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無罪辯護!
……
下午五點。
晉城。
某看守所。
“秦……秦秦叔。”
在宋天成的怒目下,宋雲不情不願的喊了一句。
喊完之後。
就低下了頭。
頗有點羞於啓齒。
而秦牧同樣顯得有些尷尬。
在王大錘答應辯護後,他們就來到了看守所。
打算先向宋雲詳細瞭解情況。
結果……
一見面。
宋天成就逼着宋雲喊叔。
自己一天之內,又新增了一個大侄女,外加大侄子。
都是四十來歲的。
“一個大男人,這麼扭扭捏捏的,像個什麼話?”
宋天成板着臉,又呵斥了一句。
接着說道:“你秦叔這次是來幫你的,他有什麼問題,你都老實回答,不要隱瞞。”
聽到這裡。
宋雲才擡起頭,黯淡的眸子裡閃過了一絲亮光。
他早就知道了自己即將面臨起訴的事。
起訴的刑期……
還是十二年!
看守所裡的其他待審的犯人,沒有一個人比他的刑期重!!
在聽說他可能要判處十二年後,都不禁對他肅然起敬。
他不知不覺中……
都快成爲所有犯人的老大了。
手底下還有高空拋物的,黑中介合同的,外賣投毒的,以及一對罵罵咧咧的母女……
這些人都是判了刑的,正在等待監獄空缺。
在放風的時候,他認識了這些人。
除了另外一對據說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的中年夫妻外,他現在是整個看守所刑期最高的。
讓他意外的是……
這些人似乎都對一個叫秦牧的人,恨得咬牙切齒。
倒是和他的秦叔一個姓。
“好了,先離開看守所再說吧。”
秦牧看了眼自己的“大侄子”,也有些不是很自在。
隨後。
他和宋天成一起,幫助宋雲把取保候審給做了。
取保候審這個手續,其實非常人性化。
只需要向公安機關提交申請。
符合要求的,都可以暫時不用羈押,在外等待審理。
一般來說。
除了那些傷害罪類型,危害罪類型的犯罪,其他的犯罪只要社會危害性判定不大,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就比如說宋雲的這個情況。
他是自己飼養的鸚鵡。
對社會、環境、生態的危害,並不大,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唯一不對稱的……
就是他的刑期,高的離譜。
……
一個小時後。
取保候審程序辦理結束。
宋雲在被關押了數日之後,終於走出了看守所。
重見天日。
一行人回到了養老院。
開始整理這次案件的案情。
“還有六天就開庭了,我問伱什麼,你就答什麼。”
秦牧看着宋雲,開門見山的說道。
宋雲鄭重點頭。
被關押了數日之後……
他現在是一刻都不想回去了!
“你的這些鸚鵡,是什麼時候開始養的?”
“五年前。”
“當時是什麼途徑獲得的?”
“五年前,我在鄉下樹林裡撿到了一隻鸚鵡,帶回去飼養,後來喜歡上了這一行,就想着自己繁育,又買了一隻回來配對。”
秦牧神情微亮,挑眉問道:“也就是說,你最開始購買的是一隻?”
宋雲點了點頭,如實說道:“我養的鸚鵡叫費氏牡丹,毛色鮮豔,當時我也不懂,後面自己研究,買了很多書,不小心就繁育出了十六隻。”
“加上最開始的兩隻,一共是十八隻。”
說起這個。
他臉上寫滿了後悔。。
早知道這玩意兒判的這麼重,他也不至於瞎琢磨五年時間。
到頭來……
還把自己給搭進去了。
“一共……十八隻?”
秦牧皺了皺眉頭,再次確認道。
這個數量,的確是構成了司法解釋中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難怪檢察院的訴訟要求裡直接就是十二年!
宋雲點了點頭。
“養殖期間,有沒有賣過鸚鵡?”
“沒有,就前些天賣給了那幾個客人,賣了三隻,一隻一千,我當時本來不想賣的,但他們一隻嚷着要……”
“你養它們的目的是什麼?”
“就是爲了愛好,平時開農家樂,閒着也是閒着。”
“……”
“在關押期間,你都向檢察人員說了哪些供述?”
“我……我就把剛纔你問的說了一遍,然後簽了個書……”
秦牧問到這裡。
突然愣了一下,皺眉問道:“簽了什麼書?”
宋雲嚥了咽口水。
不是很確定的說道:“好像是叫什麼認罪認罰具結書……”
話音剛落。
秦牧臉色微變。
這個書,一般是開庭之前簽訂的。
不過……
大部分刑事犯人,都不會主動簽署這個具結書。
一旦簽訂,就意味着自己認罪,承認了罪責。
到時候上法庭,將面臨着非常不利的局面。
因爲……
要麼認罪,要麼拒絕認罪。
拒絕認罪的話,需要推翻自己先前的認罪書。
“我……我我也不知道啊,當時有個律師告訴我說積極認罪,可以從輕量刑,但我哪裡知道他們反手給我起訴了十二年……”
宋雲在知道了事情的嚴重性之後,都快哭出來了。
他當時只覺得這樣可以減輕處罰,少罰點款。
完全沒想那麼多。
“這就是沒有第一時間請律師的弊端了。”
秦牧輕嘆了一口氣,搖了搖頭。
一旦自己身陷刑事麻煩……
必須要第一時間自己找律師。
靠譜的律師,會告訴你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這還僅僅是庭審之前。
若是上庭之後,因爲操作不當,極有可能會造成刑期加重。
他之前送進去的林震、高峰等人,就是血淋淋的教訓。
“現在,我再問你最後一個問題。”
秦牧認真盯着宋雲,又問道:“你……是想要清白,還是想要自由?”
宋雲愣了一下:“什麼意思?”
“你已經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現在辯護的話,必須要反駁自己的觀點,一旦失敗……你的刑期將直達十二年!”
秦牧頓了頓。
接着說道:“若是堅決做無罪辯護的話,那就一條路走到黑。”
反駁自己認罪書,這種行爲十分惡劣。
一旦敗訴,量刑的時候將不會進行任何減免。
即便他找到了減刑情節,也不會得到減刑。
這就是想要清白可能會付出的代價。
若他沒簽訂具結書……
完全可以在無罪辯護失敗的時候,嘗試減刑辯護。
至少可以將刑期減下來。
而現在……
只能走兩個極端了。
宋雲聽完了秦牧的解釋,突然低下了頭。
沉默無言。
一旁的王大錘,以及宋天成同樣沒有說話,在耐心等待着宋雲的決定。
這個抉擇……
影響非常大。
十二年,說來輕巧,但又無比沉重。
足足十分鐘之後。
宋雲才重新擡起頭,迎上了秦牧的目光。
緊咬着牙。
一字一句的說道:“我,想要清白!”
說完這句話。
彷彿用盡了他全身的力氣。
“好。”
秦牧鄭重的點了點頭,沒有做什麼承諾。
只是表示自己一定會盡力。
……
傍晚。
山水花園小區。
將案情整理完畢後。
秦牧拖着疲憊的身體,回到了家中。
來到了書房。
全程他都在思考這個案子的辯護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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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律師。
法庭上的辯護方向,非常重要。
每個辯護點,都必須要朝着那個方向發力。
不能東一榔頭,西一棒槌。
辯護效果才能最大化。
而在和宋雲溝通之後,他也詳細瞭解了關於費氏牡丹鸚鵡的事情。
宋雲在五年前,撿到了一隻受傷的鸚鵡,自己悉心照料。
隨後私自購買了一隻進行配對。
繁衍出了十六隻。
共計十八隻費氏牡丹鸚鵡。
這些鸚鵡的品種……
都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上特別規定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屬於瀕危野生物種。
“首先第一點,可以將該行爲定性爲無證養殖瀕危野生物種。”
秦牧喃喃着。
在電腦上寫下了自己的辯護思路。
宋雲飼養的目的,只是爲了愛好。
並非是牟利。
而飼養野生動物……
現在已經被一刀切了。
很多民間繁育野生動植物,反而比林業等部門保護的更好。
但卻因爲沒有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生產經營許可證,導致違法。
公訴機關起訴宋雲的行爲……
主要也在於購買以及出售。
出售和購買,都構成了犯罪。
那個來到宋雲農家樂,非要購買鸚鵡的客人……
現在也已經被依法拘留。
三隻鸚鵡,以及宋雲家裡的十五隻鸚鵡,已經全部依法收繳。
無證飼養鸚鵡……
只構成違法,需要承擔民政上的罰款懲罰,無刑事責任。
不過……
現在宋雲出售了三隻費氏牡丹鸚鵡的“犯罪事實”,已經坐實了。
存在買賣行爲。
辯護的話,難度同樣不小。
“第二點,宋雲出售的費氏牡丹鸚鵡屬於人工繁育,並非來自於野外,物種的瀕危程度……”
秦牧在查完了相關文獻資料後,寫下了第二點。
費氏牡丹鸚鵡,雖然也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費氏牡丹鸚鵡物種本身已經不具有瀕危性、且目前養殖技術已經成熟。
在民間也有許多養殖能手。
再加上《華盛頓公約》與《野生動物保護法》、最高院研究室相關覆函文件之間的關聯與印證……
可以推斷出宋雲出售的該行爲這,根本不存在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任何損害,行爲不具有社會危害性。
行爲不具有社會危害性,這一點尤爲重要。
在所有的無罪辯護中,都需要運用到這點。
無社會危害性,根據相關指導意見及法律法規,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應當判處無罪或者進行不起訴處理。
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
就是爲了懲治那些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爲,並且加以震懾、遏制。
若一個人的行爲,不存在社會危害性,那他必然不會觸犯刑法。
這個邏輯概念雖然沒有卸載《刑法》中,但卻體現着刑法的精神。
不可能對一個沒有任何危害的行爲進行妄加定罪。
而費氏牡丹這種鸚鵡,已經開始大批量繁殖。
野外非常常見。
數量極多。
不適於再位列於瀕危野生動物。
或者說,它已經大量馴養繁殖,把它作爲野生動物同等保護會導致一刀切。
削弱了司法力量。
對其他真正需要保護的野生動物不公平。
“第三點,公訴機關起訴的適用法律錯誤。”
隨後。
秦牧又寫下了一點。
在遞交而來的起訴狀副本里,公訴機關將宋雲家中飼養的十八隻鸚鵡,認定爲非法出售的瀕危野生動物之列。
然而……
野生動物,指的是非經人工飼養而生活於自然環境下的動物。
馴養繁殖的動物,從生活環境、生存方式、繁育方式、與自然生態的關係等方面,都完全不同於野生動物。
兩者不能混爲一談。
《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院下發的這條司法解釋,明顯過時。
至少費氏牡丹鸚鵡,不符合瀕危野生動物的種種條件。
不能簡單的一概而論。
嚴格來說,宋雲只是在客人強烈要求的時候,纔出售了三隻費氏牡丹鸚鵡。
其他的十五隻鸚鵡,與作爲物證的鸚鵡不具備同一性,不能作爲定案依據。
“第四點……”
花了一晚上時間。
秦牧整理出了五條可行的辯護思路。
這個案子的困難之處……
在於他需要挑戰現行“證據確鑿”的刑法條例,將其改爲無罪。
再加上之前宋雲簽訂的認罪認罰具結書。
等於是承認了罪行,承認了自己犯罪。
在這種情況下辯護,難度又加了一重。
不過……
他還是不後悔。
哪怕拿不到系統的稀有獎勵,他也要做這件事!
……
次日。
養老院。 .ttκǎ n .C○
秦牧上班之後。
直接在法律顧問辦公室裡,等待着王大錘的到來。
九點整。
王大錘踩着點,趕到了辦公室。
看到秦牧之後,嚇了一跳。
“你……你整理好思路了?”
隨後反應了過來,露出驚訝之色。
秦牧點了點頭。
將五條辯護思路,簡明扼要的講述了一下。
王大錘聽完……
再次愣在當場。
無比震驚。
這五點辯護要點,看似簡單,但卻蘊藏着許多法律知識點,以及法律條文、司法解釋等。
很多資料……
他以前聽都沒聽過。
“你還有沒有需要補充的?”
秦牧笑了笑,虛心問道。
王大錘嘴角抽了抽。
直接翻了個白眼。
神特麼的補充。
若不是秦牧列舉,以他的知識儲量,一條辯護要點都找不出來!
而且。
昨天他回去之後,給女友說了他要進行無罪辯護的事。
結果……
女友無比激動。
說他若是能打贏這場無罪辯護的官司,就嫁給他!
在他們律師這一行。
尤其是刑事辯護的律師,打贏無罪辯護的官司實在是太難了。
因此他女友纔會如此激動。
“秦牧,你一定要贏啊,我這輩子的幸福,就在你手上了。”
王大錘含情脈脈的看着秦牧。
一副混子的模樣。
他當庭抗訴,剩下的都撂挑子給了秦牧。
秦牧:“……”
看着不怎麼靠譜的王大錘,他突然有些後悔。
自己若不是要等段時間才能法考,這次案子他就自己上了。
“還有五天時間,接下來就是完善這些辯護要點,再把所需的資料都準備齊全,等待開庭。”
最後。
兩人商討了一下開庭的細節。
秦牧便離開了辦公室。
自己則趁着這段時間,繼續狂補當庭訴訟的書籍。
【過目不忘】技能有個好處。
除了記憶力超羣之外,那些被他記住的知識,會逐漸融會貫通。
所以。
這次整理辯護要點,他只花了一夜的時間就做完了。
正常來說,一個律師事務所集體加班,都需要兩三天時間。
搞法律……
永遠是最枯燥,最無聊的。
……
梓州。
青嵐難得一天早起,吃完了早飯。
來到了書房。
打算上號來一把排位。
又覺得一個人玩遊戲太無聊了。
於是給秦牧發了個消息。
“up,要不要來男女一起玩的那種遊戲,精彩刺激,操作感十足,熱血澎湃的那種。”
幾分鐘之後。
秦牧回了個消息:“上班,不來。”
青嵐撇了撇嘴,有些憤懣不平。
這些天,秦牧似乎又忙起來了。
她好幾次發出開黑邀請,結果都不搭理她。
她不就是上次坑了億點點嘛。
每個人都有發揮失常的時候。
她平時打人機的時候,偶爾也能拿十個人頭以上。
“算了,我還是找水友去吧。”
隨後。
她點開了水友羣,打算找幾個水友來開黑組排。
結果……
水友羣裡,倒是立刻沸騰了。
“嵐姐要打排位?什麼時候開?我要去對面狙擊,體驗一下虐菜的快感。”
“不來,我鑽石,你黃金,我們不合適。”
“嵐姐看樣子今天心情不錯啊,居然在羣裡隨機挑選四個受害者?”
“羣裡都是老司機了,估計沒人會上你的當,和你打遊戲簡直是在被遊戲折磨。”
“……”
這些嘴損的水友們,一點也沒留情。
展開了無情的嘲諷。
她喊了半天,愣是沒湊齊一個五黑。
“嵐姐,up好些天沒有更新視頻了,你不是認識他嗎?去催更啊。”
“你要是能催的up更新視頻,我們就喊我一區王者表哥親自來帶你。”
“自從快遞案子結束後,又快半個月了,不知道下一個幸運兒是誰。”
“有沒有一種可能,晉城的治安環境變好了?我建議up換個城市生活。”
“……”
水友羣裡。
這些水友們又討論起了催更的事。
自從上次的基地被秦牧發現後,他們都不敢再親自催更了。
風險實在是太大。
所有人都在讓青嵐去催更。
甚至還有讓青嵐犧牲自己,動用美人計的……
“催更?”
青嵐眨了眨眼睛。
其實她也有些好奇。
自從快遞失竊案結束之後,秦牧更新視頻的頻率又慢了下來。
前段時間。
救狗案差不多也告一段落了。
聽說那兩名女子已經公開道歉了,並且對家屬進行了相應賠償。
網上的輿論已經少了很多。
倒是在學法聯盟論壇,熱度越來越高,日活節節攀升。
隨着秦牧的視頻被搬運到全網,越來越多的“同道中人”加入了進來。
想到這裡。
她也沒了打遊戲的心思,忍不住點開了學法聯盟論壇。
在論壇裡閒逛了起來。
三大板塊裡。
最熱門的,反而不是學法聯盟專區。
而是重新做人區。
段子狂飆,評論逐漸放飛自我。
“血的教訓,大家別催更了,想把誰送進去就讓誰去催更,我上次坐旁聽席,就因爲看了眼up,現在纔出來。”
“本論壇三大危險行爲,催更,催更,還是催更!”
“不能催更好難受啊,up可能是缺少素材,論壇裡有哪個勇士犧牲下自己,讓大家高興高興。”
“玩歸玩,鬧歸鬧,別拿自由開玩笑,up有事真送人進去。”
“……”
看着這些評論。
青嵐笑了笑。
又點開了學法聯盟評論區。
打算看看那些十年腦血栓的法學題目。
正看到了一個回覆數達到了上百條的帖子。
《私人飼養的鸚鵡,出售後被公訴,該如何辯護?》
帖主簡單講了一個案例,說是有人出於愛好,私自飼養了鸚鵡。
被客人看中,無奈之下出售了三隻。
最終被舉報。
公訴機關起訴,要求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辯護。
這個帖子的熱度極高。
評論的網友一個接着一個。
一樓:“涉及我知識盲區了,賣個鸚鵡爲什麼能背叛十二年?”
二樓:“我剛去查了相關法律,好傢伙,還真的有這條刑法!”
三樓:“被判的人好多啊,每年都有好幾起呢!”
四樓:“我剛看到一個案例,出售了兩隻鸚鵡,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
五樓:“帖主說的這種情況,該怎麼辯護?有沒有人能說一下?”
六樓:“六樓不知道,問七樓。”
七樓……
一連上百層樓,都在討論相關問題。
有的則是普及了相關法律法規。
“買賣鸚鵡的後果,居然這麼嚴重?”
青嵐看着看着,忍不住嚥了咽口水。
她的爺爺,也養了一隻鸚鵡。
不知道……
那隻鸚鵡,是不是瀕危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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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個案子,也是根據真實案例改編。
辯護思路,引用的也是諸多鸚鵡案的各位辯護律師的努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