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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三更。
二百名士兵,每人領取了黑色的重達四十斤的鐵甲和二十斤的狼牙棒之後,又給馬匹套上甲冑,各自翻身上馬,四人一排走出軍營,在破虜的帶領下朝城西十義冢走去。
四人一排,整整齊齊的騎着馬排隊在大街上慢慢的前行,每個人身上都穿着厚重的盔甲,手中拿着黑光森森的狼牙棒,宛如一條長龍從街道上自東而西遊弋。
人冷峻,馬健壯。
從頭到尾,所有人的眼睛只朝前看,無一人交頭接耳;從頭到尾,所有的馬匹都按照一個節奏在“噠噠”的往前行走,沒有發出一聲長嘶甚至是打一個鼻響。
這種軍隊,你站在他面前就不寒而慄,身上的戰力和氣勢也會減弱三分。
“這是誰的隊伍啊,看上去好嚇人?”
襄陽城中的老百姓看到這種部隊,沒有一個人敢在街上亂跑,一個個三五紮堆所在街頭牆角,悄悄的議論。
“不知道,看着甲衣鮮明,武器鋥亮,應該是左良玉左總兵的隊伍吧。”
“對對對,應該是左總兵的隊伍,不過就是太少了,我數了一下才堪堪二百來人,若是我大明朝有十萬這種雄兵,何愁韃子不滅?”
“是啊。”
“不過,今年下半年開始,咱們大明朝就天下太平了,左良玉爲啥還將大軍開到咱們襄陽來。哎,哎,不對。”
這人忽然想到了什麼似得說道:“不對。不對,這不是左良玉的部隊。這是朱常淵的兵,你們看看爲首的那個傢伙。”
衆人隨着這一聲喊,都舉目望去,只見爲首第一位的漢子驀然摘掉了自己的武警頭盔,朝兩邊的民衆微笑。正是破虜。
這自然也是朱常淵的意思,目的就是吸引城中的百姓到十義冢觀禮,同時增加他們這支軍隊的知名度。
他朱常淵可不是那種幹了好事不留名的人,恰恰相反。他還要天下人皆知他的能耐,讓人們看清楚他的才華,同時也讓那些敵人聞風喪膽。
“朱常淵的軍隊,不錯,爲首的那個傢伙我見過,就是他們的人,不過,這朱常淵什麼時候有這麼厲害的軍隊了?難道是他從別的地方運過來的?”
“就是,他遼東的軍隊不是全部陣亡了麼?”
“管他呢,我們跟着過去看看吧。”有人指了指。見破虜突然舉起一張白色的大旗,上面寫着“報仇雪恨,雞犬不留!”八個大字。
“哎呦。我的天吶,這是要去討伐孫猴子呢!就這些人麼?”
“不知道,走走走,快去跟着看看。”
“走。”
“走。”
“走。”
與此同時,暗處幾個張獻忠的密探悄悄的離開街道,跑到一個隱蔽之處,寫了一條密報,然後綁在了一隻白色信鴿的腿上,放飛過去。
半個時辰以後。遠在谷城的張獻忠就收到信息,大致看了一眼。說道:“報仇雪恨,雞犬不留?怕是有些難吧?”
孫可望恭立在側。說道:“他難道真的就帶着二百人去攻打房縣?”
“憑他二百人?那不是去攻打房縣,而是去送死。”冷哼一聲,有些得意的說道:“還是太年輕,自以爲打過幾次勝仗就不知道東西南北了,我估摸着這次他說不準是風聲大雨點小,我們還得給他加把勁推上去。”
“這樣,可望,我記得襄陽城的暗府中還有一套盔甲,你知道吧?”張獻忠看着孫可望,思索了一下,問道。
“孩兒不知。”
“恩,你不知道並不奇怪。唉,說起來還是前年的時候,曹文詔在湫頭自殺,衣甲被高迎祥所得,後來輾轉到了本帥手中。那真是一副好盔甲啊,你與襄陽城的暗樁聯繫,讓他們以我的名義將這盔甲在大庭廣衆之下贈與朱常淵作爲出征之姿,加一把火逼他上路。”
“是,父帥!”
朱常淵從營房中出來的稍晚,等到了城西山頭十義冢的時候,二百人包括破虜和孔和在內都已經牽着馬列隊站在十義冢的前面,朝那高大的墳頭躬身行禮。
士兵的周圍,圍了裡三層外三層的襄陽百姓,他們都充滿好奇的看着二百人馬,不知道接下來這些人要幹嘛。
士兵們看到朱常淵過來,齊聲高喊:“神聖將軍”並且跪地。
“站起來。”朱常淵今天穿着一身和兵士一模一樣的盔甲,騎着一匹與所有士兵一模一樣的戰馬來到衆人前頭。
“兄弟們。”朱常淵從馬上下來,爲了達到震撼的效果又從系統中摸索出來一個電子大喇叭,打開電源開關說道:“兄弟們。”
“啊。。。”沒有見識過大喇叭厲害的襄陽民衆被朱常淵突然搞出來的大聲音嚇了一跳。
“這。”朱常淵指了指高大的石碑,石碑上面寫着三個大字“十義冢。”
“這裡,埋藏着本將十位兄弟的人皮。”朱常淵說的聲淚俱下,“本將身爲朝廷之人,行朝廷之事,好心好意命這十位兄弟帶着招降書到房縣招降孫小鳳。”
“哪裡知道逆賊孫小鳳,竟然目無朝廷王法綱紀,非但不受招降,還虐殺我十位軍中兄弟,竟然行那剝皮酷刑,禽獸行徑。”
朱常淵說着說着,不禁心疼的掉下淚來,仰天朝吼一聲,又道:“想我那十位兄弟,平日裡爲國爲家,在戰場上奮不顧身不惜性命抗擊建州韃子,回到家鄉卻被區區毛賊凌辱虐殺致死。何其悲也!”
“嗚呼,我兄弟,本將恨不能吞了孫小鳳的心爲爾等報仇雪恨。”
說話間。舉起破虜拿來的那一杆白色的大旗,道:“今天。我朱常淵發誓討伐逆賊孫小鳳,就此以白旗爲號,順便祭奠一下這十位兄弟的亡靈。”
“刺啦!”朱常淵將大旗放到在地,從旗子上撕扯了一條白布下來纏在自己的右臂上,道:“十位兄弟,本將不能保住你們的性命,唯有以此在身上,他日討伐逆賊孫小鳳之時。願你們也能親眼看到。”
朱常淵說完,破虜同樣上前撕扯了一條白布纏在右臂冰涼的鐵甲之上。
隨後,二百名士兵一個個上前,將那白色的大旗撕扯乾淨,每人一條白布纏臂,完了之後又回到隊伍中,站的整整齊齊。
“兄弟們!”朱常淵高舉自己手中的狼牙棒,大聲說道:“逆賊孫小鳳,橫行房縣,不法大明。恣意決人生死,禍害忠良之士,你們怎麼辦?”
“殺!”
“殺!”
“殺!”
下面雖然只有二百人。然口徑統一,聲勢震天。
兩邊的老百姓都被這種聲勢感染,不由得舉手與兵士一起高喊:殺,殺,殺!
三聲過後,現場沉寂如無人。
朱常淵又問道:“逆賊孫小鳳,酷刑虐殺我十位軍中兄弟,該當如何?”
“殺!”
“殺!”
“殺!”
。。。
朱常淵又問道:“逆賊孫小鳳,欺我年少。藐視本將在先,侮辱本將在後。你們可能忍?”
“殺!”
“殺!”
“殺!”
這一句話,才說出朱常淵的本意。
“將軍!”人羣中突然出來一個看似五十來歲的男子。手中捧着一副金色的盔甲走到朱常淵面前,將那盔甲高高舉過頭,說道:“我家張大帥知道將軍要出征討伐逆賊孫小鳳,無以爲贈,特命在下奉送此甲與將軍,願將軍早日凱旋。”
“盔甲?”朱常淵伸手接過那套明晃晃的盔甲,打開看了一眼,確實是好甲。
不過這副盔甲如果和自己打造的盔甲比起來只能用四個字來形容:華而不實。
無他,這套金黃色的盔甲是中國古代傳統的盔甲,而朱常淵打造的,讓將士們穿戴在身上的卻是西方國家纔有的那種整體式板甲,說白了就想t恤一樣是從下往上套上去的。
並非說是中國古代比不上西方,然而但就盔甲來說,西方歐洲的那種盔甲更合適,在戰場上也更實用。
“是的將軍。”那人擡起頭,說道:“據說這幅盔甲乃是曹文詔生前所穿。”
“不要”。
朱常淵粗魯的將盔甲扔出好遠丟棄在地上,道:“朱某人上的是戰場,吃穿用度一律和軍中兵士一模一樣,豈敢有所不同。”
這話一說,下面的二百人心裡頓時都暖烘烘的。
“老子就穿我這套黑乎乎的盔甲,還要用它上戰場親自殺敵。”說完,手中大棒高舉,大聲吟詠道:“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這是詩經中的名篇,《秦風,無衣》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下面的戰士,沒有不懂這首古風的,聽到朱常淵吟詠,也一同尾隨,粗狂的聲音充斥山野,將這首詩朗誦的動人心腸。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衆人齊聲高呼,三遍而止。
那名給朱常淵送盔甲的傢伙,灰溜溜的將地上的衣甲撿起來躲進了人羣之中。
“好!”朱常淵翻身上馬,將頭盔套在頭上,朝衆人一揮手道:“所有人,聽我號令,討伐逆賊孫小鳳,出發。”
“是!”
頓時所有人翻身上馬,跟着朱常淵轉身離開。
二百人,二百匹戰馬,就此絕塵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