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紹雲今天在仙靈閣餐廳喝得有點高,下午他和苗靈芝到民政局領了結婚證,晚飯兩人在一個小雅間對飲,男的喝酒,女的說要開車,以飲料代酒,結果紹雲說了很多話,喝了很多酒,出來時腳步有點踉蹌,靈芝攙扶着他在大廳沙發上坐下,自己去地下車庫開車。她剛出門廳,見一輛出租車駛上迎賓道,車窗搖下,一個男子匆匆從迪廳方向跑出,向車內遞進兩張鈔票,手裡捏着一小袋什麼東西,反身又退往迪廳方向。她明白這是有人在買毒品進迪廳消費,目光下意識地朝丈夫坐着的沙發方向瞟,本意是看看老張發沒發現這事,不料卻看見一個穿着平庸的婦女正與自己的丈夫說話,她停住腳,想想,好奇心使她悄悄退回大廳,身子躲掩在一廊柱後,耳旁傳來兩人對話聲:
“小蘭,你怎麼找這來了?”說這話時紹雲站起身,酒好像清醒了不少。
“這幾天我一直在你家門外找你都不在,後來聽說你不住公安局宿舍了,搬哪去了不知道,他們告訴我這裡可以找到你。”
“是呀小蘭,我結婚了,有了一處新房,婚禮還是準備辦一下,到時請你和老萬。”
“謝謝邀請,恭喜新婚,只是我們家老萬還關在看守所,你說咋辦呀張局長?”
“沒事的小蘭,我一定會設法讓他出來。”
“他在裡面會不會捱打呀?”
“不會,我給看守所打過招呼了。”
“我是說……牢頭獄霸什麼的,犯人打犯人?”
“也不會,看守員讓他幫守死刑犯,那有監控錄像,二十四小時開機,不會發生意外的。小蘭,沒事的,相信我。還有什麼事嗎?”
“我們家就老萬一人掙錢,現在孩子剛上小學,你看出了這事……”
“知道意思,”苗靈芝看見老張站起身,打開隨身提包,掏出兩張鈔票,“這錢,你先拿着用。”
苗靈芝又看見小蘭接過鈔票並不往包裡揣,而是拿在手上抖抖,聲音變得尖刻:“唉喲張局長,大人打發壓歲錢恐怕都不止這點吧,何況我們家老萬……”
“小蘭,你知道前段你鄭姨一直在住院,後又辦喪事,我、我手頭很緊,別嫌少,先拿着解解燃眉之急,過幾天我一定再設法弄點錢給你送過去。”
苗靈芝看見小蘭把錢揣進包,棉裡帶針道:“好吧張局長,我家老萬絕對不能給判個三年兩年的,這是底線,你得明白。”
“知道知道,我一定會把老萬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來辦。”
小蘭走了,張紹雲雙手捧頭坐回沙發,靈芝悄無聲息站在他面前,用手裡捏着的一疊鈔票拍打一下丈夫低垂着的頭,紹雲擡起眼,靈芝小聲:“給她送去。”
丈夫接過錢站起身,追出兩步又站住,把錢放進自己提包內。“怎麼不送?”靈芝問。“剛說沒錢,過幾天找上門了再說。”靈芝伸出手:“把它退我。”“結婚證都扯了,一家人了,你的就是我的,退什麼退?”
靈芝笑了:“哦——終於承認我們是一家人了。”
紹雲讀着妻子臉上的表情道:“我說的一家人是指我們夫妻,其他的別指望與你們同流合污,這是底線。”
靈芝攙起丈夫的手:“一家人不指夫妻還指什麼,神經過敏!走吧,我已在露臺給‘黑毛’修建了一個窩,我們一起去酒樓後面把它接回去,說真的,房子那麼大,晚上你加班不回來,沒狗做伴我還真有點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