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出來,你小子心眼還挺多啊!”
兩人一起找了家西餐廳,坐下之後,洛雁眼中帶着絲絲殺氣說道。
“心眼?什麼心眼?”
陳易嚥下去一口小牛排,裝傻充愣。
“別以爲我不知道,你敢說這些金條不是賊三的?”
洛雁聲音冰冷,眼光若利劍,彷彿要把陳易刺個透心涼。
“大姐,你屬狗的啊,說翻臉就翻臉”,陳易抱怨,彷彿受了天大的委屈,“我又幫了你一個大忙,你就這樣對待恩人?”
其實,在他想要拿出金條的那一瞬間,就想到了這個結果。
“我是一名警察,打擊犯罪是我的使命,而你現在就在這一列!”
洛雁的話讓陳易不寒而慄,這個女人想要玩真的。
“說這番話,你是以一個朋友的身份還是以警察的身份?”
陳易放下刀叉,迎着洛雁的目光直視過去。
他本來感覺和洛雁已經是朋友,這些金條的來源洛雁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自己幫了她不止一次。
而且,自己又非偷非搶,是警察沒能耐從賊三嘴裡套出來,他拿到這些金條純粹是靠本事,與警察有和何關係?
但他還是小瞧了洛雁,小瞧了這個行事風風火火,但內心卻堅持原則的女人。
朋友的身份還是警察的身份?
洛雁一時難住了,她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難不成真把陳易依法拘捕?
她只是覺得陳易不應該犯錯,應該把賊三所有財產上交。可陳易沒有這麼做,爲了幫自己出一口氣,暴露出來。
至於該怎麼做,她卻沒有想好。
按照她做人原則,按照警察規章,她應立刻將陳易抓回去。
一直把打擊犯罪作爲自己職責的洛雁,第一次猶豫了。
她也知道,陳易把她朋友纔會這麼做,難道自己要在朋友背後捅一刀子?
不知何時,洛雁在心中,也把陳易當成了朋友,把這個比自己小五歲的小男孩,處處透着奸詐,卻屢屢幫助自己的小男孩當成了朋友。
是啊,他一次次幫助自己,而自己給了他什麼呢?
他舉報“金店劫匪”的窩點,自己事後卻“冤枉”他非禮。
他找到賊三,卻因爲自己的疏忽,受傷入院,若不是那一絲運氣,或許自己永遠見不到他了。
現在,他又幫自己出氣,難道自己真要把他抓進去?
洛雁愣在那裡,不知該如何是好。
該怎麼做啊,不知不覺中,自己已經欠了他那麼多,非要按章辦事,將他抓捕歸案?
唉,放他一次吧,就當公安局對他的補償了!
即使真的把他抓回去,也沒有證據證明,這些金條就是陳易從賊三那裡偷的,到頭來還不是把他放了?
她很艱難的爲自己找了一個不抓陳易的理由。
“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或者說,以後再有這種事情別讓我知道!”
洛雁猶豫良久,終於下定決心。
話一說完,她便沒有再多看陳易一眼,起身離去。
不是說她多麼討厭陳易,而是她終於給自己找到了一個藉口,不想再後悔,或者說,趁後悔之前快點離開。
陳易看着洛雁
決絕的背影,不由搖頭苦笑。
他這種野狗一般討生活的人,或許還真不能融進洛雁的世界裡。
自古以來,俠以武犯禁,江湖中人和公門中人是天生的死對頭,這是從他們的生存方式就決定了的,誰也改變不了。
社會已到二十一世紀,江湖環境雖然極度萎縮,但卻仍然存在,陳易從表到裡都是個徹頭徹尾的江湖中人。
而洛雁,是一名警察,一名以打擊犯罪爲天職的警察。
立場不同,生存方式不同的兩個人,怎麼會成爲朋友呢?
陳易感覺自己一開始就忽略了這個問題,她今天沒有抓自己,已經是給足了面子,再有下次,或許她還真會毫不猶豫將自己逮捕。
他盯着洛雁遠去的背影,忽然眉頭緊緊皺了起來。
在陳易眼中,洛雁頭頂正上方一股黑色的霧氣正緩緩上升,濃郁如黑色幕布,隨着她的腳步,前後搖曳。
煞氣!
煞氣是如此強烈,比醫院裡那些若有若無的絲絲縷縷,強烈百倍。
“黑爲坎水,警察也即古代所言介冑之士,爲離火,坎上離下,卦象水火既濟,初吉終亂,離卦即其本身,是體卦,坎水用卦,水克火,體克用,大凶。”
陳易臉色凝重,自從他進入神意境以來,對於卦象起算更加敏感,體用生克的運用也愈發隨心。
洛雁身上的煞氣,預示她即將面臨兇險,而現在的陳易也能大體推算出兇險來自何處。
坎爲中男,爲兇盜,坎水克離火,兇盜克警察,會有中年男子對她不利。
初吉終亂,也就是說,初期順利,最終會生變故。
從她的職業來看,能造成危險的就是犯罪分子,按卦意來講,極有可能是犯罪分子的報復,而且犯罪分子是一名中年男子。
*******
洛雁離開之後,心裡面空落落的,彷彿丟了什麼重要東西。
“不就是個小男孩嗎”,她自嘲一笑,“老孃什麼時候變成一個深閨怨婦了!”
“呸呸,什麼深閨怨婦,即使老孃變成怨婦,他也不是那個該死的負心漢!”
洛雁漫無目的的漫步在街上,腦子裡想的東西連她自己都不明白,不明白就不想,這是她從小學會的道理。
自打懂事,父親就是她的偶像,幼兒園的小朋友也都知道她有一位警察父親,那個時候,警察在孩子的心中就是英雄,人人都羨慕她。
儘管父親在家的時間很少,陪伴她的時間也很少,但卻是她心裡面的驕傲。
直到有一天,父親這個高大的形象轟然崩塌,她再也不是小朋友們羨慕的對象。
她父親收了黑社會勢力的錢,成了壞人!壞人的孩子,自然就是壞孩子!
她來不及反應,來不及準備,瞬間變成了所有人唾棄的“壞孩子”。
父親被叔叔們抓走,沒過幾天叔叔們又來了,帶來一個噩耗,父親在看守所畏罪自殺。
母親聽到這個消息後,當場昏厥,之後的日子她彷彿丟了靈魂一般,除了對着那張閤家福發呆,其他事情什麼也不做。
兩年後,母親積鬱成疾,因病去世。
從此,她只能跟着外婆生活。
外婆是個慈祥的人,很疼她,一直告訴她,不高興的
事情不要想,不明白的事情不要想,只要快快樂樂的活着。
於是,她就變成了一個快樂的姑娘,瘋瘋癲癲,沒心沒肺。
她十八歲考上警校,也是那年,外婆永遠離開了她。
那是她記憶中最後一次流淚。
之後,她又變成了那個沒心沒肺的姑娘,只是與以前不同的是,她不再與人深交,不再與人產生親密關係。她在潛意識中一直認爲,自己是個不祥的人,跟誰有關係,誰倒黴。
警校畢業後,洛雁如願做了警察,從事了父親曾經的工作,可以過上她小時候認爲的英雄般的生活。
和她最密切的人成了犯罪分子,她所有的不祥也都帶給了犯罪分子。
直到那天和陳易一起去孤兒院,見到陳易竟然把十萬塊錢一分不少的交給李浩然,讓他給孤兒院的孩子治病。那一瞬間,她封閉的內心打開了一絲裂縫,她覺得陳易或許可以成爲朋友。
這也是她幫助陳易的一個原因。
可當看到陳易拿出金條的那一瞬,她再次把內心封閉了起來。
因爲父親的錯誤,毀了她整個家庭,整個童年,甚至一生,她從那時起,就立志做一名不“犯錯”的警察。
自己不“犯錯”,也容不得別人“犯錯”。
而陳易做的事情,別人看來可能無傷大雅,但在她眼中卻不可饒恕,她不想再看到一個人因爲“犯錯”,而毀了自己,毀了身邊的人。
她理解陳易的生存方式,知道他不可能完全順從自己的標準,她只能遠遠離開,也讓自己的不祥遠遠離開。
至於,爲什麼把陳易看的這麼重,她也說不上來,可能是童年的她,也希望像孤兒院的孩子一樣,有這麼一個“哥哥”吧!
不知爲何,她滿腦子裡又是那個狡詐的死神棍。
她忽然停了下來,對着泉城難得一見的蔚藍天空,露出一個充滿童真的燦爛笑容。
不高興的事不要想!
邁開長腿,洛雁再次變回那個沒心沒肺的女孩,向着地下停車場走去。
停車場內光線幽暗,大中午陽光明媚的時節也與黃昏晨曦無異,可能是與商業街的繁榮明媚對比太過巨大,行人幾無沒有。
洛雁穿過大半停車場,來到她的專屬座駕旁,一亮普桑改制的警車。
她沒有看見,一個男人正蹲在不遠處的角落裡,眼光如餓狼一般死死盯在她身上。
她剛打開車門,想要上車時,忽然自車窗玻璃中看見一道亮光閃過,即使在昏暗的地下室,也尤爲刺眼。
刀光,有人在後面揮刀行兇。
洛雁大驚,渾身肌肉猛的繃緊,腎上腺激素狂飆,側身讓過這一刀,不待歹徒再次出手,便身體一晃,一個輕盈的翻滾,與其拉開了兩三米左右的距離。
“呵呵,身手不錯,我兄弟折在你手裡不丟人。”
說話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穿黑色運動服,頭髮散亂,似乎有幾天沒有搭理了。
他的左頰處有一道長長的疤痕,讓他陰沉的面容更顯猙獰。
男子手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西瓜刀,隨意站在那裡,並沒有乘勝追擊。
並不是說他錯失良機,而是他對自己有信心。因爲他看洛雁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個死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