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香味濃郁的桃花釀(二)
如此美好的香味,讓衆人不自覺抽動鼻子。
“什麼味道,這麼香?”楊氏從屋裡出來,盯着杜五郎面前的一個大罈子,這好像是大伯母送來的酒。
杜九妹指指道:“娘,我做的桃花釀!”這件事情,杜五郎知道始末,所以她也不準備隱瞞,讓大家逐漸接受她會釀酒的事實。
楊氏詫異,問道:“桃花釀?”她是大人,纔不相信杜九妹會釀酒。
“是的,娘,這是溫鍋那日剩下的半罈子酒,我就裡面放了糖和桃花,就是成了桃花釀。”杜九妹連忙解釋說道,至於孃親接下來更多的疑問,她已經想了很多個理由。
果不其然,楊氏再次驚訝,不明白小女兒怎麼知道桃花釀?畢竟那都是有錢人家才能吃得起的東西,窮苦人家根本沒有見過。
桃花,非常美麗,馨香,釀出來酒自然也非常美妙。
她之所以知道,也是聽巧手坊的安大娘說的,這種桃花釀非常貴,二斤裝的一罈就有五兩銀子,金貴的很啊。
“小九兒,你怎麼會釀桃花釀啊?”楊氏詫異,小九兒的年紀才八歲,從來沒有機會接觸這些東西,無師自通,那都是話本子裡的戲文。
杜七妹見哥哥如此,便接過碗,小小喝了一口,眼睛一亮,香甜和辛辣充斥口腔,突然間讓她的略微黃的臉上多了兩朵紅雲。
杜五郎見孃親生氣了,道:“娘,是我讓小九兒這樣做的,你要生氣就打我吧。”杜五郎護着杜九妹,不讓孃親打小九兒。
酒沒有問題,裡面只是放了桃花瓣,糖,所以這半壇桃花釀也沒有問題。
杜九妹胸有成竹,道:“娘,我是聽那些賣貨郎說的,富貴人家家的女子都喜歡喝桃花釀,香香甜甜的。前段時間,八哥折了幾隻桃花,我就放了一些在酒罈子裡,家裡還有點糖,也被我放進去了,這樣就可以又香又甜了。”
“原來酒這麼好喝啊。”杜七妹不敢相信道,以前看爺爺,叔伯們喝酒,那味道很難聞,很辣,一點都不甜香。
“娘,這酒適合女子喝,以後您每天喝一點,睡眠好,還可以美容養顏。”杜九妹笑道,孃親的年紀喝點酒正好,不僅可以美容,也可以助睡眠。
楊氏是大人,一家之長,想得更多一些,搖搖頭道:“明日正好去縣城,把這酒送點給安大娘,謝謝她。”
杜八郎咕嚕咕嚕嚥了口水,急切問道:“娘,好喝嗎?”
這種酒不像普通的白酒那樣稀,反而多了一種粘稠之感。若是可以防止更長時間,粘稠度會增加,更有質感。
杜五郎接過妹妹手裡的酒碗,的確比溫鍋那日喝的酒好喝。現在杜五郎年紀小,等到長大了,上了年紀就會覺得還是那種辛辣的酒纔是男人喝的酒。
杜七妹早就想喝一口了,只是不好跟弟弟妹妹爭,笑道:“五個,你先嚐嘗吧。”
楊氏見兒子護着閨女,不由苦笑:“以後你們做什麼要跟我說,別到時候浪費了東西,可惜了。”哎,還不是錢鬧的,家裡不寬裕,不能有任何浪費。
杜九妹見狀,呵呵笑道:“七姐,普通的酒是辣的,當然不好喝,可這裡放了桃花和糖,當然好喝了。”
嘿嘿,孃親說喝一口,但卻沒說大口還是小口。杜八郎鑽了這個空子,洋洋得意,只是太好喝了,一不小心全部嚥下去了,想要繼續回味一下,嘴裡已經沒有了。
“好喝。”杜九妹稱讚道,遞給邊上的姐姐,“七姐,你也嚐嚐。”
吃飯的時候,楊氏抱着罈子倒出來一些,混合着已經變了顏色的桃花瓣倒入白色的粗瓷碗裡。
楊氏撈出裡面的桃花瓣,端起碗抿了一口,頓時脣齒留香,入喉甘甜,令人回味無窮,這可比普通辛辣的酒好喝多了。
楊氏又喝了一口,這酒是她這輩子喝過最好喝的東西,把碗給杜八郎,道:“很好喝,但畢竟是酒,只能喝一口子。”
杜九妹從善如流,抿了一小口,閉上眼睛仔細品味,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感覺,彷彿已經回到了前世一般。
“小九兒,你喝一小口。”楊氏交代,孩子小,不能貪多。
楊氏雖然不好酒,但聞到如此香濃的桃花釀,嚥了咽口水道:“那好吧,我們嚐嚐小九兒的手藝。”
楊氏一聽,杜九妹不經她的允許就動了家裡的酒和糖,面色一沉,就要訓斥杜九妹。
杜八郎雖然調皮,但當着孃親楊氏的面,從不敢造次,接過碗,,喝了大大的一口。
杜七妹見孃親鬆口了,連忙說道:“娘,這桃花釀真香,既然都弄好了,不如倒出來嚐嚐。”
酒的顏色非常好看桃紅色的,沒有辜負桃花釀這樣好聽的名字,不光有桃花的香味,而且酒的顏色也是粉紅色的。
杜五郎搖搖頭道:“我是哥哥,怎麼好跟妹妹爭,還是你先吧。”杜五郎是男孩子,更喜歡酒這種東西,小時候不明白那些大人爲何喝酒的時候表情那麼享受,不過隨着年齡漸漸大了,開始明白酒的味道。
杜九妹眼睛一亮,但願那俺大娘是個識貨的,建議道:“娘,這個罈子不好看,我們家裡還有個小一點的酒罈子。還有啊,這酒裡面有渣子,找個紗布過濾一下,送禮更好看一些。”
楊氏深以爲然,摸摸杜九妹的腦袋:“我們小九兒就是聰明,趁着桃花還沒有落,弄一些桃花回家再做一些桃花釀。明日去縣城,我們買兩壇酒放在家裡。即使不喝,也好好存起來,等你們出嫁,娶媳婦可以用來做嫁妝和聘禮的。”
當地的確有這種習俗,很錢人家在家裡孩子一出生就會埋下十八壇酒,等到成親之日挖出來,當做聘禮,或者嫁妝,都是非常體面的東西。
上流社會流行,下面的普通百姓也有模學樣,即使沒有餘錢,也會買上幾壇酒埋起來,過個三兩年挖出來應個景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