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和林妙音不參加《歌王爭霸》,《歌王爭霸》的人氣和收視率就無法保證。
他們讓贊助商多交了五千萬的廣告費用,就是以流浪者和林妙音的名義提的價,這一切甚至都寫進了合同裡,如果違約,將要承擔兩千萬的違約金,加上合同時他的團隊要給hypnus公司的兩千萬違約金,一共是四千萬!
爲今之計,只有求劉小溪手下留情,一方面不要繼續追究他們的責任,不再索要簽字費兩倍的賠償款;另一方面還得劉小溪勸說流浪者和林妙音參加《歌王爭霸》,幫他收撿這爛攤子,否則他徐亞恆這輩子就完了!
徐亞恆跟着劉小溪這麼久,他知道劉小溪有個最大的弱點,就是她雖然表面顯得很強硬、象個女強人,其實內心很善良,他們以前不管做錯了什麼、揹着她做了什麼,只要‘誠心’認錯,都能得到她的原諒。
爲了解決現在面臨的麻煩,徐亞恆覺得自己只能再演一出苦情戲才行了。手機號被拉黑了,徐亞恆只得找同事借了個手機,再次撥打了劉小溪的號碼。
“小溪姐,我亞恆啊!聽我先說完!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求小溪姐高擡貴手給條生路!”徐亞恆一打通電話,立刻向劉小溪哀求了起來。
“哦?錯了?錯在什麼地方?”劉小溪一邊接電話一邊看着桌子對面的汪謙,她知道,如果不是汪謙,這口惡氣她永遠沒辦法出,徐亞恆也永遠不會向她低頭。
“我錯在不該瞞着小溪姐和滬海電視臺接觸、拿了一千萬的簽字費;我錯在不該偷偷拉走hypnus公司的贊助商;我錯在不該慌稱重病,挖走了hypnus公司大量員工;我錯在不該收小溪姐到醫院看望我時給我包的大紅包;我錯在不該揹着hypnus公司偷偷和hypnus公司的簽約藝人接觸,我錯在明明已經錯了,小溪姐給我機會我卻沒有好好珍惜……求小溪姐念在共事一場的份上,放過我們吧!”徐亞恆痛哭流涕,顯得很有誠意的樣子。
如果沒有和汪謙進行那場‘痛打落水狗’的談話,劉小溪聽到徐亞恆如此‘有誠意’的道歉,說不定心一軟真的就撤訴了。
但是,落水狗不打,等它上了岸,還是要咬人,到時候再被咬,可就沒有這麼好的機會痛打落水狗了。
“你也知道你錯了這麼多?行吧,上法庭之後,記得認錯態度也要這麼誠懇。”劉小溪再度掛斷了手機並且把這個手機號也拉了黑名單。
“尼瑪的賤人!”徐亞恆發現自己演的這齣戲沒任何效果,反而如果劉小溪留下電話錄音的話,還可以成爲法庭的證據,
不會是劉小溪跟着姓汪的時間久了,心腸也變黑變壞了吧?
徐亞恆試着讓陳睿、節目組其他人給劉小溪打電話,試圖從中緩和,可惜,劉小溪一個電話也不接,把他們全部拉了黑名單。
看起來她心意已決,肯定要和他們在法庭上見了!
……
滬海電視臺,綜藝頻道。
“黃總,他們真的是用了調包計,我怎麼可能籤那樣的合同?前面我們和林妙音進行過多次接觸和談判,最終才達成了出場費一千萬的協議,籤合同的時候,我反覆確認過合同內容,覺得沒問題才籤的字,我甚至記得我是在翻完合同之後才籤的字,誰知道簽完字的合同就被調了包!”徐亞恆一臉委屈地向滬海電視臺綜藝頻道總監黃廣強解釋着。
“你這說法很難讓人相信啊!而且……當場籤的合同都能被人調包,你們也未免太不仔細了!不過我爲什麼有種感覺,你們確實是沒有請到流浪者和林妙音,故意用這噱頭來忽悠我和贊助商?”黃廣強對徐亞恆的說法並不怎麼相信。籤合同這麼嚴肅的事情,怎麼可能犯下如此大的錯誤?
“黃總,您覺得我們會和他們籤一個賠償兩千萬的協議嗎?我們又不是一羣豬。”徐亞恆不知道該如何解釋了。
“行了!當初我挖你們過來的時候,一共花了一千萬簽字費,你們和hypnus公司的合同糾紛你們自己解決好,另外,流浪者和林妙音的事情也要解決好,《歌王爭霸》不能出任何差錯,特別是贊助商那裡,不能鬧出任何亂子來!”黃廣強向徐亞恆擺了擺手。
“黃總,這事兒我們自己搞不定啊!從目前的情況看,hypnus公司肯定會起訴我們,流浪者和林妙音也肯定不會參加《歌王爭霸》了,前一件事我們想辦法擺平,但後一件事,只能請黃總監出面,請一些國內、港臺一線歌星火線加盟《歌王爭霸》救場,只要保證收視率,我們就能說服贊助商不追究合同違約的責任。”
“這就是你們的解決辦法?我高價簽字費挖你們過來、把你們吹捧成了國內綜藝第一團隊,你們當時怎麼承諾我的?說可以搞定流浪者和林妙音、唐靜等人,有了他們就不擔心節目的收視率,結果呢?”黃廣強很不滿意的表情。
“黃總,事情已經發生了,現在只能想辦法解決,解決不好大家都麻煩啊!簽字費號稱一千萬,我們到手只有一百八十萬,hypnus告我們索賠兩千萬,我們拿什麼賠?拿命賠啊?劉小溪那賤人已經拉黑了我們所有人的手機號,根本沒辦法和她溝通,現在只能請黃總出面鎮壓局面了。”徐亞恆話裡有話地提醒了黃廣強幾句。
當初黃廣強代表滬海電視臺挖徐亞恆團隊,對外公開聲稱簽字費達到了一千萬,實際上在滬海電視臺內部只有五百萬,一千萬是個噱頭。而且這五百萬之中只給了徐亞恆等人一百八十萬,至於那三百二十萬哪裡去了,只有黃廣強自己心裡清楚。
徐亞恆話裡的意思很明顯,如果他被逼得無路可走,指不定會做出些什麼來。
“行吧!找一線歌星來救場的事情我來處理,贊助商那邊你們自己溝通,至於你們和hypnus公司的糾紛,你們處理好。”黃廣強瞪了徐亞恆一眼之後開了口。
雖然他手中握有徐亞恆等人五百萬的簽字費的收據,從法律角度來講,這件事鬧開了徐亞恆等人也咬了不他。但是,萬一上面真的就這件事調查他的話,三百二十萬資金的流向最終還是能查出蛛絲馬跡來的。
黃廣強不準備冒這個險,所以不得不幫着徐亞恆擦屁股。
“太感謝黃總了!《歌王爭霸》成功之後,黃總也可以領頭組建一家類似於hypnus那樣的公司,所有人都出錢入股,拉來的廣告贊助都是自己的利潤,有黃總的人脈關係,有我們這個綜藝界最強團隊,不愁賺不到大錢!”徐亞恆向黃廣強再次提及了先前兩人在一起的一些構想。
沒辦法,徐亞恆面臨着hypnus公司的官司,雖然他可以告hypnus公司合同欺詐,但萬一敗訴了呢?到時候只剩一個解決辦法了,開一家演藝公司,利用綜藝界第一團隊的名聲大賺一筆,還上hypnus公司的賠償款。
“別扯那些有的沒的,如果《歌王爭霸》失敗了,你們還是趁早捲鋪蓋滾蛋!”黃廣強沒好氣地回答了徐亞恆。
“前期那麼大的宣傳力度、一點五億的廣告贊助,我們創造了業界奇蹟!《歌王爭霸》怎麼可能失敗呢?”徐亞恆訕笑了一聲。
“《歌王爭霸》第一期收視率低於1就算失敗;滬海電視臺和楠滸電視臺一直是競爭關係,《歌王爭霸》與《非誠勿擾》第一期同時播出,如果《歌王爭霸》收視率低於《非誠勿擾》就是徹頭徹尾地失敗!你給我好好記住這兩個衡量標準。”黃廣強向徐亞恆強調了幾句。
“《歌王爭霸》第一期收視率低於《非誠勿擾》?怎麼可能呢?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了!至於第一期的收視率,超過1應該問題不大。”徐亞恆想了想回答了黃廣強。
“《歌王爭霸》當初沒有能簽下唐靜,你和我說有流浪者和林妙音就行,他們兩個就足夠支撐起至少1以上的收視率,現在可好,流浪者和林妙音也沒了,你拿什麼和我說超過1問題不大?”黃廣強很不爽地看着徐亞恆。
“創意!流浪者和林妙音不來,但我們想到了一個絕妙的創意!絕對吸引眼球、在網絡上引爆各種話題!單單這個創意,就可以保證1以上的收視率了!”徐亞恆連忙向黃廣強解釋着。
“哦?什麼創意?”
“就是火線加盟的這些一線歌星,我們不公佈他們的真實身份,而是讓他們蒙面參加歌王爭霸!到時候網絡上猜測他們的真實身份肯定會引爆很多話題,這樣就保證了整體節目的收視率會維持在一個相對較高的水平。”徐亞恆信心十足地回答了黃廣強。
“創意?你好意思說這是創意?這是抄襲好不好?《神秘歌王》才用過的,《歌王爭霸》又用?就不怕人說你們炒現飯?”黃廣強一臉鄙夷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