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未婚妻
漢代以前,結婚儀式並不熱鬧,《禮記》曰:“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婚禮不賀,人之序也。”
人們固守周禮,不奏樂、不慶賀,直到漢初仍是如此。然而婚姻終究是“大吉也,非常之吉也”的喜事,隨着大漢承平百年,世間風氣大變,人們安於享樂,“婚禮不慶”不僅名存實亡,更加發展出了與周禮完全相反的極端情況:
“今嫁娶之初,男女無別,反以爲榮。”
“今嫁娶之會,錘杖以督之戲謔。”
泰山太守應劭所作《風俗通》就記載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汝南張妙參加杜士的婚禮,“酒後相戲,縛杜士,捶二十,又懸足指,士遂至死。”新郎婚禮當日慘死,紅事變成白事,喜事變成悲劇。
桓家三子桓纂與臨湘大族王氏女郎,便在這種充滿熱烈、喜氣、吉祥,甚至是略顯嬉鬧的氣氛下完成了婚禮。
午後,劉景、劉蟠從桓家府邸出來,後者休沐了六天,明日便要回曹治事,索性不再還家,劉景唯有獨自乘車返回龍丘。
天黑前順利到家,劉景下車後,發現自家大槐樹下坐着兩個面孔陌生的人,二人見到他,起身長長一揖,其中爲首的中年男子開口說道:“小人鄭當,拜見劉郎君。近兩載未見,不知劉郎君還記不記得小人?”
鄭當一邊躬身行禮,一邊暗暗打量劉景,相比於兩年前,劉景五官總體變化不大,只是更成熟了一些,但氣質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如今他已徹底褪去少年人的輕浮之氣,背脊挺直,目光明澈,從容自信,風儀氣度之佳,即使放眼冠蓋如雲、才俊輩出的南陽郡,也少有人及。
劉景仔細辨認一番,說道:“你是……你是鄧家的鄭監?”
“正是小人,郎君真是好記性。”鄭當又說道:“小人此番前來,一是代我家主人奔君兄之喪,二是替我家女郎送一封信給劉郎君。”
劉景心跳霎時快了幾拍,鄧氏女郎名叫鄧瑗,字少君,是劉景的未婚之妻,兩人乃是指腹爲婚。
指腹婚最早始於光武帝劉秀,當年其麾下大將賈復以作戰勇猛著稱,一次重傷垂死,劉秀爲安其心,當衆宣稱“聞其婦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憂妻子也。”這便是指腹婚的由來。
劉景幼時聰明可愛,恰逢鄧攸妻子有孕,鄧攸便和劉景之父劉尚開玩笑說:“若生女,當嫁作劉家婦。”
不想鄧攸竟一語成箴,隨着鄧瑗的降生,兩家就此訂下婚約。
劉景七歲父親去世,離京還鄉,記憶已然模糊,只隱約記得鄧瑗是一個沉靜聰慧的女童。
兩人再次見面,已經是八年之後,前身負笈遊學襄陽,而襄陽距離新野不過二百里,前身自然要登門拜訪。
鄧瑗比前身小兩歲,其時年芳十三,秀髮覆額,體質修長,娟好如同玉人。
鄧瑗非但容貌美麗,且才氣逼人,兩人談起五經要義、史集典故,前身發覺自己的學問居然還不如面前的小丫頭,自尊心受到了嚴重打擊,心中既慚愧又羞惱,偏偏還要故作鎮定,更聞鄧氏子弟背後奚落嘲諷,悲憤之下,負氣而走。
最後一次見面,則是在今年年初,前身只敢在淯水河畔遠遠望鄧瑗一眼。
彼時剛剛及笄的鄧瑗已是南陽遠近聞名的女郎,有絕世之姿,其臨河而立,耳聆淙淙、目眺波瀾,衣袂迎風拂揚,軒軒然若霞舉,宛若神女。
前身內心不禁自慚形穢,認爲自己沒有一點配得上她,連上前相見的勇氣都失去了。
“足下請隨我來。”劉景平復心情,邀鄭當去室中敘話。
二人落座後,劉景並沒有立刻看信,將信暫時放到一邊,詢問鄭當是何時到達的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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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前才至貴邸。”鄭當答道。劉景不看信,而是先與他寒暄的舉動,令他心情舒暢,對劉景印象更好了。
“足下可曾用過餐飯?”
“多謝郎君記掛,已經食過晚飯了。”
劉景頷首,繼而感慨道:“不知不覺已經兩年了——鄧君的身體一向還好麼?”
鄭當回道:“主人今已年過五旬,身體雖然大不如前,倒也沒生過什麼大病。只是前些時候突然聽聞劉郎君兄長劉伯明病故的消息,常常爲此感到傷懷,君父壯年而逝,已經叫人無比痛惜,沒想到君兄年紀輕輕亦遭厄難。”
劉景嘆息道:“兄喪這等大事,本應由我親自登門告知鄧君。當時乍聞兄長噩耗,心中失了方寸——足下請代我向鄧君致歉。”
“諾。”
隨着二人交流的深入,劉景言談舉止,令鄭當心中不禁生出如沐春風之感。再聯想之前聽到的種種傳聞,鄭當隱隱意識到,主人鄧攸的目的,怕是要落空了。
至少,鄭當現在心中的天平已經開始慢慢向劉景一側傾斜。
不過最終做決定的是主人鄧攸,他要做的是返回南陽後,儘可能將自己聽到的、看到的如實稟報鄧攸,相信以主人的智慧,絕對會慎重考慮。
其實劉景並沒有刻意討好鄭當,只是他的靈魂畢竟來自於現代社會,待人接物有別於古人,鄭當雖是鄧氏的大管事,依然沒有擺脫下人的地位,被劉景平等對待,自是會感到無比受用。
話談得差不多了,劉景示意鄭當“稍待”,藉着燈火,緩緩打開鄧瑗之信。
信上通篇皆作八分書,字體婉約,筆勢圓潤,輕而不浮,柔中帶剛,書法造詣很高。
鄧瑗書信開端即雲:“四月八日,瑗頓首頓首。”
劉景不由啞然失笑。漢世女子寫信,一般自稱姓氏,如鄧氏,只有男子纔會直接稱名。鄧瑗不拘俗禮,自稱名瑗,一位灑脫自信的仕女形象躍然紙上。
難怪前身被打擊得體無完膚,這樣一位未婚妻絕非一般人所能駕馭。
“歲月易得,二載不見,君尚安否?近聞君兄病逝,心下悽然……”
開篇簡單的問候過後,鄧瑗文筆似化爲娟娟細語,訴說對劉景兄長劉遠去世的惋惜,並勸慰劉景節哀順變、保重身體,希望他能夠儘快從悲傷中走出,像一名大丈夫一樣肩負起家庭重擔。
“君父與家父,同殿爲臣,志趣相投,爲莫逆之交,遂指腹爲婚……”
信至中篇,鄧瑗筆鋒一轉,並沒有任何避諱,直接提到了兩人的婚約,而且出乎劉景預料的是,她要嫁入劉家之心極爲堅決。
兩人長大後僅相處了短短一日時間,並且他表現得十分糟糕,要說鄧瑗對他一見鍾情,純屬無稽之談,就算對方拒絕婚約,他也不覺意外。
況且鄭當這次來,“丈人”鄧攸卻是沒有半分表示,顯然心裡對他不是很滿意,兩相比較,鄧瑗的堅持就顯得尤爲珍貴了。
“荀子曰:‘學不可以已。’學業精於勤,荒於嬉……”
信的最後,鄧瑗引用荀子之言,如同真正的妻子一般殷殷規勸劉景,讓他不要因返鄉而心生懈怠,即使不能重回襄陽繼續求學,也要在家用心讀書,以他的家世,只要肯付出努力,日後必會受到州郡的賞識,到那時他們就可以成親了。
劉景能夠看出鄧瑗這段話用詞上顯得格外小心謹慎,既要達到勸導劉景的目的,又要顧及未婚夫的自尊,想必她一定費了不少心思吧。
“真是一位秀外慧中的女子啊!”劉景讀完信,心中不由感嘆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