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潔打了一個飽嗝,含着牙籤盤腿坐在沙發上,林夢也坐在一旁,不過卻優雅的多,手裡捧着杯子,眼睛盯着電視。
楚雲羲從廚房走出來,她剛剛將鍋碗洗乾淨,然後把圍裙放好,菜走過來坐下,說道:“現在你們倆的態度是什麼呀,唐糖那丫頭去了國外,不知道什麼時候纔回來,咱們那間房間留着也是留着。這人的身世真的挺可憐的,要不就免費讓他入住吧。”
姬潔冷哼一聲,但是沒有說話。
林夢聳了聳肩,說道:“我反正沒意見,嘿嘿。”
姬潔知道自己要表態了,說道:“我就是看他不爽,葛朗臺,不是男人。”
楚雲羲嘆息一聲,說道:“你知道他爲什麼這麼摳門嗎,是因爲他要還債,他爲了救治自己的未婚妻,欠下一大筆費用,所以現在他要把這些錢還了。”
姬潔不屑到:“你真的好天真,這些鬼話你也相信。”
不過她隨即說道:“不過只要他答應一個小小的條件,我就答應他住進來。”
楚雲羲見姬潔的態度有些軟化,趕緊說道:“什麼條件,你說說看。”
姬潔用舌頭舔了舔自己的嘴巴,嘿嘿笑道:“就是每天的飯菜就由他包了,哼,想要住進這棟高檔公寓,必須給我們當保姆,要不然我不答應。”
楚雲羲知道這丫頭是一個典型的吃貨,所以趕緊答應下來,只要能讓尚殤住進來,給她當牛做馬,沒有什麼了不起。
但是林夢趕緊說道:“咱們三個都是女孩子,現在住進來一個大男孩,方便嗎,要是?”她的話沒有說完,但是其他人都知道林夢這是什麼意思。她們三個都是大美女,要不是家裡有關係,那麼她們這個公寓早就被色狼給佔領了,現在領來一個大男人,要是他獸性大發怎麼啊?
姬潔信心滿滿的說道:“沒事,有我在,他要是敢有那什麼,我打斷他的腿,包括第三條。”她揮舞着自己的小拳頭,就像是一隻兇猛的小野獸一般。
但是林夢馬上打擊道:“他
可是很厲害的哦,在咱們學校可是沒有人是他的對手。”她這兩天可是見識到了尚殤的武力值,對姬潔的自信非常的不自信。
姬潔不以爲意,她以爲就那些高中生,自己一個指頭就可以打倒一羣人,所以在冬臨高校稱王稱霸絲毫不奇怪,依舊大大咧咧的說動啊:“都說了沒事啦,你難道不相信我嗎?我可是警察喲。”
林夢看到她這麼自信,也懶得打擊她。
就這樣,尚殤住進美女公寓的決議就被美女議會一致通過。
楚雲羲趕緊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尚殤,並且告訴他明天得過來和姬潔簽訂條約。
這個條約也是姬潔搗鼓出來的,號稱美女公寓第一次不平等條約。
第二天中午,條約簽訂儀式正式開始。
條約雙方當事人,甲方:尚殤。
乙方:楚雲羲,林夢,姬潔。
簽訂時間:2013年7月19日星期四
條約內容,第一條,甲方(尚殤)負責乙方每天一日三餐,必須換着不同的花樣。
第二天,甲方負責整個房間的衛生,還有乙方的衣物,此次事件說明,內衣內褲並不在衣物裡面。
第三條:要是因爲甲方所做的飯菜,造成乙方生病,發胖等症狀,那甲方必須付全責。
第四條……
第五條……
這份不平等條約一共有十條,而且每一條還分爲好幾個分支,尚殤當時看的頭皮都麻了,這小丫頭也太過分了吧。
他看着洋洋得意的姬潔,拿起筆,屈辱的在條約下刷刷的簽下了自己的大名,就此,他成功的住進了美女公寓。
第一晚,尚殤又弄了一大桌子菜,幾個人還打開了一瓶紅酒。雖然姬潔對尚殤依舊沒有什麼好臉色,不過在飯桌上吃的最香的卻是她,吃完後還一點都不淑女的挺着肚子,高呼自己就快脹死了。
尚殤這一晚的表現非常好,吃完飯後還主動把碗筷刷洗乾淨,然後就在沙發那兒躺着看電視。
時間
很快就到十點,美女們都知道早睡早起對皮膚好,只要沒事,都會睡的比較早。
尚殤也進了自己的房間,將房門關好後,立馬火急火燎的從自己的行李包裡拿出一根工具。這個就像是電轉的東西是“狼羣”的專利產品,對於刨牆非常非常專業。
尚殤的房間剛好在洗手間旁,只要隨便在這兒挖了一個洞,那豈不是想怎麼看就怎麼看?
廢話不說,尚殤就動手了,他拿着工具,沒幾分鐘就在房間牆上鑽出一個小洞,他先將這個小洞塞好,又來到洗手間,將這邊的洞口也處理好。
他所用的全部都是“狼羣”的東西,由於“狼羣”是一個殺手組織,所以需要經常偷窺別人的生活,這些小東西都是“狼羣”的工程師發明的。
尚殤在洗手間的小洞這兒貼了一張紙,這張紙在洗手間看,就和周圍牆壁一樣,即使用手去扣,都不會被發現。
他弄好一切後,就回到自己房間,在小孔那兒也貼上了那張白紙,然後就躺在牀上。
尚殤百無聊賴的看着手機,他並不着急,美女沒都是喜愛衛生的,她們最害怕的是自己幾天不洗澡。果然,沒過多久,尚殤聽到了有人進洗手間的聲音。
搬來合作伙伴高腳凳,輕輕的踩上去,將那張白紙撕開,對着隔壁洗澡間的木門暗數:“1……2……3……開門……”
隨着尚殤的倒計時,隔壁洗澡間的房門真的打開了。一個漂亮的女孩兒抱着幾件衣服哼着無名小調進來。
尚殤沒有想到,第一個來洗澡的居然是林夢。林夢白天穿的還很清爽,但是尚殤住進來之後,她就沒有再穿着睡衣到處走了。
尚殤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這三位大美女,就數林夢最漂亮了,不管是哪一個男人見到她們,都會一致認爲她是最漂亮的。
前幾年有一個校花比較出名,被稱爲奶茶妹妹。林夢就是屬於那種。
有些東西,不管你是第一次見到,還是閱盡千遍,但是都會趕緊和初次窺得般驚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