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包爾正處在這條航空運輸線上,且拉包爾上還有機場……在美國的開闢下拉包爾甚至都有了三個機場:一個在東南面用於運輸機的起降,一個在北面用於遠程轟炸機支援美海軍在中太平洋的進攻,另一個則在西面用於支援麥克阿瑟所領導的美澳聯軍在新幾內亞的作戰。
由此也可以看出拉包爾地理位置的重要性……這是由拉包爾即有足夠大的面積構建機場又有一個良好的深水港口決定的,此時的它可以說是美軍朝日軍方向進攻的兩條線路的最重要的後勤補給基地。
正因爲這樣,三千支塹壕槍僅僅只用一天的時間就放到美軍士兵手裡。
此時美軍海軍6戰隊的標準編制是一個團有3242人……團下有三個953人的步兵營和一個團屬火力連,這個團屬火力連是配屬反坦克炮的,原本是用來增強6戰團的反坦克火力,但其實這些反坦克火力基本都不是用於反坦克而是用於打日軍的碉堡。
營下就有三個196人的步兵連再加一個人數爲288人的裝備連……這個裝備連就差不多相當於中國部隊裡的機槍連,只不過美軍這些土豪的裝備連有四個排,一個排是裝備四門迫擊炮的迫炮排,另三個排是每排裝備4挺重機槍的重機排。
連下有三個步兵排再加一個重武器排……這個重武器排又是裝備三挺機槍及三門小口徑迫擊炮(6omm口徑)的火力支援單位。
由此可見美海軍6戰隊的火力有多猛,重機槍和迫擊炮都武裝到排一級去了,相比之下,中國國內的精銳部隊營一級有配屬機槍連那就算是相當不錯了。
對於塹壕槍的配置,當然不會配給那些火力掩護單位……火力掩護單位配備的都是重機槍、迫擊炮之類的玩意,基本都是遠距離作戰,很少有與日軍近身作戰的機會,配備塹壕槍不但是種浪費還有可能影響火力掩護單位的作戰。
於是就是27個步兵排平分一千支塹壕槍,每個班大約能分到12支塹壕槍。
這明顯就是綽綽有餘了,因爲美軍一個班總共只有十二人,這十二人裡配備1o枝m1伽蘭德步槍、1挺m1918a1式勃朗寧輕機槍(bar)跟1枝19o3式步槍……19o3式春田式步槍是一戰時的拉栓式步槍,因爲精度較高所以被美軍裝上狙擊鏡當作狙擊槍使用。
後來爲了對付日軍的坑道又在班裡增設了一名火焰噴射兵,也就是一個班有十三人。
偶爾班長還會攜帶湯姆森衝鋒槍,這也是一種近戰利器,只不過美國佬的班長很多時候並不喜歡帶這玩意而更願意選擇m1步槍,原因是湯姆森衝鋒槍射程只有兩百米,與m1步槍七百多米的有效射程相去甚遠。
用一名美軍班長的話說,就是:“如果帶着湯姆森衝鋒槍上戰場,因爲射程原因很多時候我只能看着,就算我朝目標射擊通常也無法知道有沒有打中目標,因爲目標就算被擊中也還能繼續作戰(湯姆森衝鋒槍打的是手槍彈,距離遠一些威力就不夠)。湯姆森的作用是等敵人衝上來的時候能夠有效的阻止敵人,但我們有機槍不是嗎?另一方面,等敵人衝得足夠近的時候我們的隊伍通常都在撤退了,所以它很難揮作用!能揮作用的時候也許我已經差不多要犧牲了(指的是自己落在後面被敵人追上)。”
這對於美軍來說是個很嚴峻的問題……由於美軍大兵不敢與日軍近戰,湯姆森衝鋒槍在美軍手中很難揮作用。
當然,這些問題在中**隊中並不存在,所以遠征軍的班長几乎是必帶湯姆森。
但現在美軍這個問題卻可以解決了,每個班除了班長配屬湯姆森外,還有三名士兵在配屬m1步槍的同時配屬塹壕槍。
這一來美軍一個班的火力在遠程作戰上基本沒有減少,而在近距離作戰就增加了三把塹壕槍,於是就再也不會像之前那樣幾乎就是班長一個人一把湯姆森撐着了。
多出來的塹壕槍,張弛就先其存着。就像傑克少將說的那樣,在庫存裡備用或用於替換。
誰知道這些塹壕槍根本就沒有用於替換的機會,因爲美軍第四師將其用於戰場後現這玩意雖然是一戰時的老東西,但在戰場上對付起日本鬼子來還真好用,尤其是在日本起玉碎衝鋒,隨手一槍就能讓他們倒下好幾個……這倒下好幾個倒也不是說全都命中的,霰彈的確是分散開然後命中好幾人,但更重要的還是幾個彈丸同時命中一個或是兩個目標而又沒穿透的時候,就會將日軍往後推,這推力之大甚至都會使日軍整個衝鋒隊伍出現停滯甚至混亂。
於是很快保存在倉庫裡的塹壕槍就被其它部隊一搶而空,後來傑克少將都在後悔:早知道就多裝備一些了,反正塹壕槍也不重,美國大兵有的是力氣,而且身材又高大,多背一個長度只有一米重量只有八斤重的玩意算不上什麼事。
這都是後話。
此時的美軍6戰隊就多了一個訓練科目,那就是塹壕槍訓練。
這方面的訓練應該說美國人比中國部隊還要熟悉……中國部隊甚至絕大多數人還是頭一回看到這種槍,所以也就沒法教美國人怎麼用。
不過這其實也不用怎麼訓練,一來是美國人都知道怎麼用,二來則是這槍根本不用瞄準,槍口對準敵人的方向扣動扳機也就差不多了。
唯一要訓練的,就是塹壕槍6子彈打完後,身邊的戰友要爲其提供火力掩護,使塹壕槍槍手有時間爲槍上子彈。
而這種協同又是美軍所擅長的,所以沒花多少時間6戰四師的士兵很快就熟悉了塹壕槍的操作。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