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血紅,掛在西面的天際,北都城裡的帳篷前騰起一柱一柱的炊煙,直飄到天空才悠悠地散去。
阿摩敕甩了甩手上的血,拿袖子擦了擦臉上的汗,他跟着英氏夫人帳篷裡的女奴們剝了一下午的旱獺,獺皮抹上石灰填了乾草掛在風裡吹乾,塞得一隻只都像是小小的肥熊,銅盆裡面紅白相間的旱獺肉一條一條地切好醃好,晚上就有一頓好肉了。
雖然是夏天,不是旱獺最肥美的秋季,不過這是草原上最肥美的東西,是鹿肉羊肉都沒法比的,烤起來有種細膩的脂香,一咬滿嘴都是油。大王子的獵騎隊在外面圍了一個滿是旱獺洞的土山,收了一百多隻旱獺,派伴當班扎烈一下子送了五十隻給英氏夫人。英氏夫人的丈夫木犁將軍是長子窩棚裡的大人物,這是誰都清楚的事情。
老頭子和英氏夫人看顧昏倒的世子,阿摩敕也沒事,就幫着女奴們一起剝獺子。他家祖上是個獵手,至今父親還時常揹着彎弓帶着套馬索出去打獵,運氣好的時候能帶回長腿矯健的好黃羊和一尺多長肥肥的大旱獺,父親就開心地哼着歌帶阿摩敕一起剝皮割肉。那是阿摩敕最最開心的時候,聞着火堆裡燒着羊糞的氣味,渾身都是暖洋洋的。
阿摩敕家裡不是大貴族,大貴族也不會送孩子去學習星相。固然大合薩是令常人不敢仰頭直視的尊貴人物,可是不知道多少學習星相的孩子纔會有一個繼承大合薩的身份,而掌握了盤韃天神旨意的大合薩也終究不是神,不知道多少代大合薩都是在戰亂中被活活燒死的。選錯了主子,合薩就是妖巫。父親送阿摩敕來大合薩帳篷裡學習星相,離去的時候使勁摸了摸兒子的頭,至今阿摩敕還老是想着父親那時的沉默,有些意思朦朦朧朧的像是懂了,又說不出來。
“小合薩剝獺子真是把好手。”年老的女奴過來遞上一塊棉布。
阿摩敕接過擦了擦手,咧嘴笑笑。他經常來英氏夫人的帳篷,女奴們和他很熟,知道這個年少的貴族孩子沒有架子,也都喜歡和他搭話。
女奴們當然沒有膽子叫他眼鏡龍,都管他叫小合薩。雖然大合薩始終沒有說誰會繼承他的地位,不過老頭子喜歡把阿摩敕帶在身邊是衆所周知的。不過阿摩敕卻知道自己的算學並不好,他只是刻苦,有時候卻跟不上老頭子講授的速度,這時候老頭子就抱着酒罐子長吁短嘆,說他小時候若是也這麼笨,早被老合薩打死了。
“肉怎麼做啊?”阿摩敕把棉布遞了回去。
“大半留着做鹹乾肉,剩下的一半烤了,一半做手抓肉,夫人說了今晚要留大合薩在帳篷吃了飯再回去。”
阿摩敕拍着巴掌笑了起來,英氏夫人帳篷裡的手抓肉最香,老頭子和他都喜歡,老頭子喜歡帶着他來英氏夫人這裡溜達,一多半都是爲了來蹭手抓肉吃。夕陽鋪灑下來,夏季的草原上流淌着一層沉鬱的深紅,女奴們三三五五地聚集在一起,低聲哼着阿摩敕聽不太懂的歌兒,有的在給掛獺皮上油膏,有的在打肉,有的則拿着吹筒引燃羊糞蛋。心裡有種慵懶富足的喜樂,阿摩敕伸了個懶腰,轉顧周圍。
他的心忽然沉了一下,呆呆地看着東方。日暮時候的彤雲大山橫亙整個東面,它像是一座天然的屏障隔開了蠻族和寧州古森林的羽人城邦,一層淡金色的邊鑲在大山和天空的分界上,亮得有些晃眼。可是夕陽壓不住那些星辰的光芒,七顆鐵青色的星從彤雲大山下升起,它們的光芒帶着冷森森的寒意,像是新磨出來的鐵劍。
北辰星簇如阿摩敕自己計算的那樣,真的從彤雲大山上升起了。
“破軍、武曲、廉貞、文曲、祿存、巨門、貪狼……”阿摩敕一一點數星簇中的星辰。
這是罕見的星相,這個季節北辰通常都沉沒在彤雲大山之下,這七顆星並非天穹上的十二主星之一,可是在歷年的星圖上,它們的光輝曾經輝耀整個夜空,緩緩地由東方穿越天際划向西方,每一次這樣的運轉都可能持續數十年之久。而伴隨北辰的,則多半是升起的狼煙。
北辰,是戰爭神祇的星。
“小合薩。”老女奴在一旁小心地問。
阿摩敕回過神來,“嗯。”
老女奴瞅了瞅周圍,有些詭秘的樣子,不過阿摩敕注意到周圍那些忙活的女奴忽然都有些停頓,向着這邊偏過頭來。
“小合薩知道世子的事情麼?”老女奴壓低了聲音。
“世子的事情?”
老女奴有些猶豫,嘴脣嚅動了半天,“都是聽別人瞎說,說世子是不祥之人吶。”
“不祥?”
“小合薩,我們不懂天神的旨意,你是懂的,人真的有命星這回事麼?”
阿摩敕沉吟了一下,“星命是星相里面最複雜的東西,我沒學那麼深。不過大合薩說,要推算人的命運,需要計算幾十顆幾百顆星的軌跡,就算這樣,往往也都算不準。單憑一顆命星推斷人的命運……我想是沒有的吧。”
“可是他們說……”
老女奴的臉色忽然變了,把布手巾塞回圍腰裡面,低頭端起盛着獺肉的銅盆去洗刷了。阿摩敕擡眼看見大合薩雙手抄在袖子裡,和英氏夫人一起從帳篷裡走了出來。那座帳篷是給世子的,阿摩敕聽說世子不會住在側閼氏的帳篷裡,而是和姆媽住在一起。
“大合薩先吃些東西吧,”英氏夫人的神色有些憂鬱,“世子會醒過來。”
“嗯。”老頭子雙臂抱緊,佝僂着點點頭。
他一貫是這個模樣,和放羊的老牧民也沒什麼差別,全不講什麼體面。不過阿摩敕覺得他有點心事,目光低垂着心不在焉。
“阿摩敕,吃夫人的手抓肉了。”老頭子過來拍了拍阿摩敕的肩膀。
阿摩敕應了一聲,轉身的瞬間,看見忙活的女奴不約而同地扭頭看他們三人的背影。他愣了一下,覺得那些目光如此陌生,全然不像是他認識的那些樸實善良的女人。老頭子察覺到他的走神,隨着他扭頭去看,女奴們又一起低下頭去忙活,像是什麼也沒有發生。
阿摩敕心裡忽然沉甸甸的。
噴香的獺子肉盛在小銅盆裡呈了上來,老遠就聞見辛辣的香氣。
阿摩敕搓着手掌,肚子咕嚕叫了一聲,老頭子不輕不重地在他頭上拍了一巴掌,“餓死的小鬼,看見吃的就這樣,將來怎麼做合薩?”
阿摩敕已經沒精力管這些了。英氏夫人做的手抓獺子肉墊在黑粟飯上,紅白相間,細細地抹了胡椒和大鹽粒子,上面還灑了清香的野菜。一層汪汪的獺子油蓋在黑粟飯上,有股臘肉的油香,一點不帶羶腥。他大把地抓起來往嘴裡塞,幾乎咬到自己的手指。
老頭子歪嘴笑着看他,卻沒有吃肉,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又把那個白銅的酒罐子灌滿了,只是看着銅爐裡取暖的那堆火出神。木犁將軍沒回帳用飯,只有英氏夫人在旁邊縫着羔羊皮筒子陪着。
阿摩敕吃了幾口,舔着手上的油,看看英氏夫人,又看看老頭子。
“木犁不想讓世子住在這裡。”英氏夫人就着頭上的油擦了擦針,低着頭繼續縫紉。
“因爲那鬼話?”老頭子臉色陰陰地發問。
“嗯。”
“砰”的一聲,老頭子重重地把酒罐子砸在小桌上,“木犁自己是什麼?當年也不就是一個奴隸崽子?千人踩、萬人踏,一輩子放羊不能翻身的命!連馬毛都摸不到一根,還上陣打仗?現在自己是貴族了,帶兵了,倒有這個架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