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簡短的介紹,並沒有什麼華麗的言辭,卻讓現場的粉絲們尖叫聲連連。
發佈會可以說是非常順利的進行着,接下來還有一些環節需要走走過場。
而另一邊,司宸回到了司宅後,司老爺子已經準備好。
司玦和蘇菲亞也在司宅,司玦對蘇菲亞挑挑眉,示意待會兒她一定要找好時機在出手。
蘇菲亞不動聲色地眨了眨眼,直到司老爺子對司宸開口:“今天你是父親的忌日,東西都準備好了麼?”
往年,都是司老爺子準備東西,但是今年司宸已經回到國內,不需要趕飛機什麼的,便把事情都交給他去做了。
“嗯!”
司宸前一天就已經把東西都準備好了,畢竟自己父親的忌日怎麼可能不記得。
聞言,司老爺子點了點頭。
跟着大家一起來到了墓地,一起祭拜司宸的父親。
祭拜的時間已經過去大半,司老爺子朝司宸的身後看了一眼,又開口問道:“雲菲什麼時候到?”
今天對司家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日子。
藍雲菲作爲司宸未來的妻子,竟然還敢晚點?
司宸還沒說話,就聽見蘇菲亞搶先說道:“今天是她手底下一個男團的發佈會,而且她還堅持發佈會比什麼都重要,怕是不能來了。”
“我看她就是故意的,本來明天才是發佈會的時間,結果今天早上臨時就提前了。根本就是那發佈會找藉口,不想來祭奠。這麼重要的日子,她就是怕喪氣,會影響到男團。”蘇菲亞趕緊加重**味,一連串地把藍雲菲數落了一遍。
聽了蘇菲亞的話,司老爺子的臉上瞬間拉黑。
雖然司老爺子對蘇菲亞沒什麼好感,也有讓司宸把她趕出去的想法。
可現在她說的話,司老爺子沒辦法不放在心上。
“她真的是臨時把發佈會提前的?”司老爺子那張威嚴的臉上又多了幾道皺紋。
“我還沒接到提前的通知,不是說明天麼?”司玦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反正他是昨天回來之後就沒再去過。
公司就算是傳來了消息,他也當做什麼都沒看見。
這樣一捧一殺,司老爺子對藍雲菲的怨氣就更重了幾分。
司宸趕緊開口說道:“今天是我們臨時決定的,明天的天氣和地點都有很大的衝突,所以纔會提前到今天。”
“你明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難道不會把發佈會延遲一天麼?”發佈會能提前,就能延遲。
而且司老爺子覺得延遲的效果比提前的效果更好。
提前的話,肯定有很多人到不了,但延遲至少大家還能提前抵達,等上一天。
“其實我覺得可能是因爲雲菲姐知道些什麼,所以纔不敢來祭奠的。”蘇菲亞覺得是時候該提起了。
司老爺子疑惑的看向她,不知道蘇菲亞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想,應該是雲菲姐得知司宸的父親真兇是誰,纔不敢來的,從而故意把發佈會提前了。”蘇菲亞嘆着氣搖了搖頭,一副非常惋惜的樣子。
司玦在背後像一個好奇寶寶一樣,直接開口問道:“什麼意思?”
“因爲雲菲姐的父親,就是兇手。雲菲姐肯定是心裡有愧,或者是覺得害怕,纔不敢去見未來公公的。”蘇菲亞直接把自己這件事情說了出來。
“你說什麼!”
司老爺子震怒,這種事情可不是拿來開玩笑的。
司玦更是在身後替藍雲菲辯解道:“怎麼可能?嬸嬸不是那種人。”
“蘇菲亞,不許胡說!”
司宸更是不信,誰讓蘇菲亞一次又一次地製造假證據來陷害藍雲菲呢!
狼來了的故事誰都聽過,他自是不會再信。
蘇菲亞卻不緊不慢地開口說道:“我就知道你們都不信,但是我有證據啊!”
“證據?”司老爺子這就忍不住了,如果說連證據都有了,那怕是不會假了。
但前提是必須把證據拿出來,只說是沒有用的。
蘇菲亞一邊說着,一邊拿出自己的手機。
在手機上一邊翻還一邊說道:“誒?我記得就在這兒看到過來着,是我記錯了麼?”
蘇菲亞翻了半天,都沒有找到,就在司宸剛要說話的時候,蘇菲亞忽然高興地跳起來說道:“我就說有吧!快看看,在這兒呢!”
說完,她就把視頻播放,還把聲音開到了最大。
當天晚上的風聲很大,所以除了呼呼聲之外,剩下的也就只有車子鳴笛的聲音。
視頻上的畫面一開始有些模糊,但慢慢的清晰起來。
這是一條小路上的監控。
監控之中正是司宸父親去世的當晚。
左側車道的一輛車忽然加速,直勾勾的朝着司宸父親的車上撞去。
表面上看起來,就好像是司機方向盤忽然失靈,所以纔開出了預定的線路。
這點沒有任何問題,當初司宸和司老爺子都看過這段視頻。
但接下來的一幕,就是他們從未見過的。
在撞了車後,那個方向盤失靈的轎車車主,從車上走了下來。
這時候監控拍下的只是一個側臉,他朝着司宸父親的車邊走去。
把手伸進已經破碎的車窗中,用手試探了一下司宸父親的鼻息。
最後他朝着周圍望了一圈,正好對上小路邊的攝像頭上。
畫面靜止了大概有三五秒的時間,他纔回到車上,對司宸父親的車,又連續撞擊了兩次後,纔開車離開。
看到這兒,司老爺子氣的手抖,身子險些站不穩。
司玦見狀連忙上前扶住司老爺子,蘇菲亞也是趕緊湊過去。
司宸反應過來的時候,司老爺子的身邊已經沒了位置。
在看到藍雲菲父親,藍雲墨的那一刻時,司宸的心臟像是被狠狠攥了一下。
一瞬間不知該怎麼呼吸,甚至感覺到冷氣忽然遍佈全身。
他震驚,但更多的是覺得蹊蹺。
最爲蹊蹺的部分,就是爲什麼藍雲墨在看向攝像頭時,畫面靜止了好幾秒。
按理說,這種時候慌忙掃過,纔是最正常的啊!
如此明顯的證據,當初爲什麼調查的時候,卻沒有發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