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的主要內容

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的主要內容

陳永勝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順應世界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化大趨勢,結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新要求,緊緊圍繞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論斷。十八屆四中全會更是將依法治國作爲全會主題,把依法治國擺在我黨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工作全局中的重中之重。這一系列舉措和理論創新成果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推向了新階段,因此,研究梳理習近平總書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對於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水平、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健康順利發展都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

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確立,進一步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核心價值理念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把法治作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提出,這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的重要發展和論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逐步形成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理論成就,也是馬克思主義法律觀中國化的最新成果。這一理論成就首先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提出,十七大進行了初步概括,十八大報告進一步提煉完善,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現代法治國家的基本價值作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提出了“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誠信、敬業、友善”二十四字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一核心價值觀的成熟完善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發展史上的標誌性事件,它既吸收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發展的積極有益成果,又站在當代中國的現實基礎上,繼承發展了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一直追求的價值目標,預示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這些符合現代文明發展趨勢的法治建設理念在我國法治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確立和發展,標誌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二、明確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相對於人治、德治而言的治國理政方式,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成果。在我國古代,法治在治國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既有思想家的論述剖析,也有政治家在治理國家過程中的實踐。“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狹於今,修法治,廣政教,以霸諸侯。”

“知法治所由生,則應時而變;不知法治之源,雖循古終亂。”

春秋戰國時期,秦人以邊陲小國崛起稱霸,終致成就霸業,橫掃六合,統一全國,實際上也是重視法律作用的結果。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國曆史上思想家提出的法治概念指的是以法治國,就是根據法律治理國家,並不是近代以來提出的依法治國。工業革命以後,現代民主法治思想勃興,推動人類社會蓬勃發展,法治作爲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國家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被人類社會廣泛接受和運用。當前我國正處在改革進入攻堅期與深水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十八大報告從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實現民族復興中國夢的戰略出發,在十五大把依法治國作爲基本方略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這一重要論斷指出了法治在治國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中國共產黨在治國理政方式認識上的重大突破,表明共產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共產黨執政規律的深化,對於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長治久安,保證我們黨長期執政意義重大,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的重要發展。

三、提出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的重要論斷,賦予依憲治國新的內涵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這一重要思想進一步揭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着力點和路徑依賴。依法治國關鍵是依憲治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中國的憲政意識發軔於國家民族危亡的特殊年代,19世紀末的戊戌變法運動和20世紀初的君主立憲運動,揭開了我國立憲序幕。然而自1908年到1949年,真真假假的憲法先後有10部之多,但都沒有用憲法建立起強國的制度體系,當然也就不可能給國人帶來真正的憲政。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八二憲法的有效實施對於促進國家富強、民族復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30年來,我國憲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強

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有力促進了人權事業發展,有力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產生了極爲深刻的影響。”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的新論斷,爲新時期憲法作用的進一步發揮提出了要求,指明瞭方向,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了重要抓手。

四、提出了新時期全面建設法治中國的整體目標和路徑,法治現代化成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我黨歷史上第一次把法治現代化作爲國家現代化的目標和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核心和關鍵是法治的現代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是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道路,是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根本之策。這條道路紮根中國現實國情、吸收借鑑人類法治文明成果、緊隨時代發展前進的步伐,是中國實現法治現代化目標的惟一正確道路。法治現代化的成功,是國家現代化的主要內容和戰略保障,回顧世界上已成功實現現代化的國家的歷程,我們就會發現凡是現代化成功的國家,都是法治現代化成功的國家,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法國、德國等國家在實現國家現代化的過程中,法治起到了根本性保障推動的作用。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等也成爲世界法律文化的代表之作。但中華民族法治現代化的道路卻曲折坎坷,鴉片戰爭以來的一個半世紀多的歷史長河中,我們始終在探索尋找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道路。清末修律、民國立法等嘗試努力都以各種複雜原因成爲歷史。在我國這樣一個封建社會歷史很長、專制文化積澱很深厚的東方大國實現法治現代化的長期性、複雜性世所罕見,需要付出艱辛的探索努力纔有所成。所幸的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吸收汲取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開啓了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道路,亦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道路。

隨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目標、路徑、內容越來越清晰,但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是越來越多,迫切需要從理論上進一步做出回答,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順應我國現代化發展趨勢,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做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整體目標,2020年達到“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的法治目標,實現這一目標的具體途徑就是“三個共同推進和三個一體建設”,即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一目標和路徑的提出,必將不斷開創依法治國的新局面。

五、提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基本方針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指導方針,在不同歷史時期根據形勢和任務都有不同表述,早在新中國成立初期,董必武就對新中國法制建設的方針進行了論述,他指出,加強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環節是依法辦事,而依法辦事有兩方面的意義,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董必武同志提出這兩個方面,後來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中,被補充完善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改革開放初期,黨有針對性的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十六字法治建設指導方針,在恢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秩序,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新的歷史時期,黨和國家根據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進展,適時提出了“依法治國、公平正義、執法爲民、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的二十字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指導方針,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根據新的現實和情況變化,進一步發展、豐富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指導方針,提出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針。強調要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更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強力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公正司法,讓老百姓從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增強全民守法的自覺性。新時期法治建設指導方針的提出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

六、進一步規劃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路線圖,爲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奠定體制機制基礎

司法體制改革不僅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在某種意義上成了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把司法體制改革作爲政治體制

改革的突破口,賦予司法體制改革在整個政治體制改革中更加重要的地位,承載起探索依法治國條件下在法治軌道上用法治方式完善中國政治體制的使命,探索依法循序漸進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路徑。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標任務,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範司法行爲,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爲司法體制改革進入新境界提出了要求,提供了空間。十八大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總體要求和思路,爲未來十年中國司法體改革指明瞭方向,司法改革要以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優化機構設置等爲目標,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司法體制改革規劃了路線圖,首先是司法管理體制改革,要“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保證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其次是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要“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這就爲實現公正司法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

七、提出黨要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豐富了共產黨依法執政的內容

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執政活動是否依法進行對於法治中國建設至關重要。所謂依法執政,就是指一個政黨依照法律進入國家政權並在其中處於主導地位,且依照法律從事管理活動。我們黨在長期執政過程中,始終並愈加重視法治建設。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共產黨不斷改革、創新、完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提出了依法執政的重要思想。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要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明確提出了堅持依法執政、不斷提高執政能力的思想。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正是基於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方位所發生的變化,在總結改革開放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從完成黨在新世紀新階段的歷史任務出發,明確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任務;十八大報告強調指出,共產黨依法執政首先必須改進執政方式,“要更加註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其次必須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發展了依法執政的具體思路,指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新形勢下,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這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依法執政思想的進一步完善發展,對於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意義重大。

八、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毛澤東同志曾經指出,“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

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治國的政治路線確立以後,關鍵是要提升領導幹部運用法治的能力和水平。十八大報告明確要求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論斷,進一步彰顯了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民主執政、科學執政的決心和思路。法治思維是以合法性爲起點,以公平正義爲中心的一個邏輯推理過程。具體講,是指人們在法治觀念的基礎上,運用法律規範、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推理判斷和形成決定的思想活動的過程,法治思維強調思想轉變,突出黨對法治的理念和態度。而法治方式作爲方法論,是一種行爲準則,是法治思維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是在操作層面提出的明確要求。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從思想和行動兩個方面爲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指明瞭具體路徑,體現了加強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建設的時代性和必要性。

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寫進十八大報告是中國共產黨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爲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具體體現。這就要求領導幹部必須樹立法治觀念、確立對法律的信仰,自覺依法用權、依法辦事;樹立規則意識,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強依法深化改革、依法推動發展、依法化解矛盾、依法維護穩定的能力建設,提高依法執政水平。

(本章完)

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黨內協商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統一關係研究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人大是實現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關於縣級人大代表選舉參選率的調查分析與思考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憲法機構發展和變遷的60年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破解地方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代會會議籌備工作制度研究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新時期領導幹部如何強化民主和法治思維的教育培訓?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完善憲法監督制度始自保障公民知情權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充分發揮人大在領導幹部問責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完善憲法監督制度始自保障公民知情權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充分發揮人大在領導幹部問責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地方人大工作的核心點、着力點、拓展點和支撐點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發揮地方人大作用推進人大制度與時俱進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新時期領導幹部如何強化民主和法治思維的教育培訓?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地方人大工作的核心點、着力點、拓展點和支撐點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新中國選舉制度建設的實踐和經驗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代會會議籌備工作制度研究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人大制度在西城區的實踐發展與經驗啓示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以教育實踐和憲法法律共同促進羣衆路線的落實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新中國選舉制度建設的實踐和經驗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大開展全口徑預決算監督治理的實踐與思考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黨的歷史與民主法治建設的足跡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的主要內容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代會會議籌備工作制度研究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黨內協商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統一關係研究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羣衆路線是實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核心價值觀的根本保證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破解地方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地方人大工作的核心點、着力點、拓展點和支撐點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完善憲法監督制度始自保障公民知情權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羣衆路線是實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核心價值觀的根本保證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人大是實現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關於縣級人大代表選舉參選率的調查分析與思考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以教育實踐和憲法法律共同促進羣衆路線的落實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關於縣級人大代表選舉參選率的調查分析與思考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人大制度在西城區的實踐發展與經驗啓示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關於縣級人大代表選舉參選率的調查分析與思考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充分發揮人大在領導幹部問責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新中國選舉制度建設的實踐和經驗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從羣衆路線到人大制度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破解地方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監督與時俱進的正向選擇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以教育實踐和憲法法律共同促進羣衆路線的落實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推進區縣人大工作實踐創新的現實路徑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發揮地方人大作用推進人大制度與時俱進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從羣衆路線到人大制度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首都的實踐創新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的主要內容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以教育實踐和憲法法律共同促進羣衆路線的落實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理論的主要內容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人大制度在西城區的實踐發展與經驗啓示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代會會議籌備工作制度研究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羣衆路線是實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核心價值觀的根本保證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發揮地方人大作用推進人大制度與時俱進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發揮地方人大作用推進人大制度與時俱進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破解地方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破解地方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首都的實踐創新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破解地方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羣衆路線是實現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核心價值觀的根本保證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憲法機構發展和變遷的60年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大開展全口徑預決算監督治理的實踐與思考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大開展全口徑預決算監督治理的實踐與思考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憲法機構發展和變遷的60年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人大是實現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大開展全口徑預決算監督治理的實踐與思考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關於縣級人大代表選舉參選率的調查分析與思考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推進區縣人大工作實踐創新的現實路徑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發揮地方人大作用推進人大制度與時俱進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新中國選舉制度建設的實踐和經驗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充分發揮人大在領導幹部問責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首都的實踐創新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破解地方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新時期領導幹部如何強化民主和法治思維的教育培訓?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以教育實踐和憲法法律共同促進羣衆路線的落實專題一 人大制度的理論與實踐_完善憲法監督制度始自保障公民知情權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充分發揮人大在領導幹部問責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關於縣級人大代表選舉參選率的調查分析與思考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破解地方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專題二 法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代表履職的北京立法探索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人大監督與時俱進的正向選擇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人大制度在西城區的實踐發展與經驗啓示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發揮地方人大作用推進人大制度與時俱進專題四 大代表選舉與人大工作_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首都的實踐創新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新時期領導幹部如何強化民主和法治思維的教育培訓?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新時期領導幹部如何強化民主和法治思維的教育培訓?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充分發揮人大在領導幹部問責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專題三 人大監督的理論與實踐_地方人大開展全口徑預決算監督治理的實踐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