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苒微笑頷首,看向聶忱的目光,就像狐狸正在觀賞一隻肥美而文靜的雞。
“可是要派誰前去招安呢?聶先生可有合適人選?”
聶忱雙手抱拳:“大當家,聶忱願往。”
何苒雙眼放光:“聶先生大義!”
事情就這樣愉快地決定了。
何苒派了何江琪帶人護送,就和當初把聶忱從蕭山請過來一樣,還是那撥人。
聶忱走後,何苒派了張佳慧和小梨一起,登門看望聶母和聶蓮。
聶家的宅子是何苒送的,三進的宅子,之前屬於晉王,是晉王在晉陽的多處房產之一。
張佳慧和小梨帶去了何苒的問候,還帶了禮品。
何苒的禮品很接地氣,是一簍河蝦和一捆韭菜。
河蝦是今早新捕的鮮蝦,韭菜則是行署裡的丫鬟們在花盆裡種出來的。
聶母看到這些東西,心裡忽然就平靜下來了,竟然有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踏實。
在這異地他鄉,她們初來乍到,兩眼一抹黑。
若送她珠寶玉器,古玩字畫,她反而更加惶惶,不知你有何圖謀,更不知自己和家人要做什麼,才能對得起這份厚禮。
然而何苒送來只是最尋常的河蝦和韭菜,平常普通卻又親切,就像是鄰里之間的禮尚往來。
今天你給我家送了一籃自家種的菜,明天我給你家幾個自己醃的鹹鴨蛋。
何苒送來的是河蝦和韭菜,你能懷疑她有何圖謀嗎?
此時此刻,聶母看到這些禮物,心裡想的只有韭菜炒河蝦。
張佳慧和小梨臨走的時候,對聶蓮說道:“聶二娘子,大當家說了,若是你在家裡待得煩了,可以四處走走,也可以找份工作。”
聶蓮一怔:“工作?那是什麼?”
小梨笑着說道:“就是找點事情來做,比如像佳慧和我,我們都有工作,還有繡坊裡的繡工,鋪子裡的掌櫃和夥計,這也是工作。”
聶蓮明白了,可又糊塗了:“可這些,我全都做不來啊。”
小梨忙道:“不急的,聶二娘子先將養身體,也想想自己能做什麼,想做什麼,若是有一天,聶二娘子想出去工作了,就來找我,或者找佳慧。”
張佳慧和小梨走後,聶母便去了廚房,今天她要親自下廚,做個韭菜炒河蝦。
聶蓮回到屋裡,在炕上坐着,發了一會兒呆,她也去了廚房,用牙籤給稍大一點的河蝦挑蝦線,
聶母見她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在心裡暗暗嘆息。
曾幾何時,她的女兒也和今天來的那兩個姑娘一樣,健康鮮活,開朗大方。
這也不過十幾年,她那個漂亮得如同朝花一般的女兒,就變成了現在枯槁憔悴的樣子。
想到女兒受的苦,聶母便恨不能把那個死鬼女婿鞭屍。
剛剛小梨說的話,聶母也聽到了。
如他們聶家這樣的人家,原本女眷是不會出去拋頭露面的。
可是想到剛剛見到的兩個姑娘,聶母忽然改變了想法。
她們母女之所以跟着兒子千里迢迢來到晉陽,不就是想要換個環境,讓女兒重新生活嗎?
可若是讓女兒關在屋裡,深陷苦楚不能自拔,那和留在蕭山有何區別?
千難萬險一路奔波的意義何在?
如果讓女兒出去找點事情做,讓她認識新的朋友,忙碌起來,對她而言,是不是會好一些?
想到張佳慧和小梨臉上那自信的笑容,聶母下定決心。
她的女兒也該是這樣,她的女兒就應是這樣!
“蓮娘,你還記得你季從叔吧?”
聶蓮不知母親爲何會提起季從叔,她茫然點頭:“記得。”
“你季從叔文不成武不就,說話還結巴,別說做幕僚了,他連上街買東西都說不清楚。”聶母說道。
聶蓮失笑,說道:“可季從叔不是一直都在衙門裡做事嗎?”
聶母見說到點子上了,笑着說道:“那是因爲他寫得一筆好字!他的字,在咱們聶家都是數得上的,他那差事,就是靠着這筆字才謀來的。”
見聶蓮似是有了興趣,聶母繼續說道:“蓮娘,你也寫得一手好字啊,你父親在世時,就總說你的字寫得比你大兄要好,你大兄自己也承認,你還記得嗎?”
聶蓮臉上一紅,眼裡似是有了光:“那是大兄謙虛。”
聶母說道:“他謙不謙虛先不提,你的字寫得好卻是千真萬確的。
蓮娘,不如你也學你季從叔,到衙門裡謀個差事吧,你看剛剛來的兩個姑娘,她們都是在衙門裡做事的。
要不,你也去試試?”
聶蓮連忙搖頭:“我怎麼行?再說,我也有好多年沒有練字了,早就生疏了。”
自從生了孩子之後,這些年,她都在操持家務,操持不完的家務,哪有時間和心思練字。
“你只是缺少練習,又不是不會寫,你從現在就開始練,練到滿意的時候,就去找那兩位姑娘幫忙找個差事,不對,工作,那叫工作。”聶母說道。
聶蓮怔怔,工作這事,她都不敢去想,但是練字
她喜歡寫字,那是她少女時的愛好,不僅是打發時間,而是真的喜歡。
那晚,母女倆吃了韭菜炒河蝦,聶母走到聶忱的書房,把聶忱沒有帶走的筆墨紙硯,毫不留情地搬到聶蓮的房間。
“大兄回來會生氣的。”聶蓮小聲說道。
聶母又難過了,女兒以前哪裡會這般小心翼翼?這都是在婆家被磨蹉出來的。
“你忘了小時候跑到你大兄書房裡搗亂的事了?他得了一刀澄心紙,結果被你搶走用了,氣得他直跺腳,可卻捨不得罵你一句。”
聶母一邊嘮叨,一邊親手爲女兒研墨,看到女兒提筆在紙上寫下第一個字時,聶母笑了,笑出了眼淚。
“寫得好,寫得真好!”
寫字的時候,要挺直背脊。聶蓮還是怯懦的,但是她的背脊漸漸挺了起來,越來越直。
她什麼都沒有了,可她還有疼愛她支持她的親人。
她什麼都不會,可她還會寫字。
在這個年代,她會寫字,就已經強過大多數人了,更何況,她還能寫得一手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