在競相模仿他,最大的貢獻就是點贊功能,現在幾乎每一家網站在更新版本之後,都有這個功能。
而隨着產品的上線,國內互聯網界,一大波的跟風正在來襲,滕訊內部立馬就立項了【QQ音樂】項目,還有別的初創公司,例如【酷我音樂】項目、【酷狗音樂】項目紛紛上馬。
雖說前段時間業內人士大多都在嘲笑羅晟人傻錢多,但嘲諷歸嘲諷,並不妨礙跟風,尤其是在看到硅谷那邊的風評之後更加堅定了。
不得不說的是,國內的互聯網界大多數所謂的資深從業者都對硅谷那邊的風評看得很重,彷彿成爲了一種不成文的標準。
恰恰因爲如此,把藍星科技和羅晟置於一個無比奇特的位置,讓國內的互聯網界人士心情很複雜,心中有些不服但又不得不接受,甚至少部分業內人士的心態是扭曲的,如果羅晟是個外國人他們更願意接受,而羅晟偏偏是個徹頭徹尾的華國人,他們反而難以接受了。
甚至藍星科技和羅晟的成就越高,他們反而越不爽,但不接受也得接受硅谷科技圈都在跟風。
國內互聯網在這個年代算得上是個蠻荒時代,藍星科技已經成爲了衆多互聯網創業團隊競相模仿的對象,現在的業界有一條不成文的共識,甭管是什麼,只要羅晟在做的,那就大膽的跟進,準沒錯。
先不說跟風能不能搞出名堂來,但有一點可以保證,跟風羅晟起碼拉投資要比不跟容易的得多,退一萬步講,就算最後競爭不過藍星科技,那也可以把產品賣給對方嘛。
聰明人還是很多的,許多跟風者實際上壓根兒就沒有想過長久做下去,而是先做起來,然後等着藍星科技將來併購,或者被其他大公司併購,最終套現離場。
投資者非常青睞跟風羅晟的創業團隊,這一點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