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電影有個令人頭疼的習慣,即成對上線:兩部內容相似的電影同時在影院放映,例如反映小行星撞擊毀滅世界的《天地大沖撞》和《絕世天劫》,反映螞蟻英雄的《蟲蟲特工隊》和《蟻哥正傳》,反映性格堅毅的警察和他心不甘情不願的笨蛋搭檔的《妙探狗福星》和《特納和霍奇》。這種相似性來自同時迸發的天才,還是貪心驅使下的剽竊?音像製品行業和出版業的若干規律中有一條是,賣座電影或暢銷小說的創作者將很快受到起訴,被指控剽竊他人的靈感。有時的確有剽竊行爲,但經常只是兩位作者、歌手或者導演在同樣的時間創作出同樣的作品。圖書館管理員馬克·鄧恩(MarkDunn)寫過一部戲劇——《弗蘭克的生活》(Frank’sLife),1992年在紐約城一家小劇院裡上演。該劇描寫了一個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真人秀節目的傢伙。在控告1998年電影《楚門的世界》的製片人時,鄧恩列舉了兩個故事的149個相似點,後者是一部講述一個傢伙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真人秀節目的電影。然而,《楚門的世界》製片人聲稱他們從1991年開始就擁有受版權保護且註明日期的電影劇本,比《弗蘭克的生活》上演早一年。由此我們很容易相信:一部關於不明就裡的現實電視英雄的電影,其靈感的產生是必然的。
塔德·弗蘭德(TadFriend)在《紐約客》發表文章,解釋了電影內容趨同的問題,他啓發道:“侵犯版權訴訟最讓人頭疼的部分是,電影公司如此頻繁地試圖證明他們的故事借鑑頗多,因此不可能從單一來源剽竊而來。”電影公司真正的意思是:這部電影的每個部分都是偷自公開的文學作品情節、故事、話題或笑話的陳詞濫調。弗倫德繼續說道:
也許你認爲人類的集體想象力可以激發出多種虛構的追蹤龍捲風的方法,但似乎只有1種。斯蒂芬·凱斯勒(StephenKessler)爲電影《龍捲風》起訴邁克爾·克萊頓(MichaelCrichton)時,因爲一件事而心神不寧:他關於龍捲風追蹤者的劇本《追風》中,在旋風經過的道路上放置了稱爲Toto二代的數據採集器,就像《龍捲風》中的數據採集器Dorothy一樣。辯護方指出,幾年前另外兩位作家創作的名爲《龍捲風》的劇本提到了被稱爲Toto的裝置,不可能這麼巧合。
故事情節、話題和俏皮話一旦披上文化外衣,也許就產生了必然性,但我們渴望看到完全出乎意料的創作。有時我們相信藝術作品必須具備真正的獨創性,而不是墨守成規。它的模式、基礎和主題來自與衆不同的人類思維,釋放出獨一無二的光芒。舉一個產生獨創性故事的獨創性思維的例子:想象力豐富的《哈利·波特》系列的作者J·K·羅琳。1997年羅琳發表的《哈利·波特》獲得巨大成功,之後她受到一位美國作家的指控但法院最終駁回了該指控,該作家13年前出版過一套兒童故事叢書,主人公叫拉里·波特,是父母雙亡的魔法師男孩,戴着眼鏡,身邊都是麻瓜。1990年尼爾·蓋曼創作了一部漫畫,書中,一名黑髮英國男孩在12歲生日時發現自己是魔法師,並且從一位有魔力的拜訪者那裡得到一隻貓頭鷹。或者想想簡·約倫1991年的故事,主人公亨利加入爲年輕魔法師開辦的魔法學校,必須推翻一個邪惡的巫師。接着是1994年出版的《13級臺階的秘密》(TheSecretofPlatform13),講述一個鐵路站臺上隱藏着通向神奇地下世界的入口。當J·K·羅琳聲稱她沒有讀過上述任何故事情節(她舉例說明,關於??瓜的書極少被印製,市場上幾乎沒有,蓋曼的青少年漫畫通常對單身母親沒有吸引力)時,我們有很多理由相信她,並且有更多理由接受這一事實,即這些靈感同時自發地產生於創作過程。藝術領域與科技領域一樣,總是存在多人創新,但沒有人自尋煩惱去記錄相似點,除非涉及鉅額財富或名聲。因爲有大量財富圍繞《哈利·波特》,我們發現——儘管聽起來有些奇怪:身邊有貓頭鷹的魔力男孩在魔法學校上課,從火車站平臺進入他們的另類世界,這一類原本有具體情節的故事在此刻成爲西方文化中的必然物。
正如科技領域一樣,當文化溶劑準備好時,藝術形式的抽象核心就會具體化爲文化的一部分。這個過程也許不止出現一次。但是任何特定的作品都會展現出不可替代的神韻和個性。如果羅琳沒有創作《哈利·波特》,其他人也會寫出大體相同的故事,因爲這麼多人已經構思出相似的情節。但是《哈利·波特》原作在細節上精緻獨特,除了羅琳,沒有其他人可以寫出來。像羅琳這樣的個人的特殊才華不是必然的,作爲整體的技術元素展現出來的能力纔是必然的。
就像生物進化那樣,任何被貼上必然性標籤的事物都難以證實。要讓證明過程有說服力,必須不止一次重複某個進程,每次得出的結果都相同。你必須向持懷疑態度的人顯示,不管系統受到什麼干擾,它都會產生相同的結果。宣稱技術元素的長期軌跡是必然的,意味着要證明:如果我們重演歷史,同樣的典型發明會再次出現,相對順序大致相同。沒有可靠的時間機器,就不會有無可置疑的證據,但我們的確掌握3種有力證據,表明科技的發展之路存在必然性:
1.我們發現,任何時期的大多數發明和發現由多人獨立完成。
2.我們發現,在古代,不同大陸存在獨立的科技時間表,但單項的排列順序趨向固定。
3.我們發現,在現代,一系列進步難以阻擋、偏離或變更。
關於第一點,我們有非常清晰的現代記錄:同步發現在科技領域是常態現象,在藝術領域尚不清楚。關於第二點——古代這條線,證據更難發現,因爲需要在沒有文字的年代搜尋觀念。我們必須依靠考古文獻裡記載的陪葬品的啓示。有些啓示表明獨立探索同時產生相同的一系列發明。
在迅捷的通信網絡覆蓋全球、提供令人吃驚的即時通訊之前,不同大陸的文明進程基本上獨立展開。在地殼板塊上漂移的大陸都是巨大的島嶼。這種地理構造形成了檢驗同步性的實驗室。從5萬年前現代智人誕生到公元1000年海上航行和陸地通信有所發展,這段時期4個主要大陸——歐洲、非洲、亞洲和美洲——的一系列發明和發現各自獨立產生。
史前時代,創新每年的擴散距離也許只有幾英里,需要幾代人的時間才能翻越一條山脈,幾個世紀才能穿越一個國家。誕生在中國的發明可能經歷一千年到達歐洲,從未傳播到美洲。數千年時間裡,非洲的發明慢慢傳入亞洲和歐洲。美洲大陸和澳大利亞因爲無法通過海洋而與其他大陸隔絕,直到帆船時代這種狀況才被改變。輸入美洲的一切技術在較短的時間窗內——公元前20000年至公元前10000年——經大陸橋進入,此後幾乎不再有任何輸入。澳大利亞的所有外來技術也是經由時間短暫的大陸橋——距今3萬年前斷開——傳入,之後只有零星的傳播。觀念主要在單個大陸內部循環。2000年前社會發明的偉大搖籃——埃及、希臘和累範特——正好位於各大陸之間,這使得這些匯合點通常意義上的邊界失去作用。但是,儘管交接地帶成爲前所未有的快捷的中轉站,各種發明仍然緩慢地在大陸內部循環,很少跨越海洋。
當時技術交流被迫隔絕的狀況給我們提供了回顧科技發展的途徑。根據考古證據,吹箭筒被髮明瞭兩次,一次在美洲,一次在東南亞島嶼,外界對這兩個偏遠地區一無所知。這種高度隔離使吹箭筒的產生成爲兩個無關聯地區趨同發明的典型案例。不出意料,這兩個地區箭筒的設計相似——中空管,通常切割成兩半綁在一起。它其實是竹管或植物塊莖做成的管,簡單得不能更簡單了。值得注意的是組成吹箭筒的發明和創新幾乎完全一致。美洲和亞洲部落都使用同種類型的帶纖維襯墊的飛鏢,末端都塗抹了令動物致命但不污染肉質的毒汁,飛鏢都裝在羽毛管裡,防止有毒的鏢尖刺傷皮膚,發射飛鏢時都做出類似的特殊姿勢。管越長,軌跡越精準,但瞄準時抖動也越大。因此,美洲和亞洲獵手的持管姿勢都經過訓練:雙手靠近嘴,肘部向外,小範圍旋轉管的發射端。每轉一小圈,鏢尖會短時間瞄準目標。這樣,精準度就不過是優雅地選擇發射時機的問題了。這一整套裝置兩次出現,就像在兩個世界發現的雙胞胎。
史前時期,相似的發展歷程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出現。我們從考古記錄中得知,西非的能工巧匠比中國早幾個世紀發明了鐵器。事實上,銅器和鐵器在4個大陸獨立出現。美洲原住民和亞洲人各自獨立馴養美洲駝和牛這樣的反芻動物。考古學家約翰·羅編輯了一份兩個相距12000公里的文明共有的60項文化創新清單,這兩個文明是地中海沿岸文化和安第斯高原文化。這份相似發明清單包括彈弓、用捆紮好的蘆葦製成的船、帶手柄的圓形銅鏡、尖頭鉛錘和鵝卵石計數板——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算盤。不同社會重複出現的發明是常態現象。人類學家勞裡·戈弗雷和約翰·科爾總結道:“文化演變在世界各地遵循相似的軌跡。”
不過,也許古代不同文明間的交流遠比我們想象的多。史前時期的貿易非常活躍,但不同大陸之間的貿易仍然稀少。雖然如此,幾個小衆理論在證據很少的情況下宣稱,中美洲文明保持着與中國的大規模跨洋貿易。其他推測認爲瑪雅文明和西非、阿茲特克和埃及(叢林中的金字塔)進行廣泛的文化交流,甚至瑪雅人和維京人之間也有這樣的關係。大多數歷史學家認爲,這些可能性以及關於1400年之前澳大利亞和南美、非洲和中國深度持久關係的相似理論都不太可信。除了幾種藝術形式具備某些表面相似點外,沒有任何考古經驗證據或文獻資料表明古代存在持續的跨洋聯繫。即使有幾艘從中國或非洲出發的船到達了——比如,哥倫布到來之前的新大陸海岸,這些偶然的登陸也不足以孕育我們發現的諸多相似之處。北澳大利亞原住民用手縫製的帶有傾角的樹皮獨木舟與美洲阿爾岡昆人的手縫帶傾角樹皮獨木舟出自同一來源,這種可能性非常小。相反,更有可能的情況是:它們是趨同發明,各自獨立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