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空石戒
法不傳六耳。
功法秘籍在這個世界上算得上是最金貴的物事。
一部好的功法足以支撐一大家族經久留存,歷久彌新,這並非虛言。
對於大多數來小龍山歷練的散修遊俠,更主要的目的便是攢夠功勳,來藏經閣換取合適的功法秘籍。
林末走進閣中,撲鼻而來的是一股子芸草的味道。
藏經閣並不大,總共三層,裡面面積還算開闊,不過置放傳承的卻不是常見的書架,而是專人修築的一塊塊石臺。
石臺上鑲嵌有類似夜明珠的物事,發出瑩瑩的光亮,與從窗口射入的陽光一齊輝映,倒也不顯得幽閉。
“一樓石臺上放的是尋常通筋拳腳武術,要尋煉骨秘術則去二樓,至於三樓則是一些稍稍高深些的傳承。”
門內還坐有一個看守者,是個頭戴綸巾的男子,其手中正捧着本沒有封面的冊子研讀,見林末進來隨口道。
“你有一盞茶功夫選取,選定傳承後下來由我給你原本進行抄錄。”
林末點頭。
男子見罷便沒再多言。
每個石臺單獨對應一冊傳承,不過僅有概述,簡介之類,選定後告知閣內的看守者才能得到原本進行抄錄,也算一定防護措施。
林末大致看了看,終於明白陳剛介紹藏經閣時語氣裡滿滿的嘲諷緣何而來。
一樓大致十幾處石臺,可放眼望去,全是類似猛虎拳,霸烈掌,疾風腿之類的功法,名字聽着倒是呼人,但與林末開始學的靈猴拳術都差之甚遠。
類別也多是拳腳之類,以拳居多,腿法輕功只有寥寥幾本,武器秘籍則更少了,他看了看也就兩冊。
一爲五虎斷門刀,名字帶虎,實際與虎沒半點相關,就是套還算凌厲的刀法。
一爲狂風快劍,路數還算新奇,講究劍招攻勢如狂風驟雨般連綿,只是招數未免太多。
林末看了幾眼便有些失望地往二樓走去。
二樓石臺要少一些了,只有堪堪三個平臺,正好三份煉骨秘術。
名字分別是磐石煉骨術,虎魔煉骨術,以及門口黑臉男子推薦的百靈煉骨術。
對於煉骨秘術林末是不缺的,不過看見自己修煉的虎魔煉骨術放這依然有些吃驚,忍不住翻了翻。
內容宗旨大概相同,靜練呼吸法暫時看不到,但能明眼看出缺漏很多,大部分經人補全,也只是勉強到了能練的地步。
林末搖了搖頭,沒再浪費時間,直接上了三樓。
三樓石臺同樣不多,也是三個。
林末先往就近的看,見得封面三個大字:滾石拳。
立意是拳勢如山澗滾石勢不可擋,路數簡單,關鍵在呼吸法上,作爲純粹的打法,威力還算不錯,算得上中規中矩。
如若不是必須選門百靈煉骨術掩人耳目,他倒是情願將其選了。
畢竟說實話,靈猴拳術作爲通筋練法還行,但當作打法,立意卻與其有些不搭,他擅長大開大合,而猴拳主要靈活多變,使起來有些彆扭。
畢竟還能指望一個兩米多的大漢來手猴子偷桃?
想想都可怕。
林末放下滾石拳,再走到另一處石臺。
丹鳥劍術?有些門道,比起只炫技的狂風劍法,其還注重目力的養成,主張尋隙而進,如丹鳥食蟲,一蟲不落,可惜還是與其不搭。
畢竟一股子驚世的力氣在手,拿劍拍也比捏着劍扎要舒心得多啊。
最後一個石臺,不出所料,正是黑臉男子推薦的迷蹤拳。
迷蹤拳,說是迷蹤拳,倒不如說是迷蹤藝,雖然帶一個拳字,但講究的主要是腰腿功,主張動作輕靈敏捷,靈活多變。不愧與靈猴拳術一般,由大聖劈天功簡化而來,的確算得上博雜精深。
不同於靈猴拳術既爲打法,也爲練法。迷蹤拳是純粹的打法,以虎形,馬形,雞形,蛇形爲基本。
待練到抱樁爲虎形,提欄爲馬形,搭袖爲雞形,盤坐爲蛇形時便爲大成,單不論威力如何,就是腿法上估計靈活性就能上一大個臺階。
‘確實比較適合我。’
林末暗道。
如今力量不缺,防禦不缺,唯獨差的便是身法,而身法腿功類的傳承確實稀罕,而上檔次的更爲珍貴,這迷蹤拳此時便顯得極爲適用。
打定主意後,林末便直接下樓。
“確定是這兩套功法傳承嗎?”綸巾男子將手中的冊子放下,先是擡頭看了眼林末,隨後再確認道。
林末點頭稱是。
門外的黑臉男子顯然打過招呼,此時林末並沒有遇見刁難,不然外人若是想選一次性在二樓,三樓各選一套傳承,非得在小龍山賣死命,打獸數年纔有可能。
綸巾男子確認後便只見其往手指上一枚戒指抹了抹,隨後兩冊卷書。
“納戒?”林末不自覺低呼一聲,覺得有些玄奇。
內蘊空間,儲存物事,這可不就是空間戒指嗎?
“嗯?納戒?”綸巾男子一愣,揚了揚手上的黑石戒指,“你說的是空石戒?納戒,納戒,容納萬物,這個名字倒也貼切。”
男子看了眼林末身上的“許”字標識,沉吟了會解釋道,“這東西爲一種名爲空石的天材所製成,內蘊空間,能容事物,確實神異,不過你這種肉身境的小傢伙就不用想了,至少也得立命才能使用,所以可得加把油咯。”
說罷便將卷書放在林末身前,重新端起之前的冊子,繼續認真研讀起來。
林末有些錯愕,確實沒想到面前這樣一個一看便是讀書人打扮的男子,竟然也是個立命境武夫。
原本還想問問空石是什麼,哪裡得來,怎樣獲取。
可見其姿態,明顯說這麼多已是極限,不願再開口,只好作罷,接過卷書,抱拳道謝後往旁邊的書桌處坐下,認真謄錄起來。
當然,迷蹤拳能抄錄謄寫,百靈煉骨術卻是不能,畢竟觀想圖沒有專門的畫功,連臨摹都做不到,何談抄錄?因此只能有需求時來藏經閣借覽。
慶幸的是林末並不需要,只用花心思謄寫迷蹤拳便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