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裂的火花驚醒他的沉思,恍然才記起此處並非宮中,這裡是漠北的軍營,駐紮着振威大將軍凌穆旗下三十萬大軍,漠北位於國境最北,荒蠻寒涼,野草從生,處暑剛過,入夜後便已覺寒涼。呼嘯的北風裡夾着沙粒和鐵鏽的血味,聽起來如同將死之人低低的嗚咽,迴盪在空曠的大漠上,蒼茫寂寥。
篝火便一堆人圍着取暖,風中似乎還隱約可聽見胡族低沉的號角,他們的戰馬躁動不安地嘶鳴,這羣原野上的野狼,無一刻不對城牆內的國土虎視眈眈。
“阿巖,不過來烤火嗎?”有人招呼道,“到你巡夜還有很久呢,這兒還有酒,來喝點暖暖身子。”
阿巖是他在軍中的化名,取“言”的諧音,他屬大將軍帳下,從皇城跟隨軍隊行至漠北,至今已三年。隨軍打過幾次仗,表現不俗,獲校尉一職,隨和他以往尊榮的身份完全不可相提並論,他卻感到很踏實。
阿巖走過去和士兵們坐在一起,接過一隻破口的瓦碗,裡面裝的是最低等的烈酒,聞着都嗆,阿巖神色不變地喝了一大口,烈酒下肚,身子立即燒了起來。
漠北的酒,與宮中的瓊漿玉液自然無法比擬,卻是最合適沙場上男兒的酒,一如前線赴死的剛烈。出征前仰頭喝盡一碗,把碗摔碎在地,長嘯一聲,何等豪氣萬丈,宮中美酒反倒顯得綿軟無力,漠北的酒喝多了,也漸漸想不起那甜膩甘醇。
阿巖又喝了一大口,平日士兵們聚起來總會說些胡話,今夜不知爲何,卻分外安靜,看似都心事重重。
埋頭喝了會悶酒,先前招呼阿巖的漢子先開了口:“兄弟們啊,我有個事兒要告訴你們,你們聽了,可千萬別怪我沒骨氣。”他頓了頓,又灌了一大碗酒,如此反覆幾次,才紅着眼說,“明日起,要選五百匹戰馬,送回皇宮,宰了做成菜餚。”
說完,五大三粗的漢子竟然抹起眼淚來。
阿巖認得這人們負責照料軍中馬匹,行事粗魯,對待馬兒卻很心細,差事一直做得很好。軍中戰馬無比珍貴,尤其漠北戰士們的馬,爲了對抗胡人的悍馬,特意精選出來嚴加訓練,每一匹都壯實驃勇,陪伴士兵們出生入死,與士兵的感情非同一般。
“那該死的妖女!大將軍寫了摺子回報戰事,提到之前咱們一隊偵察兵中了圈套深陷險境被困,忍痛殺了戰馬充飢,存活下來把情報帶回軍中,妖女聽了後竟然向皇上討馬肉吃,還非戰馬不吃,說戰馬的肉質結實,最爲爽口!而且她試過後,只愛吃馬脖子貼近喉管的那一小片肉!”
另一人接上話頭:“她還發明瞭一道菜,要一百匹戰馬脖子上那片肉才做得一盤,要取這肉,必須把喉管拖出,以小刀起肉,一匹馬只能取一次,何等殘忍!”
有一人冷冷道:“皇上還誇那妖女聰慧機巧,一道菜都那麼花心思,這不,就下令要到我們軍中搶馬來着,皇上真是中了她的邪,她說什麼都信!真是昏君!”
阿巖不吭聲地喝着酒,聽着士兵們一言一語,越罵越激昂,好些話都是說了要被砍頭的,但漠北山高皇帝遠,士兵們一度怨氣,又喝了酒,哪裡想那麼多。
“永黎公主天賦異稟,她的本事,當然不是你們可以比的。”說話的是一個身穿灰色粗布衣衫的年青男子,他不知何時坐在了衆人中間,腿上橫着一張破爛的琴,他把酒碗放在一旁。撥動琴絃,琴音粗啞,雜亂無章,卻一下讓所有人安靜下來。
阿巖的視線隨着其他人一起落在男子身上,他喝着酒,撥弄着難聽的琴音,侃侃而談:
“上古有氏族名爲九黎,他們的首領是蚩尤,有八十一個部落,族人擁有神力,能呼風喚雨。後來蚩尤敗於黃帝,九黎族也隨之覆滅,小部分旁支得以倖存,退到南方隱居,成爲南方苗蠻各族的先民,永黎便是其中之一,他們有窺視命輪,預知未來的能力,當年的皇上正是忌憚這點,纔派兵滅了永黎。”
帳中士兵只知永黎公主妖惑聖上,搗亂朝政,而當年殲滅永黎是偷偷派兵,世間知情者不多,這時聽人說起緣由,不由都聽入了神。
阿巖假裝低頭喝酒,從碗邊悄悄看那年輕男子,他在軍營中混跡已久,只覺得這人面熟,卻不記得在哪裡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