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集體淪爲被告,業主們終於配合了!

第77章 集體淪爲被告,業主們終於配合了!

出了事。

只想着顧及物業形象、開發商形象,卻置業主的安全和利益於不顧。

其實這種現象……

也不僅僅是山水花園小區的物業存在,而是整個物業行業的通病。

平時沒遇到問題還好,遇到了問題業主永遠是放在最後一位的。

顧客是上帝這句話……

完全被他們拋在了腦後。

可惜他在腦海裡過了一遍自己背過的法條,都沒找到可以送物業進去的辦法。

“看來只能下次找機會了。”

秦牧嘆了口氣,搖了搖頭。

這次事件裡,物業的做法固然讓人心寒,但終究沒有觸犯法律。

不過……

來日方長。

他反正住在山水花園小區裡,以後和物業打交道的日子還長着。

“小秦,來,打麻將了,三缺一。”

正在此時,張清源突然跑過來喊他。

這幾天。

養老院剛進了一批娛樂設施。

其中就包括麻將桌,一經出現,頓時風靡全院。

直接幫張清源把棋癮給戒了。

現在的張清源,已經不再拉着他下棋了。

“三缺一?你,我,還有誰?”

秦牧愣了一下,忍不住問道。

張清源嘿嘿一笑:“另外兩個可是咱們養老院的院花,和她們打麻將的機會我排隊才約上的,你可要好好把握這次機會,聽說她們的孫女老漂亮了!”

秦牧額頭上浮現幾條黑線。

感情上次給他介紹對象之後,老張還沒死心。

居然從養老院的那些老奶奶身上下手。

而張清源見秦牧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高興。

連忙說道:“你放心,我懂你,她們當年結婚早,孫女已經四十歲了,都還單身,身材保養得很好,還特別有錢!”

自從上次給秦牧介紹不滿十八歲的孫女被拒之後。

他便覺得,秦牧喜歡的是四十歲的。

觀念開放的他,也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好。

女大三,抱金磚,大個幾十歲,不僅體貼,還善解人意。

比那些年輕的小姑娘好多了。

因此。

這幾天裡,他一直暗中留心,關注養老院內誰的孫女年紀大,終於鎖定了目標。

而秦牧聽完,嚇得一個哆嗦。

連忙搖頭。

打死也不敢去打這場麻將。

……

第二天。

秦牧照常上班,來到了養老院。

只不過見到張清源……

現在不由自主的繞着走了。

惹不起,他總躲得起。

在上午的時候,他也得到了法院的反饋,昨天提交的起訴書法院已經受理。

立案庭准許立案。

結合近期晉城法院的庭審案件排期,將開庭時間定在了七天之後。

被告自然是10棟2單元整棟樓的業主了。

在拋物者身份未經明確之前,法院開庭這些人必須要到達。

與此同時。

山水花園小區,物業中心。

何必民正在接待法院來的三名工作人員。

“茶就不喝了,我們送完了傳票就走。”

三個工作人員取出了公文包裡厚厚的二十五份傳票,交給了何必民。

“法院已受理此案,七日之後開庭,請你們儘快通知,將傳票發放到這二十五位業主的手中,七日後務必到庭。”

臨走前,三人再次叮囑了一遍。

何必民木然地點了點頭。

握着手中厚厚的二十五份傳票,忍不住嚥了咽口水。

秦牧並沒有騙他。

傳票真的來了!

一來就是二十五份!

10棟2單元總共有三十個業主,除去下方四層,以及當事人秦牧,剩餘二十五個業主集體被告!

在傳票上。

清楚寫着二十五個業主的名字信息,要求他們七日之後到庭接受審理。

正在他愣神的時候。

他的頂頭上司,物業公司的副總給他打來了一個電話。

“何必民!”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剛接到通知,爲什麼一棟樓被告了?”

“七日後開庭,你知道這件事會對公司和開發商造成多大的影響嗎?!”

“這件事你要是處理不好,就自己辭職吧!”

電話裡,副總怒不可遏。

不容分說,對着他一頓破口大罵。

罵完便掛斷了電話。

何必民面色鐵青,心中把拋物者罵了一萬遍。

這件事若不是拋物者沒站出來……

他也不會淪落到現在這個地步!

半晌後。

他才緩過來,緊咬着牙。

拿起手中這疊厚厚的傳票,走出了物業中心。

……

一個小時後。

山水花園,10棟2單元。

25戶業主都接到了何必民親自發出的傳票,整棟樓震動不已。

所有人集體傻眼了。

其中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接到傳票,看着自己的名字出現在被告一欄……

都無比懵逼。

而10棟2單元的業主羣,此時也徹底炸鍋。

無數業主在羣裡發出了質問。

“高空拋物跟我有什麼關係?又不是我扔的,怎麼我成被告了?”

“這法院是不是搞錯了,我當時帶着孩子在樓下散步啊!”

“物業能不能站出來解釋解釋?我聽說好像還沒人受傷,怎麼法院還把我們定爲了被告?”

“這也太離譜了,我遵紀守法了一輩子,突然變成了被告?”

“……”

對於這突如其來的傳票,所有人都不能接受。

還有不少人表示……

開庭的時候,他們堅決不去!

物業中心。

何必民看着微信羣裡各個業主的發言,心中怒氣也起來了。

直接在羣裡發言怒懟道:“我們物業給你們打了那麼多電話,還有十來個人不配合,沒提供當時晚上的信息,不然我們早就查出這拋物者了!”

“受害者沒找出拋物者,不告你們整棟樓告誰?”

“我們物業已經詢問了專業律師,現在還有最後的機會,開庭審判之前揪出拋物者,還可以向法院提交證據,變更被告!”

在他這些消息發出之後。

業主羣中的業主們……

在短暫沉默後,瞬間變得無比配合起來。

開始自我舉證,交代當時八點二十七分自己在做什麼,以及家中有什麼人。

……

ps:這裡簡單說一下本書中的起訴、立案、開庭、判決時間。

現實中起訴後,被告將在五個工作日內收到起訴書副本,在一個月內收到傳票。一整套流程下來,理想狀態是兩個月,有的會更長。

書裡爲了時間跨度不太長,縮短了時間,背景設定的也是在藍星,因此效率更快,請大家不要再槓了。

另外,書中的法條和操作方法,現實中都適用,大家遇到相應問題可以學習操作一下,保護自身權益。

以後作者會盡量將法條、歸罪、入罪、適用範圍解釋的詳細一點。

(本章完)

第172章 清奇的報警角度!第113章 你怎麼能這麼不負責任第269章 審判長:請原告老人不要睡覺第142章 晉城聞秦色變,天價彩禮!第381章 差點把閨蜜給送進去第255章 老張:總算輪到我被網暴了第180章 你們這是包庇罪懂不懂?!第65章 張瑋律師:我方積極認罪第298章 聶總,警察來了!第98章 如何和獄友打好關係?第143章 一個家庭對另一個家庭的吸血!第73章 又沒人受傷,小題大做第76章 連傷都沒受,他憑什麼起訴?第89章 你們派出所管飯嗎?第419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第203章 石良平:到底你是律師,還是我是律第53章 這個合同就沒有正規的地方!第267章 纔開庭就都認罪了?第240章 銷贓罪,賣瓜的被抓了!第221章 拒絕贍養,要不送四個兒子進去坐個第111章 評論是我剛上小學的表叔發的第254章 萬中元:你們通知了秦牧沒第325章 暴力第328章 學校震動第175章 張瑋: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了第162章 閏土豈不是要牢底坐穿?第68章 晉城中介圈的震動!第124章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判決第14章 錢可以不要,人必須進去!第393章 全城恐慌!第140章 拒絕當庭諒解,宣判結果出爐!第108章 這次應該沒人繼續罵法官吧?第385章 網友們沸騰了!第262章 程姐,救我,我也收到傳票了!第142章 晉城聞秦色變,天價彩禮!第261章 局面控制不住了第32章 這麼多活菩薩?【三更】第121章 萬一他們不肯去坐牢怎麼辦第269章 審判長:請原告老人不要睡覺第38章 up不會是警方的編外人員吧?【三更】第259章 秦牧:看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啊第403章 逆天的表現分第306章 這個世界,一點都不好第50章 系統任務結算,全新宗師級技能!第165章 你們什麼破車,值這麼多錢?第14章 錢可以不要,人必須進去!第154章 我就偷了幾個快遞啊!第79章 這個罪,最高死刑第424章 白熱化戰戰鬥,巔峰對決!第37章 可惜不是數罪併罰【二更】第231章 你現在向你媽跪下還來得及第389章 秦牧都沒資格,那就沒人有資格了第18章 你們孩子和李衛國到底是什麼關係?第153章 只要不坐牢,一切都值得!第412章 當庭反訴,民事變成刑事!第112章 十個臥龍鳳雛第51章 準備賣房第53章 這個合同就沒有正規的地方!第197章 辭職離婚轉移財產,一氣呵成!第23章 視頻爆火,虛僞的李衛國?【四更】第31章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二更】第1章 詐騙電話?【求收藏】第53章 這個合同就沒有正規的地方!第190章 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第350章 吃娃娃魚的七個版本!第31章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二更】第412章 當庭反訴,民事變成刑事!第124章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判決第237章 張清源:我跺跺腳,晉城都要抖三抖第363章 我能保證您晚點進監獄第156章 學法聯盟,這道題我也不會第93章 劉強被捕記第284章 這簡直是天胡開局!第340章 上游放生,下游撈魚!第202章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一起死!第348章 驚現牢底坐穿獸第166章 告訴你們,我侄子是大律師第33章 史上最文明直播間【四更】第45章 價值兩百萬,鄭哥,咱們發財了【三更第361章 沈隊,你可要爲我們做主啊第139章 被告們:我們這是造了什麼孽啊?第399章 池塘致死案!第393章 全城恐慌!第99章 被告人數多達六十九人第227章 有老人的地方,必有秦牧出沒第182章 他們將屍體擡到了門口!第248章 學法聯盟論壇炸了第284章 這簡直是天胡開局!第292章 真的被忽悠瘸了第124章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判決第320章 全行業震動,庭審開庭!第36章 真正的法外狂徒,兩小時六條罪!【一第157章 案子看似簡單,實則複雜第135章 這個社會,血還未冷!第337章 自閉的老劉第2章 我選擇較真第286章 他們其實都是我細心挑選出來的噴子第72章 110嗎?有人蓄意謀殺第98章 如何和獄友打好關係?第226章 這是什麼垃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