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二十名手持衝鋒槍的黑衣男子時,凌傑雖然心裡有些害怕,但卻沒有表現出來,他得用自己的氣勢來,反擊。
就算死在這裡,凌傑也沒什麼可怕。凌傑掃了眼四周,發現很多槍口都在盯着自己。心想,這羣小子還真厲害,居然提着衝鋒槍到出亂跑?這警方是吃素的麼?
想着,凌傑不得不鄙視這些警方。“說吧,你們想做什麼。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喜歡就拿去!”凌傑白着眼道。
這時候,二十名手持衝鋒槍,將子彈接上,母指輕撫着扳機,只要老大一句話,立即開槍弄死這小子。
“喲…小子還蠻橫的嘛,老孃喜歡你這個性!”隨着音調。這時候,一個身穿黑色緊身皮衣的妖豔女子從人羣中走出來,手裡握住一根皮鞭。
她,身材很好,臉蛋非常的惹眼,短髮在頭,眉宇間散發着殺氣凌人的氣息,讓人一看,就知道,這女人不是一般女子。
妖月,22,一米七五,50kg,一個典型的美女,只不過這一身男人婆打扮,已經將她的天生麗質的美,遮住一些,不是很絕世的樣子。
靠,這是什麼?這身材,還是蠻不錯,不過這打扮,太男人了,沒興趣。凌傑掃了眼正向自己走來的妖月,暗暗的評分道。心想,這不是小爺喜歡的貨。
心想,這小妞應該是他們大姐。看到她手裡的皮鞭,凌傑就想起夏冰用皮鞭抽自己的時候,靠,這也太火爆了。鞭子,已經在凌傑心裡,產生了重重的陰影。凌傑不是害怕,面前這個皮衣女子,而是害怕她手裡的鞭子。
“你,你想做什麼?”凌傑後退兩步。妖月掃了眼凌傑,咯咯笑道:“我們想做什麼?其實也沒什麼?我們只是想警告你。最好別和夢家走得太近,否則,誰也不知道,你能活到什麼時候。”妖月輕蔑道。
心想,面前這小子還蠻帥,只不過不是自己的菜。夢家?是夢韻家麼?想着,凌傑腦海裡,猛的飄過這個想法。猜想,難道這些人就是上次害得自己住院的混蛋?想着,凌傑真想一拳擊過去,將面前這個皮衣女子弄死。但,他忍住了,她知道,自己如果亂動,肯定死在亂槍之下。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但是,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半個月前,洛高一中的槍案,是不是你們做的?”凌傑皺了皺眉稍,將心中的疑慮說出來。如果是,凌傑一定弄死麪前這個女人。
“哈哈!”妖月將手裡的皮鞭槓在肩上,指尖挑了挑眉毛:“什麼槍案,老孃不知道這件事。今天,請你過來,就是希望,你小子以後別和夢家走得太近。夢家的朋友,就是我們的敵人。我知道,你很好奇。有時候,知道的事情太多,對你沒什麼好處。”
妖月沒想到,這小子把自己當成,上次槍案的主導者?這心裡,就是忍不住想笑。自己什麼時候,做過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