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蕉樹下,方帥盤膝而坐修煉,自從地府回來,拜託石堅尋找殭屍王的蹤跡已經過去一年,殭屍王沒找到蹤跡,方帥就一直閉關修煉,倒也蘊養的神魂壯大兩圈。
至於地府,通過鬼王叛亂,方帥已經看到它龐大勢力下虛弱的一面,本來地府掌管亡魂之歸宿,勢力之強,縱然是漫天仙佛也不敢輕易得罪。
可是以地府的勢力,在秦廣王親自坐鎮大軍的情況下,叛亂鬼王不僅沒有鎮壓下去,反而越演越烈,差點被他攻破大營,還是十殿閻羅之一的轉輪王前去,兩大閻羅王合力這才穩住形勢,將鬼王重新鎮壓。
但也只是將他趕回地府深處,至於剿滅還不知需要多長時間,甚至說根本就無法剿滅。
地府深處環境惡劣,即使是鬼魂也不願多呆,不知有多少不服地府統治的鬼魂呆在其中,據說僅鬼王就有四個,其他強者更是不計其數。
他們建城立國,宛如諸侯一般,是一股極爲龐大的力量,遊離於地府之外。
以前的時候,地府對此不予理會,憑地府的實力對他們而言,鬼王不過是隨手可以鎮壓的螻蟻,哪裡會在乎,甚至隱約間還助推鬼王成事,讓反抗者組成勢力,受到約束,避免搗亂地府秩序。
然而現在地府出現問題,當年的高層消失,頂替他們的人實力明顯降低,連十殿閻王都不在由鬼仙擔任,只有陽魂修爲,與鬼王相當,本來的疥癬之疾,就成了心腹大患,難以鎮壓。
憑秦廣王、轉輪王之力,堵住不讓他們出來,已經是難得,想要去剿滅四大鬼王,誰看了也覺得不靠譜。
不過雖然鬼王叛亂,導致整個地府都顯得動盪不安。
但方帥知道,這只是暫時的,鬼王即使鬧的再兇,也無法威脅到地府的統治,且不說地府還有陰天子這位統治者,十殿閻王可是有十人,十比四,怎麼可能讓他翻天。
即使真到了連地府都無法鎮壓的地步,難道天庭就是吃乾飯的?隨便派下來個仙人,四大鬼王就得跪。
現在不出手,不過是沒將四大鬼王放在眼裡,沒有出手的興趣。
不過這樣正好,地府戰火連天,他才能獲得功績點,用來強化自身。
護法天兵在戰場上縱橫睥睨,時不時的在鬼王身上咬一口,管他是運糧隊還是巡邏的,見到就殺。
能俘虜的,則會俘虜回來,經過十天時間轉換,又是一名護法天兵誕生,讓他手下的勢力,滾雪球一般擴大。
現在方帥手上的護法天兵分爲兩部分。
一個是經過祭煉由陰轉陽,真正的護法天兵,是挑選俘虜中的強者轉化而成,配備的兵器也是用陰魂鐵打造的,精良無比。
雖然只有三百之數,但個個是精銳中的精銳,且都是騎兵來去如風,不懼被人圍困。
另一部分,則是隻經過思想轉換的普通鬼兵,有八百左右。
這些鬼兵實力不強,卻忠心耿耿,隨時可以爲他付出生命,是最佳的炮灰,死了也不心疼,隨時可以用敵人轉變過來。
穿的鎧甲兵器,則是由妙手王制作,不需要耗費功績點。
至於因此耗費的錢財,他現在有兩個家財萬貫的岳父,這點錢根本不放在眼裡。
但到了現在,也已經到頂,難以組建更強的勢力。
數量更多的話,沒有精通戰陣之道的人指揮,反而會出現臃腫無法指揮的局面,還不如現在的數量合適。
想要更進一步,必須找到護法天將,蛇無頭不行,沒有護法天將這個頭,護法天兵只能依靠自身的戰鬥力戰鬥,而無法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啊。
方帥正在發愁,不知上哪去找這個護法天將,外面有兩個人走來,只聽其中一個說道“姑爺就在裡面,你自己過去吧。”
“多謝老兄。”
隨後一人離開,另一個人走過來,看到方帥,腰微微彎下笑着說道“姑爺,老爺找你有事。”
“你是誰?我怎麼沒見過你?”方帥疑惑道,任家的僕人他基本上都見過,任發怎麼會讓一個他沒有見過的人來找他,難道不怕傳錯消息。
“小的吳六,是任家村那邊的。”
方帥恍然,原來是任昌找他,他一直在任家鎮這邊,對任家村並不熟悉,哪裡會認識那邊的僕人。
“岳父找我有什麼事?”
吳六撓撓頭,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大帥府來人,然後老爺就派我過來,好像是讓您捉妖還是幹什麼,總之是讓你帶着法器過去。”
方帥不明所以,不知道這個大帥捉妖,爲何會去找他岳父,這不是多此一舉,但還是帶了些捉妖的東西趕回去,正好他也有段時間沒見任珠珠,過去跟她增進下感情也不錯。
等見到任昌,隨着他的敘述,方帥才知道原因。
原來,大帥府的確是出現了些事情,有鬼怪之流對大帥下手,讓他這幾個月吃不好,睡不安。
但他身爲大帥,要是被手下人知道自身出了問題,很容易引起慌亂,不好鬧得沸沸揚揚,只能一直壓着,暗地裡請人出手,可是請的人實力不高,至今沒能解決。
聽說他是個道士,又解決了厲鬼殺人事件,就派人請他。
畢竟天武精騎殺死村民收集血食,那可是引起轟動,是他幫助任家村渡過劫難。
後來那支天武精騎的百人小隊,也是他出手剿滅,可以說名聲大噪,大帥聽說此事,派人來請他很正常。
方帥就跟副官前去大帥府,說是大帥,其實也不過是一方軍閥,手下人馬盤踞三縣之地,被人尊稱爲大帥,現在就居住在任家村所屬的平安縣城。
這也是大帥之所以來請他,不怕他說出去的原因,任昌是任家村首富,而任家村,雖然名曰村,其實發展的很好,不比鎮子差,任昌這個任家村首富,是大帥的有力支持者,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算是大帥一方的人馬,自然不怕他說出去。
兩人來到平安縣城,有副官領路,方帥沒有受到絲毫爲難,便見到了大帥,一個四十來歲,戴着眼鏡,留着八字鬍的男子。
這傢伙居住的大帥府,是一座中西合璧足有五層高的別墅,佔地十幾畝,後面還有個花園,看起來沒少搜刮民脂民膏。
當然這也就是方帥暗地裡吐槽一句,他要真敢說出來,信不信大帥直接能將他拉出去斃了。
大帥用審視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他半天,沉聲問道“你就是任昌的女婿,看起來倒是不錯,不知手底下的本事如何。”
“這個請大帥放心,區區鬼怪不在話下,就算是厲鬼我也能將他打得魂飛魄散,不知大帥找我來到底是出了什麼事?”
方帥看看坐在桌子後面的大帥,臉色紅潤神色正常,不像是受到鬼怪困擾的樣子啊。
大帥臉色有些不自然,但還是說道“其實也不是有什麼鬼怪,主要是我自身的事。”
方帥鬱悶了,他巴巴跑過來可不是因爲任昌的原因,而是想要降妖除魔,藉此獲得功績點。
我又不是醫生,你身體出了問題,找我有什麼用?就不怕我胡亂醫治,病沒治好,反而去見了閻王。
大帥看他表情哪裡不知道方帥想錯了,急忙說道“你誤會了,我不是生病,而是出了問題。”
方帥還是有些不明白,身體出了問題,不是生病那是什麼?
卻看到大帥拿出放在桌子下的手攤開,方帥頓時目光一凝,緊緊盯着他的手指。
普通的手指當然沒什麼可看,可大帥手上的指甲足有三寸長,更帶着一種墨綠色,就像是殭屍的指甲一樣。
“從半年前開始,我便感覺手指發癢,開始還能忍受,後來便忍不住用手插東西,用來止癢,請遍名醫也沒辦法,後來還是一位老中醫說,可能是邪氣入體,必須請道士做法。你看我沒有練過鐵砂掌之類的功夫,可現在我的功夫……”
說着,大帥舉起手,旁邊有士兵搬過來一塊磚,大帥伸手直接插了進去,五根手指沒有一點露出來。
尋常人即使是練鐵砂掌之類的,也不過能劈磚斷石,哪有可能直接插入磚內。
“的確是出了問題。”方帥說着向四周掃了眼,大帥明白過來,揮手讓手下下去。
“現在你可以說了吧,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據我所知只有殭屍的指甲纔會是墨綠色,而殭屍由於指甲生長迅速,同樣喜歡用手指來插東西。”
“你說我變成殭屍。”大帥臉色頓時陰沉下來,他只是身體有問題,卻不認爲自己變成了殭屍。
“不是殭屍,我只是說跟殭屍有關,具體什麼情況,還需要查看一二,大帥且將符水喝下,看看有什麼反應。”
方帥找了張黃紙,運轉法力在上面畫符,然後扔進大帥面前的水杯中,符籙無火自燃,很快,本來乾淨的茶水,就成了一杯符水。
“只要喝下符水,我的病就能好?”
“這只是用來觀察反應,看看你到底是什麼病?”
大帥看看那烏漆抹黑的水,有些不相信,這不過是燒了一張黃紙在裡面,能有什麼用,不會是坑他的吧。
但他能在亂世當中成爲一方軍閥,除了運氣之外,也不乏殺伐果斷,一仰頭喝下去,沒一會臉色驟然變化,捂着肚子痛苦說道“我腹痛難忍,有種想吐的衝動。”
剛剛說完,大帥就衝出去,路上就開始往外噴,弄得滿地都是,好半天等他回來,大帥臉色蒼白不少,有氣無力的問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喝杯水就出現這種問題,若非他知道方帥是任昌的女婿,不可能坑自己,還以爲對方在裡面下毒了。
“如果我猜錯的沒錯,大帥應該是被殭屍咬了,只是中毒不深,不會危及生命,長時間屍毒積聚下去,纔出現了類似於殭屍的反應,如果不及時治療,恐怕大帥就真的要變成了殭屍。”
“那該怎麼辦?你應該能做法幫我去除吧。”大帥有些着急,他可不想變殭屍。
“我只是道士,對醫術並不精通。”
方帥搖搖頭,如果是對付殭屍,憑他的本事,即使是銀屍,也能聚齊手下給砍了,如果是那種入體不久的屍毒,他也有辦法應對,能夠強行拔除。
可這種,中了屍毒半年多還沒死,誰知道是什麼情況,他不敢貿然用藥,要不然將屍毒拔出之後,大帥很可能也就跟着屍毒一起死了。
動手醫治,反倒將大帥給醫治死,大帥的家人可不會放過他。
“那就是說沒辦法,這件事你可要盡力,若是讓我知道你害怕擔責任,不敢動手,信不信我一槍斃了你。”
見方帥不肯動手醫治,大帥臉色頓時變了,他能成爲一方軍閥,也是心狠手辣之輩,如果對方真的不肯給他醫治,他不介意讓對方陪葬。
方帥眉頭微皺,充分感受到這個大帥的霸道,心中有些不悅,但還是說道“那倒也不至於,我師伯就精通對付殭屍的辦法,可以請他幫忙。”
聽說不用死,大帥喜上眉梢。“那你還不快去請他回來。”
“好說,大帥放心,我師伯乃是道家有數的高人,有他出馬區區屍毒不在話下。”
“如此就拜託你了,有什麼需要儘管提。”
方帥就寫了封信,交給副官讓他去請九叔,自己則留在這裡查看情況。
蚊子再小也是肉,既然發現殭屍的蹤跡,那自然要將它給除掉,好歹還能獲得一些功績點。
同時也算是爲民除害,只要名聲傳出去,難道還怕沒有人找他降妖出魔。
而且方帥還有個奢望,如果能在殭屍背後發現殭屍王的蹤跡,那就更了好。
只是方帥並不認爲這殭屍背後有殭屍王的存在,且不說殭屍王數量非常稀少,很多道士一生都不曾遇見。
看大帥中了屍毒半年沒死,就可以知道這殭屍有多挫,還殭屍王,想得太美了,恐怕能是剛剛成爲殭屍沒多久的白僵,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