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適?湯圓眨巴着電眼,懵了表情。她從未想過這個問題。在她的認知裡,婚姻是一輩子的許諾。得知張慕之和榮巧巧結婚的那刻,她便覺得,這輩子,她跟張慕之算是完了。
現在,峰迴路轉,絕非她所願。她也從未朝這方面想過。
“那……”她探究地看着項鄴軒,“你和我在一起,是因爲覺得我比其他人更合適?”
項鄴軒斂眸,搖了搖頭:“我們並不合適。”
是啊。並不合適。她心知他說的都是事實,可乍一聽心裡還是很不舒服。她垂了瞼:“你到底想說什麼?又不是談判桌,用不着兜圈子。”
項鄴軒見她耷拉下眼眸,便用指尖勾起她的下巴,逼着她與他對視:“我不過是想自己告訴你,而不是張慕之告訴你。而且……”他斂眸,目光有些彌散了焦距:“我和張慕之沒有可比性。我肯定做不到張慕之那樣。”
他很乾脆,一點拖泥帶水的意思都沒有:“我不會守望在你隔壁小區,二十四小時看着你,也不可能爲了你,放棄現在的工作和生活。我甚至——”
他收回目光,定睛看着她:“沒時間沒耐心,陪你約會。我每次來,也許——”他頓住,目光清冷地順着她嬌俏的下巴滑落她白皙的脖頸,帶着自黑自嘲,“終極目的甚至只是跟你過夜。”
他再擡眸時,深邃的眼眸泛過一陣清冷的波光:“我不想騙你。張慕之的確比我更適合。”
湯圓一口氣聽他說完,難以置信地看着他。心底翻涌着莫名的酸楚,她覺得嗓子堵。她不懂他偏偏挑這個時候,跟她攤牌說這些,究竟是何用意。
她強嚥一陣強過一陣的羞惱,硬着嗓音重複:“你到底想說什麼?”她擡瞼,長而捲翹的睫劃過一抹悽清弧度:“張慕之合適,所以你——”她苦笑,清潤的眸底隱隱涌起一抹悽清水霧,她到底說不出那後半句,“你想成全我?”
項鄴軒鬆開她的下巴,頎長的指順勢撫住她的臉,拇指婆娑着她的面頰。他低眉,恨不得一眼
看穿她的眸底:“湯圓,我想你知道,即便不合適,我也不會放棄你。”
拇指指肚滑向她的脣,他越發俯身逼近她:“只要是我看中的。”他抽開拇指,俯身輕輕啄了啄她的脣:“不合適也會變得合適。”
湯圓怔怔地看着他。這個不按常理出牌的男人,她真是半點都看不懂。他總是莫名其妙地玩着冰火兩重天的伎倆。就像現在,他究竟是在表白,還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誡她,不要對他抱有過多的期望?
她強吸一氣:“項鄴軒,我聽不懂。”她咬脣:“不合適怎麼變合適?削足適履?那……”她嚥了咽:“是削你的還是我的?”
“如果你削得動我的,儘管削。”項鄴軒正色,甚至眉目間還簇着縷縷情絲,“湯圓,我從沒什麼時候像現在這樣,期待去愛上某個人。張慕之唯一比我出色的地方,就是他愛你。”他勾脣,帶着一絲苦澀的解嘲笑意:“我不想輸給他。”
什麼意思?我真的聽不懂。湯圓愣愣地看着他。這樣的啞謎,她似乎是聽懂了,又似乎全然不懂。
項鄴軒託着她的臉,拇指輕柔婆娑着:“我想愛上你。雖然我並不確定我能不能辦到,但是——”他一臉誠懇:“我想。這是我給你的OFFER。”
湯圓的心突突了兩下。他明明不是在向她表白愛情,甚至還殘忍地說他壓根不確定他能不能愛上,可她在酸楚之餘卻莫名其妙地涌生着無端的希冀。“所以……”她探究地看着他,“這個OFFER,你想交換我的……承諾?”
項鄴軒點頭:“完全排他的承諾。”他語氣變得強硬:“不管張慕之對你說什麼,做什麼,你都不聽不看。”
湯圓難以言喻此刻的心情。他還真是一如既往地,把他們之間的關係攤開在談判桌上解決。她迷惘地蹙了眉。
項鄴軒斂眸,解嘲口吻:“張慕之給你的是現貨,而我給你的是期貨,還是可能最後泡湯的期貨。”他拂了拂她的發:“我的條款算不上好。但是……”他的眸光刷得晶亮:“我
已經拿出最大的誠意了。”
現貨?期貨?是指他們的心和愛嗎?張慕之的愛是現成的,而他的,完全不確定,只能靠天吃飯,現在能給她的,只有乾巴巴的一句“他想”。
“項鄴軒?”湯圓終於開口了。她挑着柳葉眉,一臉不解:“你幹嘛一定要把這些東西攤在明面上說呢?難道你不覺得——”她咬脣:“戀愛是很美好的事,這樣赤裸裸地談條款,是褻瀆了她?”
項鄴軒的回答不是一般的呆板:“防患於未然,是最基本的風險控制的意識。”深邃的眸子閃過一道熠熠亮光,他語氣凌傲:“我從不打沒把握的仗。”
不想輸?不打沒把握的仗?這都是什麼?他覺得他和張慕之是在打仗?而她是戰利品?
湯圓對男人的思維,簡直理解無能。
而項鄴軒好像已經迫不及待她的答案了:“你不反對,那就默認你同意了。”
“項——”她剛開口,他卻已俯身吻住了她,堵住了她的一切語言。
這樣的強買強賣,她竟然魔障般感覺到一絲甜蜜,只因她信了,這是他拿出了最大誠意。
然而,很久以後,每當她回想起這天,她都止不住後悔,後悔不該單手攀上他的肩,迴應他的吻。
如果她推開他,如果她再多問一句,她也許就能意識到,他給她的OFFER一直都只是鏡中花水中月,就如同那三家投資機構給張和張的《投資意向書》一樣。
“想愛”只是意向,是做不得數的。真正能作數的,只有白紙黑字的《投資協議》。而《投資協議》便是一紙婚書。那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最大承諾。可是,他早就明確說了,他不婚。
正如《投資意向書》只是投資機構“哄騙”投資標的公司,爭取盡調時間,鎖定投資條款和價格的手段,項鄴軒的OFFER無非是擊退情敵的手段而已。兩者,並無本質區別。
而她卻枉費了六年摸爬滾打的記者生涯,竟然就這麼傻兮兮地越陷越深,深信不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