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門簌簌打開,紫袍輕衣的男子抱着癱倒的少女,站在偌大的城牆面前,一襲長袍隨風輕舞,全身佇立,如同亙古的玉人,透着無比的尊貴氣息,又帶着蕭殺的冷意。
他的手緊緊的抱着少女,在士兵的包圍中,將珍寶般的人兒,帶進了城內。
“世子,世子,你醒過來了”曲商從城牆下跑下來,望着站在面前男子,臉上的神色,卻說不清楚是喜,還是悲。
他的身後跟着許多的士兵和將領,通通的圍了過來,看着這個人們的精神支柱。
容奕沒有說話,他凝望着懷中少女的臉,目光輕輕顫抖,脣角微微的抿起,慢慢地擡起頭,臉上一絲表情都沒有,朝着由出來士兵扶着的那樹,淡淡地道:
“告訴我,這幾天,你們做了什麼?”
很簡單的幾個字,卻給在場所有人一股巨大的壓力,他們的目光都朝着還清醒着的那樹看去。
“援軍遲遲不到,前些時日,郡主拉着我商議了好久,問我這附近有沒有特殊的地形可以利用。
三天前,郡主突然找上了我,說她有一個辦法可以將南鳳軍隊衝散減弱,並且詢問我有沒有精通狩獵的獵人。我說我祖上一直是獵人,就是因爲箭術好,纔到軍中來的。她便讓我隨她一起,到去將狼羣引來。”
“那她爲什麼不告訴我們?”一個士兵小聲地問道。
那樹狠狠地瞪着他,“因爲她覺得南鳳國可能有內應在我們城內。若是讓人知道了我們的計劃,就會事先有了提防,不可能有現在的效果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若是被對方知道,一早防着狼羣,憑着幾十萬的大軍,有預備的對付幾千只狼,也不是什麼難處。
“我從不知道,人可以有這麼大膽的想法。去了山中,將所有的野狼都引出來。在我們麓陽,打獵的獵人也會盡量避開那兒。因爲那裡的狼又兇猛,還都是集結成羣,可以說是一方霸主。”
那樹喘了口氣,“可是她就真的去了。你們不知道,第一次去狼羣的時候,經驗不足,去抓狼崽的時候,被狼王一口撲過去,整張臉差點都要被咬爛了。手臂上被抓出了血痕,她連哼都沒哼一聲,帶着狼崽就跑。
這三天,在山中,我們身後的狼羣越來越多,要判斷方向,還要引更多的狼,別說睡覺,就是吃東西,也就吃了兩次,後來餓起來的時候,抓着死狼的喉嚨,血都能直接喝進去。”
那樹說着說着,聲音有點哽咽,“你們是沒看到,她的身上全部是血,狼的血,她自己的血,混做一團,根本就分不出來”
所有人的目光都隨着他的話,朝着容奕懷中的少女望去。
這個時候,纔有人分辨出來,那所謂的暗紅色披風,原本的顏色,應該是月白色的。
那暗紅色的地方,一團團深淺不一,完全是被鮮血一點點的染就,浸透,形成了這樣鮮豔到讓人心悸的色澤。
那披風不是完整的,上面三條,兩條的爪痕,透着斑斑點點的血跡。
就算是再不懂的人,也知道,這是要經歷多少艱險,吃多少苦,不是單單兩句話可以表述出來的。
時間如何控制,狼羣如何來引,都需要常人難以想象的聰明和勇氣才能做到。
“我們到了城門前,被無數人圍攻,最讓人心寒的,不是那些狼羣的追逐!”那樹的眼淚忽然流了下來,在他血污垢起的臉上衝出兩條痕跡,目光憤然帶着悲怒,“是你們的不信任!!!!”
他激動的朝着那些人吼道。
聲音裡有着連日以來的疲憊和沙啞,不響,卻好似雷聲鑽進耳膜,震的每一個人都羞愧的低下頭了頭。
衆人看着容奕懷中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