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說明:這本書已經完結,這個篇章只是以外傳出現,並不會夠兩千字。還請海涵。
是的。如你所見,我是祝七,一個平平凡凡的女孩子,只是運氣稍微好了一點兒,中考以多兩分的優勢進了遲一中。
但是,這裡並不是我想去的地方,可我沒有選擇。沒有人接記得,我曾經轉學來過這裡。更沒有人知道,我曾經在這裡是多麼痛苦。
公司調動爸爸的職業,其實也就升了半級,而且權利並不大,但是爸爸無法拒絕。而我,剛剛上初二,就被迫來到了這裡。人生地不熟的,而且沒有轉學的經歷,什麼都不懂,誰也不認識,還和相處一年多的朋友分別,這讓我越來越膽怯。
但是,這個學校顯然不是什麼光明磊落的學校。
我的書包會被撞掉,但是無人知道。
我放在桌子裡的橡皮會無緣無故失蹤。
很多事情都是不知道的情況下發生的。而我,一直都像一個小丑。
晚上會有多出來的一節體育課,我們揹着書包下去。但是,準備回家的時候卻發現書包被人翻過了,作業被扔在一旁。要不是正好在路燈下,我可能連作業都帶不回去。
這就是那個班級,冷漠而又可怕。但是,遇見了葉伊要。
他溫柔而又善良,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而且對人非常的好,非常好。我很喜歡,不知道爲什麼就是這樣暗戀。
有一天,我聽見了一幫女生在討論葉伊要。
“原本以爲他是一個很不好相處的人,原來混熟了人這麼好。好多人都喜歡他吧。”
“就是就是,以前那麼清高?和祝七一個樣!現在,那麼好我都想喜歡他了。”
所以說,他曾經就像我一樣?
然後,變成現在這樣?
那不就意味着,他就是個騙子麼!
他就是爲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才變成這樣的!
這個傢伙,真噁心!
好感全無。這就是我。無法接受欺騙的我。
其實葉伊要和我不熟,他整天在應付很多人還有其他班的人,而我他是否認識都不一定。
然後不到一個月,爸爸選擇離職。我重新在另一個學校開始了生活。
同樣的怯懦,但是有這麼一束陽光照亮了我。
“吶,你原來在哪個學校啊?我叫耿小漫,是個宅女,嘿嘿。”
同學伸出了手,與我成爲了朋友,我們一起考上了遲一中。
在那一個多月裡,我聽見了許多東西,比如校長受賄之類的事。我想舉報但是沒有證據個勇氣。
但是,我遇到了一個人。他就是樂正光一。
性格倒是很可以,而且說與葉伊要的媽媽很熟。媽媽因爲親戚而認識了他,而我又通過媽媽認識了他,他說他可以幫助我。
樂正說他是校長的朋友于是我就委託他,他也答應了我。
當我插班的時候,發現葉伊要居然和我一個班。
因爲前半年有事在別的學校借讀的,幸好學籍沒變。所以就回來了。
葉伊要還是那麼的溫柔,還是那麼的虛假。
所以,我想揭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