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計劃的編制,由周恩來、陳雲負責,從1951年開始試編,到1952年7月提出輪廓草案;8月由周恩來率代表團訪蘇,與蘇聯方面交換意見,基本確定了蘇聯援助我國建設的141個工業項目(1954年增加到156個)。1954年3月,中共中央成立以陳雲任組長的編制五年計劃綱要的8人工作小組,從4月向中央報送五年計劃綱要初稿,先後歷時4年,五易其稿,到1954年9月基本定案。10月,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集中一個月時間共同審覈了“一五”計劃草案。1955年3月31日,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原則通過了計劃草案。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正式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主持擬定的《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
“一五”計劃的方針是:集中主要力量發展重工業,建立國家工業化和國防現代化的初步基礎;相應地發展交通運輸業、輕工業、農業和商業;相應地培養建設人才;有步驟地促進農業、手工業的合作化;繼續進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保證國民經濟中社會主義成分的比重穩步增長,同時正確地發揮個體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作用;保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按照上述指導方針,“一五”計劃的基本任務是,五年中將新建一批規模巨大、技術先進的新興工業部門,同時要用現代先進技術擴大和改造原有的工業部門;要合理利用和改建東北、上海和其他沿海地區城市已有的工業基礎,同時要開始在內地建設一批新的工業基地。五年內國家用於經濟和文化教育建設的投資總額達766.4億元,摺合黃金7億多兩。這樣巨大的建設投資,是自孫中山提出建國方略以來,舊中國曆屆政府都無法企及的。
“一五”計劃在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由於堅持了實事求是的原則,謹慎從事,反覆論證,較好地解決了我國經濟建設中的幾個重大關係問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