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日傍晚,王鐵牛照舊擔着一堆的骨頭和豬蹄回了家來,第一件事,就是請錦繡和趙明暄出了地窖,跟他們倆報喜。
“好的,這些日子,都辛苦王大哥了。”
趙明暄一開始,本來是不習慣的。
畢竟孫蓉蓉當初差點兒就挑的趙明德倆口子一拍兩散來着,而且她當初的行爲也是夠不要臉的,趙明暄當初甚至想着恨不得一巴掌抽死她了事來的。
可眼下,自己卻落到了人家的屋檐下討飯吃,那感覺,要多尷尬就有多尷尬。
可是經過這麼些天,他才發現,孫蓉蓉是真的改好了,而且找了個男人還真不錯。
他便慢慢釋懷了。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要肯改便是好事兒。
“算不上辛苦,算不上辛苦,我聽錦繡說了,你就是那個誓死守衛陽平縣的將軍,我們如今還能安居樂業,還全靠了你們這些當兵的在邊關堅持浴血奮戰,我做這些事,跟你們比起來不算個事都。”
“那都是該做的,大哥不必客氣。只是……那晚我流了那麼多血,不知道大哥是如何讓那些人追查到別處去的?”
其實趙明暄自打住進來的第一天起,心就是高高懸起的。
他們那一晚到處走到處求助,血液和腳步肯定留了滿村子都是,他不明白,王鐵牛到底是讓那些人怎麼慢慢打消疑慮的。
“這有何難?你忘了我是幹什麼的了?你們到的第二天早上,我大清早的出門去殺豬,順路就把你們倆留下的痕跡抹掉了。抹到了一處拐彎往別的村子去的路口就停了下來,然後去殺豬,跟人討了好些豬血回來,回家一趟再出門,就順着那個地方往別的地方走了,那豬血,也順着一路走了很遠,一直到了一條小河邊……”
那是一條淺灘河,過了河,血液的痕跡自然就消失了。
至於到底去了哪裡,他就不知道了,因爲那一罐子的豬血,都被他拋進了河水裡。
而那附近,也再無人煙……
趙明暄聞言,不由沉吟了一會兒,然後對着王鐵牛豎起了一個大拇指。
“王大哥,你這聰明勁兒,當個殺豬匠真真是浪費了。”
這思慮周全的勁兒,哪怕是他都未必能夠做到。
他竟能做到一絲不漏,也是極爲難得了。
而且,聽說那天早上,他還順手給自己摘了不少草藥來着。
“你當我多聰明?不過是因爲沒有什麼大事絆着,靠着這個買賣小日子過得也還算可以,我就不急不慌,自然思考時間多,思慮周全一些了。若是換作你們那個情形之下,我可能就是兩眼一抹黑,隨便亂來了。”
他的閒暇多,自然跟他們不一樣了。
趙明暄想想,他說的也有幾分道理。
“那也得謝謝王大哥,若不是碰到了你們夫妻,只怕我和錦繡此時已經……”
“既然過來了,那就不要再提那些了。好好將養着,我這兒別的沒有,豬骨頭豬蹄是多得很,讓蓉蓉熬了給你喝個夠。我本來還怕這些東西虧待了你,可你家錦繡非說那些東西好,那我們就不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