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最後陳述

李瑩雪心裡隱隱有個答案,好像知道爲什麼李少瑾要後做口供,就是故意讓她說出她嫉妒她的話吧?

這個小賤人……

李少瑾道:“焦律師聽誰說的?我一直沒有否認自己打過顧根啊,就算我否認,難道法醫鑑定做不出來嗎?報告不是都在卷宗裡嗎?”

焦律師:“……”

他低頭去翻看手頭上的法醫報告,果然是事實上的結果。

但是之前李少瑾肯定改過口供。

李少瑾在陳警官和她談話的時候,就改了,她打人了,已經承認了。

公訴機關已經被這些具體細節寫到案卷之中交給法庭了。

不過是以何勝男等人的刻板印象,以爲她不會承認。

何勝男那邊也十分意外,見眉頭都在你拍照,同時她期待的心情又高漲了不少,是不是李少瑾承認,那李少瑾也是犯罪呢?最後會被判刑。

焦律師實在問不出來什麼了,道:“我的問題問完了。”

何勝男卻有話說,明明是李少瑾設置的圈套啊,雖然承認了打人,但是之前設置圈套怎麼沒點出來啊?

可惜她不是律師,無法爲顧根發言。

王律師這時道:“我沒有問題要問李少瑾。”

所以李少瑾就問完了。

焦律師這時候申請道:“我有問題想問證人李瑩雪。”

李瑩雪之前已經做過證,但是後來出了新證據。

所以李瑩雪自己都知道,焦律師要問他什麼。

李瑩雪有些抗拒上證人席,但是看向李少瑾的方向,李少瑾依然用那種陰測測的目光看着她。

如果她不去喂自己辯護,被說成是顧根的同夥怎麼辦?

李瑩雪站到了證人席。

焦律師道:“方纔視頻有顯示,你讓我的當事人去找李少瑾,所以這是你蓄謀已久的吧,你自己也說和李少瑾有仇,想報復她對不對?!”

其實這個問題是個陷阱。

可是李瑩雪對於自己唆使顧根這件事,已經擔心了好幾個月,任何問法,她都不會跳坑的。

李瑩雪道:“我從來沒有說過,讓顧根去找李少瑾,是顧根自己去找的,與我無關。”

焦律師道:“視頻顯示,你說了。”

李瑩雪道:“我說的是她,我從來沒有提到李少瑾的名字。”

顧根和何勝男:“……”

……

……

本來休息這半個小時,何勝男和律師商量的意思,是顧根之前的陳述,和李少瑾有曖昧關係,顯然是無法成立了,不如把責任都推給李瑩雪。

焦律師也是這大打算。

但是焦律師早就想到了,視頻裡李瑩雪根本沒有提名字。

而且也沒有給錢或者有參與的細節,想推給李瑩雪,還是不容易的。

一切都在他的預料之中,但是何勝男沒有想到不提名字就不能算李瑩雪的罪過。

倒是顧夢看了焦律師的沉重表情,心下擔憂去了一半,看了視頻,最初是氣憤顧根侵犯女兒,現在則是擔心李瑩雪有罪了。

焦律師再沒有說話,王律師看向法官道:“我方要闡述的觀點是從顧根說的話,和李瑩雪說的話,聯繫上下,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李瑩雪的意思就是在誘導顧根去找李少瑾。”

“李瑩雪有誘導犯罪和參與犯罪的嫌疑,請法庭明察。”

李瑩雪惡狠狠的看着王律師。

這王律師是李少瑾那一夥的,方纔她明明都幫着李少瑾說話,可是這個不把她當自己人,還來補刀。

王律師不爲所動,他的代理人是李少瑾和李握瑜,可不是李瑩雪,只要李握瑜和李少瑾利益最大化,別人都可以寄出去。

李瑩雪看了王律師一會,暗暗吐了口長氣,這就是她現在的處境,王律師不是自家人,焦律師也不是自家人,她裡外不是人,只能是自己求自保了。

她看向法官道:“法官大人,我真的沒有誘導顧根去找李少瑾,顧根自己行爲惡劣他已經是三十多歲的人了,豈能是別人說什麼,他就聽什麼的?他是有自主行爲能力的人。”

“犯罪,是他自己的事!”

法官沒有出聲,其他陪審人員開始低頭記錄。

接下來法庭又恢復了一進來時候的莊嚴和肅靜。

法官道:“證人陳述時間完畢,當事人雙方是否還有問題補充?!”

如果沒有補充,就要宣判了。

庭上的所有人,都坐直了,等在那一刻,可以看得出的大家都十分期待這個結果,有些人甚至是緊張的。

焦律師道:“我的當事人要闡述事情的關鍵有兩點,第一我的當事人顧根,並沒有傷害到李握瑜,皮外傷都沒有。

第二,對於強姦罪名,顧根和方雅,是未婚男女關係,他們是正常交往,交往之內發生的性關係,不應該屬於強姦。“

“第三,李少瑾在我的當事人犯罪終止的時候對我當事人進行暴力毆打,致使我的當事人身體落下傷殘。”

“經法醫鑑定,毆打事實清楚,李少瑾對自己的行爲也供認不諱。”

“我國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對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在下列情況下,屬於減免範圍之外的。

(1)防衛行爲的起因;

(2)防衛所保護利益的性質;

(3)防衛過當所明顯超過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輕重;

(4)防衛人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當時的處境;

(5)造成防衛過當的原因。”

“李少瑾和顧根有利益仇恨關係,明顯侵犯了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

“我要闡述的觀點就射這些。”

想了想又道:“沒有補充了!”

法官整理好記錄,看向王律師,王律師道:“第一:根據我另一當事人方雅的衣物傷口和心裡鑑定結果,可以看出顧根對她造成的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人格上和心理上的傷害更多。”

“根據我國婦女保護法和刑法中的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爲,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

“嫌疑人顧根和我的當事人方雅,雖然是男女朋友關係,但是,就算是夫妻之間,強迫發生性行爲也是違法的,何況只是經人介紹訂婚?”

“第二點: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我的當事人李少瑾,在聽見弟弟呼救聲從保姆房間中跑出來,當時嫌疑人顧根,衣衫不整,生殖器官外露,我的當事人根本無法判斷他是否是已經終止了傷害還是要傷害她,所以採取了正當的應急行爲,根本不存在防衛過當只說。”

第四百八十二章 李瑩雪住院第八百零七章 王者歸來第七百零九章 老爺子的態度第八百五十五章 楊多海的奇葩家人第四百四十八章 李瑩雪捱打第七百四十一章 李佳明傻白但不甜第一百零二章 錄取通知書是我的第七百四十四章 被大嫂琢磨上了第八百五十四章 龍就是龍,蛇永遠不是龍第五百四十章 亮個相吧小寶貝第七百二十章 少瑾要去看宋缺第七百零三章 孩子月數??第八百八十六章 看起來都是好的第三百六十六章 因爲你不是李少瑾!第一百四十八章 各種遇見第八十五章 黔驢技窮第八百五十章 上一個說這話的人,屍體還沒涼第六百六十八章 李存善對孫女婿不滿意第四百七十五章 宣判第八百一十八章 和焦家了結第三百二十六章 表妹第三百三十一章 廷舟哥哥,我姐懷孕了第七百四十三章 人間正道是滄桑第五百八十章 高常在嘗試找別的中醫第九百一十九章 沖喜第六百三十一章 “攻陷”兒科第七百三十九章 宋缺:學新本領了第四百九十五章 放照片第一千零二十章 史暢的枕邊風第一百三十六章 照片可以留着第六百七十五章 李存善知道宋缺的身份第四百七十六章 詛咒應驗了第八百八十一章 楊家人繼續鬧李團長第四百六十九章 改口供第六百四十九章 結自己的婚,讓別人說去吧第一百二十三章 看照片第七百七十五章 判決第一百二十二章 鞋還在(四百月票加更)第四百五十六章 錢全分了第三百二十八章 婦產科相見,分外眼紅第一百六十八章 正在琢磨陷阱第六百九十六章 不作死就……第二百六十六章 這個電燈泡第二百九十一章 揭穿綠茶(皮小九盟主加更,七)第六百七十八章 幸福一家人第八百九十四章 有人要上吊第五百五十一章 醜話:病了別找我第五百二十七章 少瑾想和宋缺確立關係第四百八十章 盤點爲你做過的那些事第六百六十三章 忘年交第八十七章 宋缺付帥聯手第二十二章 是男同學嗎?第五十章 最好的朋友第一百八十五章 宋缺是被開除的?!第九百三十二章 殷麗打小報告第二百五十章 就不告訴你宋缺的聯繫方式第四百四十九章 李少瑾到底憑什麼?第一千零一十九章 別人家的老婆不會理解你第七百三十四章 李佳明被捕第七百七十四章 李佳明確診第一百二十八章 開始編謊言第一百二十三章 潑的就是你的牀鋪第三百九十四章 最後的機會沒有了第六百六五四章 生命大和諧第九十四章 李少瑾,好好學習第一百零三章 到底誰幹的?!第六百七十三章 裴四荷耍陰謀第八百零二章 焦家乾兒子第四百五十九章 李佳明趕不走第七百九十三章 如何靠近汪天成第八百一十六章 爆炸第一千零四十章 反派陣線聯盟第九百三十九章 爸爸去哪了?!第六百一十五章 春梅打架第二百零三章 你還不去看你奶?!(二百月票加更)第一百五十九章 宋缺送來的報告第四百零五章 你們笑什麼?!第五百一十五章 廢物被拋棄第二十章 求證第二百八十四章 可恨之人的可憐之處第一百九十一章 李瑩雪沒回來第七百三十九章 宋缺:學新本領了第七百六十二章 害死茵茵的兇手第六百八十六章 祝你們新婚快樂,嘿嘿嘿!第一千零一十九章 別人家的老婆不會理解你第三百四十一章 仇人的女兒第六百三十二章 心病還須心藥醫第四百五十三章 維護心中的正義第四百二十七章 錢第四百一十三章 會負責,但是不會結婚第九百四十五章 周阿姨爲什麼要跟李少瑾打架?第四百六十一章 我們保護你第三百一十八章 賀聰父母找到學校來第二百六十八章 做早餐第一百九十八章 終於聯繫上了(一百月票加更)第三百二十五章 顧夢爲什麼被開除軍籍第三百九十三章 你只能跟顧廷舟訂婚第五百六十六章 高陽舉報宋缺和李少瑾第九百一十一章 我你同在第一百四十九章 不和少瑾好的,都是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