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唐還是用數據和舉例相結合的方式,給陳實詳細的分析了其中的輕重緩急。
“超速行駛的危害你應該都知道,無論是地方還是高速,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舉個例子,如果某人駕駛一輛時速100KM的小車,假設此人的身高爲170CM,從他的眼睛發現情況,到大腦做出判斷,再反映在剎車制動,生理上的反應時間是1.7S左右,而這時所開的車輛已經前行了47.2M。40米的距離!會包含多少無可奈何的生命!我曾經在限速70KM/H的路段查超速,有輛小車竟然跑203KM/H,看着照片,我都說這個駕駛員遲早要報銷,那是他的命,命在他的手中,別人無能爲力。對於超速行爲,我只有兩句話:一句是“十禍九快”,一句是不要迷信“好車”,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車好,性能就好,但是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曾經看到寶馬745,有保時捷卡宴,還有S80,不管曰本車歐洲車,只要超速出事,該死死該傷傷,一點不耽誤。”小唐說道最後是一點也不客氣,這也是讓陳實提高警惕,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能迷信車好。
天朝最高等級的高速公路限高速是120KM/H,這是寫在安全法裡的法定最高時速,這不是沒有根據的,據國外資料,如果一輛時速超過160KM的小車發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系安全帶,司乘人員的死亡率是100%!不是50%,也不是99%,是100%!
第四點就是行車前的安全檢查,這事情因人而異,但是提前做好準備,能夠把出現意外的概率降低,如果這些都做了,還出現意外的情況,那隻能說是點背了,這隻與運氣有關。
小唐那段時間的時間的實習交警生涯,還是見到了很多的案例。
“爆胎問題引出的事故,這是一個很偶然的因素,不要說是是新車?我就看到過5000公里不到的新車爆胎,是某公司十萬元左右最普通的家用車。除了出行前檢查輪胎,還有機油問題、潤滑油問題、降溫液問題,甚至雨刮和玻璃水也要仔細檢查,我曾經下班時壞了雨刮,邪門,偏偏是左雨刮,那天又正好是雨夾雪,可想而知我那幾十公里的路是怎麼回的家!不堪回首啊,這是高速公路,前不着村後不着店的,幸虧我熟悉路況,打着雙閃和警燈就這樣歪着脖子開車堅持下了路,要是換了別人,要麼受罪,要麼就容易出危險了。回到家後檢查車輛,原來是雨刮連桿掉了一個螺絲,一毛錢都不到的維修成本造成了多大的麻煩和隱患!”小唐說到這的時候,還心有餘悸,真是的千里之堤毀於蟻穴。
陳實沒有小唐那麼豐富的經歷,他只是個初哥,聽着小唐的忠告,倒是沒有顯的不耐煩,反而是聽的津津有味,主要還是小唐教學方式選者的好,不是生搬硬套,都是舉的現實生活的的例子,很有指導意義和實際意義。
小唐等陳實消化的差不多以後,就接着玩下說注意事項了。
“第五點就是高速公路的標線、標牌和警告。相信你上上高速以後,都會發現高速沿線不時會有這樣那樣的警告標語和警示燈,我以前沒上高速乾的時候也沒有在意這些東西,但幹了一段時間才深深感觸,那每個事故多發路段,請謹慎駕駛,當你在路上見到類似的警告標誌時,一定要有意識的降低車速並保持車距,同時做好應對緊急情況的準備。”
這一點陳實基本上是沒有什麼概念,只能先記在腦海中,以後遇到了再驗證一下。
小唐接下來說的就是夜間行車,只是小唐建議陳實儘量避免夜間行車。
“在天朝目前的現實裡,有一個普遍的規律:夜間行車的大貨車數量要遠遠多於白天在路上跑的。光說大貨車,白天與夜間的比例能達到1:5甚至更高,我晚上巡邏時左邊是一溜白燈,右邊是一溜紅燈,一邊一串看不到頭,這曾經讓我們困惑過,白天視野又好,車流量又小,爲什麼這麼多的貨車要晝伏夜出?以至我們經常爲處警徹夜不眠。後來通過和當事司機聊天才知道,白天要裝卸貨物、維修車輛、辦事找人、而且最重要的是路政、超限和交警白天都在路上,晚上行車麻煩更少!這就造成晚上是各種事故的高發時段,作爲小車的司乘人員,在晚上行車,流量大、密度高,跑着不爽還是其次,重要的是忙了一天的大車司機大部分涉嫌疲勞駕駛、更有證駕不符、違法駕駛等,給行車造成更大的安全隱患。而且大車的座位較高,高速公路的中心隔離護欄根本擋不住對面射過來的一串車燈,大車司機幾乎是在半眩目的狀態下開車,你願意一路上和這樣的司機們一同馳騁嗎?”
而且這個現象在本地是尤爲的嚴重,這地方不光是煤炭資源多,煤老闆多,那運煤的大貨車肯定是少不了的。
從這一點來說,陳實還是很有感觸的,要不然當初從橫木縣到黃石子鄉的道路,開頭那節怎麼會破爛不坎,讓陳實吃進了苦頭,這都是那些運煤的大貨車造成的。幸好現在高速開通了,陳家莊的人出門辦事,都可以避免經過那段道路了。
第七點,小唐提到的就是超車時多用閃燈提醒。
“高速公路速度快,噪音大,你的車喇叭前車根本聽不到,超車時還是多切換遠近閃燈提醒一下對方更有用。而且,當你發現行車道內有兩輛以上大貨車前後距離比較近時,超車時你就要提防後面的大車突然變道超車,那時如果你正好跑到他旁邊,那可就真要聽天由命了。相信我,那些變道超車的大貨車在變道前能有一半在觀後鏡裡看一眼的就算阿彌陀佛了,更何況你是小車,不容易被發現且車速更快。而且,晚上超車時,不要一直用遠光燈,在你距離被超車輛尾部二、三百米時最好切成近光燈,這樣前車才能更好的判斷你與他的距離從而不會誤判。要知道,在路上讓其他車輛更清楚地看到你,與你是否能清楚看到對方是同等的重要。”
說到這裡,小唐想起在市裡經常有晚上不開車燈或者打着遠光會車的摩托和機動車,他們自認爲自己能看清路面和其他車,就不用管別人什麼事情了。那都是一些自私而且毫不體諒別人的人做出來的事情,小唐一直很鄙視這些人。
第八點就是非緊急情況不要佔用緊急停車道。緊急停車道,顧名思義是在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的車道。
一般遇到什麼問題,只要不是出什麼大事情,就不要較真,注意保護現場,保證安全。
“我們大隊管轄的高速路段約170公里,隨着人員的增加及爲了快速出警(有時早到現場十分鐘可能就能救回一條人命),我們分成了兩個事故出警點各轄一段,可就是這樣,在自己的轄區轉一圈也要兩、三個小時。有時經常接到這樣的事故報警:雙方發生了簡單的刮擦或追尾,事實無爭議、無人員傷亡、財損不大、車輛能夠移動,可無論我們怎麼在電話裡勸,雙方當事人就是不肯將車移到路邊!一定要我們到現場“照相”後才肯動車!七八十公里呀!最快也要四十分鐘一個小時!有時爲了百十塊錢的損失,兩個車橫在路面阻塞通行致使堵路達十餘公里!碰到這樣的司機,我捶他的心都有!你爲了自己的些微利益,不聽交警的勸告一意孤行,如果你的車輛滯留路面引發二次事故怎麼辦?如果你的車輛滯留路面,致使後面堵路造成事故怎麼辦?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再發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一定會大於你的小事故,到時,後面的事故當事人如果起訴你,雖然你可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你百分百要承擔賠償責任!在高速公路發生財產損失輕微的事故,如果無人員傷亡、雙方對成因無異議,且車輛具備移動能力,一定要將車輛移動致緊急停車道內停放,現在的人們幾乎都有拍照功能的手機,可以在動車前用自己的手機將原始現場拍兩張照片,放心,碰到這樣的“移動現場”,高速事故交警一定不會難爲你的!”小唐說到這還是隻搖頭,可見有些人的做法,實在是讓小唐和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