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破城多所誅殺也,故稱屠。
但也有學者指出,在早期歷史記載中,屠有攻克的意思,大概是攻城過程中殺傷甚多,但沒有全體屠殺。
這一點有爭議,暫且不論。
但史書中有些“屠”還是好分辨的,聯繫上下文就知道了,比如“泗水爲之不流”等等。
古代屠城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
一、立威震懾。
簡單來說,就是對抵抗比較激烈的地方,或者投降比較晚的地方屠城,起到震懾作用,促使更多人儘快投降。
那麼問題來了,“抵抗激烈”、“投降太晚”有沒有標準呢?
答案是沒有。
有人立下了標準,如曹操,“圍而後降者不赦。”
那麼,曹操執行了嗎?
不一定。
有執行的,如鄴城之戰。
曹操從二月打到八月,圍攻了半年,“屠之”。
這裡是真屠,不是攻克的意思。
“初,曹操攻屠鄴城,袁氏婦子多見侵略”。
“公前屠鄴城,海內震駭,各懼不得保其土宇,守其兵衆。”
袁氏婦人、子女都被“侵略”了,可想而知鄴城百姓狀況。
這一仗打得是比較艱苦的,傷亡很大,半年時間呢。
也有不執行的。
“術退保封丘,遂圍之,未合,術走襄邑,追到太壽,決渠水灌城。”
“二年春,襲定陶。濟陰太守吳資保南城,未拔。會呂布至,又擊破之……布夜走,太祖復攻,拔定陶,分兵平諸縣。”
“表將鄧濟據湖陽。攻拔之,生擒濟,湖陽降。攻舞陰,下之。”
“太原商曜等以大陵叛,遣夏侯淵、徐晃圍破之。”
等等。
曹操屠城不少,但也不是每座城不降,攻下來後都屠殺。
那樣純屬有病。
人家不會因爲你屠城後就害怕,提前投降,因爲曹操屠了那麼多城後,據城而守的還是一大堆,有的還讓他攻不止一次,時間很長,傷亡很大。
屠城確實有立威震懾作用,但不用高看其效果。
二、報復發泄。
這又分幾種情況,要麼是死了己方重要人物,要麼是對方反覆無常,要麼是進攻方傷亡太大。
那麼,是不是這三種情況都會屠城呢?
答案是不一定。
曹操的爹死了,“初平四年,曹操擊謙,破彭城傅陽。謙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還。過拔取慮、雎陵、夏丘,皆屠之。凡殺男女數十萬人,雞犬無餘,泗水爲之不流,自是五縣城保,無復行跡。”
這就是典型的報復發泄。
“二月,攻東昌,堅拒數日。大軍四面登梯克之,遂屠戮,縱軍擄掠,焚其房舍而去。”——常遇春屠東昌,這是傷亡過大報復發泄。
那麼是不是一定要這樣呢?也不一樣,看人的。
劉秀攻洛陽之戰,朱鮪殺了他哥,照樣收降。
李世民攻白巖城之戰,對方一度請降,後來反悔,李世民被耍了,暴怒之下說“得城當悉以人、物賞戰士”。
話放出去了,後來破城,李世民又不忍,下令禁止燒殺搶掠。
後果是什麼?“三軍大噪”,將領們上前請他收回成命。這是譁變的趨勢。
李世民下馬謝曰:“將軍言是也。然縱兵殺人而虜其妻孥,朕所不忍。將軍麾下有功者,朕以庫物賞之,庶因將軍贖此一城。”
最後李世民用自己的威望安撫,出私庫的錢贖人,平息了下去。
李世民一生,只有夏縣一次記錄。
“夏縣民呂崇茂聚衆自稱魏王,以應武周。”
“上於是悉發關中兵以益世民所統,使擊武周。”
“高祖令太宗益兵進討,屯於柏壁,相持者久之。又命孝基及陝州總管於筠、工部尚書獨孤懷恩、內史侍郎唐儉進取夏縣。”
簡單來說,這是與劉武周的戰爭,李世民是統帥,他在柏壁與敵主力相持。
夏縣有個呂崇茂的聚衆作亂,自稱魏王,響應劉武周,李世民帳下的三位將領去攻夏縣,屠城。
李世民是統帥,背鍋沒毛病。
雖然很多人爲他辯解——
《唐高祖實錄》——
“帝(李淵)曰:‘平薛舉之初,不殺奴賊,致生叛亂,若不盡誅,必爲後患。’詔勝兵者悉斬之。”
《唐高祖實錄》說李淵下令。
《新唐書》:五月壬午,秦王世民屠夏縣,這裡直接說李世民屠城。
但他是統帥,鍋是逃不掉的。
三、激勵士氣。很簡單,讓士兵們搶劫,玩女人。
朱元璋攻太平,“上謂諸軍曰:‘前有州曰太平,子女玉帛,無所不有。若破此一州,從其所取。”
朱元璋用子女財貨激勵士氣。
當然他忽悠了士兵,後面沒讓屠城,而是讓城中富商百姓出錢發賞。
四、糧草不足。沒有足夠的糧食養俘虜,乾脆殺了了事。
這個太多了。
戰爭年代,有時候都吃“肉脯”了,哪來餘糧?
破城之後,城裡的糧食就是進攻方的軍糧,怎麼能養俘虜呢?
“至六年春,城中食盡,乃攻之,遂屠舒。”——這是劉秀的部隊。
五、兵力不足。打完這座城,還有別的戰鬥任務,兵力不足,擔心降而復叛,於是屠城。
最有名的大概是長平之戰了。
這其實是兩方面綜合起來的原因。秦軍既無糧,也對俘虜不放心,於是屠殺了事。
最後總結。
古代打仗,聞風而降是少數,大部分必然要抵抗的,必然要進攻方付出傷亡的。
只要抵抗了,讓進攻方付出代價了,就要屠城,這是什麼殘暴行爲?
連曹操都不這麼做。
劉秀也不是每座抵抗的城都屠。
李世民起兵以來,攻破了那麼多城池,也就屠了夏縣一次。
劉備一次都沒屠。
照有些人的說法,是不是這樣就讓人心裡沒負擔,可以放心抵抗了?事實證明並不是。
屠城之中,大部分其實是爲了財物、女人。
軍紀差的部隊,沒有什麼攻城傷亡也會屠,甚至吃了敗仗,不相干的人也要屠。
“初,諸將破城,暴橫多殺人,城中人民夫婦不相保。”
“上爲之惻然,即召諸將謂曰:“比諸軍自滁來,多虜人妻女,使民夫婦離散,軍無紀律,何以安衆?凡軍中所得婦女,當悉還之。””
以上這兩段是朱元璋攻太平時的記錄。
那一陣並沒有什麼傷亡大的攻城戰,但士兵們就是愛殺人搶劫強姦,朱元璋都很無奈——
“將欲發兵取京口,上不親行。恐帥首縱諸軍焚掠太甚,猶豫未決。”
還沒出兵呢,傷亡大小都不知道,老朱就擔心將士們“焚掠太甚”。
錢財女人是士兵們最看重的,自古以來都是,什麼報復殺人,那都是過程,不是結果。
老曹屠了那麼多,後面還是一一攻城。
到最後,程昱都爲老曹的規矩做闡述了,說“必降之賊”哪怕抵抗了,也可以不殺。
劉備入川,可是一路打過去的,他沒屠城。
說到本書,臥槽,安平前後抵抗不到一個月,這就叫傷亡大了。
那你讓圍攻半年、一年乃至更久的怎麼辦?那是什麼傷亡?
攻城一個月,我感覺連中位數時間都沒到,有些人是不是對古代攻城時間沒有概念?對傷亡也沒有概念?
劉裕圍攻廣固內城大半年,也只殺首惡,脅從不問。
看到堅守抵抗,動不動就要屠城震懾人家?怎麼一個個比古人還殘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