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在醫院的話已經很明確,傷他的槍要繼續查下去,當然就是他不說,楊前鋒和辦案人員也知道王大軍非法持有的槍一定要查清來源。
收網行動的第四天楊前鋒就帶着張麗華、易中華到勞改農場提審張立兵,並帶了黃牯牛和王大軍的照片讓其辨認。
張立兵經過這麼多年的勞動改造,身上已經沒有當年那麼多傲氣了,總的來說很配合楊前鋒他們的工作,但是他確實不認識當年從他手上買槍的人,看了王大軍和黃牯牛的照片確定肯定不是這兩個人,經他再次回憶,確定這個人的口音肯定是金水縣的人,因爲他說話是帶金水口音的普通話,其他還和他當年講的差不多,只描述了那個人的身高、髮型、當時的穿着等大概情況,本來張麗華還想根據他對其臉型的記憶,給那個買槍人畫個相,可他對那個人的臉型記憶很模糊,一點也敘說不清楚了,最後一無所獲。
從勞改家場返回後,楊前鋒和張麗華又分別帶人到看守所親自提審了黃牯牛和王大軍,兩個的人交待的口供總體上基本一致,說槍是黃牯牛買的,錢是從王大軍那裡借的,王大軍對買槍的經過一點也不知道。
黃牯牛的具體交待說:“刑滿釋放回來當月的一天下晚,我在金水汽車站邊上玩碰到了一個外地人,那人問我要不要槍,當時把我嚇了一跳,之後我又很快鎮定下來,認爲這個人是開玩笑的,於是也和他開玩笑說‘你敢買我就敢要。’那人真的從包裡拿出了一把真手槍,我當時不相信是真的,就說給我看看,那人就把彈夾取了下來,把槍交到我手上,我仔細一看還真的是真傢伙,心裡很激動,也好喜歡這把槍,於是我問他多少錢,他說四千元,我說太貴了,他說你真想要三千八,不想要就算了,那人說着就從我手上把槍的放到他包裡去了,並且要走,我太喜歡這把槍了,就一把拉着他說‘三千,三千我就把買下來。’那人停下來看了下我說‘真想要三千五,少一分也不買。’我咬了下牙說‘行,三千五就三千五,你等着我,我去拿錢。’我知道王大軍才賣房子,身上有許多錢,就去他那裡借了三千五百塊錢去把買下來了,是一把手槍,四十發子彈,後來我和王大軍到山裡試槍,每個人打了五發子彈,還剩30發子彈一直沒有動。因爲公安機關近年來查槍查的緊,王大軍不准我拿出來,所以槍一直就藏家裡沒敢動。直到公安局大行動要抓捕王大軍,王大軍知道後纔打電話叫他把槍帶到他們的鋼材倉庫那裡去,其實打電話前他不知道公安局要抓他,這樣就把槍帶去了…………。”
楊前鋒經過再三訊問,黃牯牛就是反覆的這樣說,並一口咬定賣槍的人是外地人,肯定不是金水縣的人,至於他說的到底是真是假,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而他對這個人體貌特徵的描述和張立兵講的完全不一樣,說賣槍的這人個子一米六上下、圓臉、不胖,但人長得很結實。
因此,槍的來源暫時也只能按黃牯牛交待的情況認定。
近來刑警大隊主要精力都在辦理和指導其它部門辦理除狼行動的六個團伙案件上,收網行動的第一週刑警大隊基本上是全警參與,第二週開始固定了專人,經過一個月的努力,終於把六個團伙所有的事全部查清楚了,下一步就是結案了。
除狼行動收網後,城區、乃至全縣的治安形勢明顯好轉。治安形勢的好轉,也讓一直超負荷運轉的公安民警們暫時輕鬆了下來。
就在這時,縣裡文件下來了,高利民調看守所任所長,蘇來寧調刑警大隊任大隊長。
自從楊前鋒分管刑偵工作後,高利民雖然很忙,但他感到從沒有過的充實,一直不順的心情也突然順了起來,說心裡話,近來他都有點後悔當初急於讓張麗華向楊前鋒彙報自己要離開刑警大隊的做法了,認爲跟在楊前鋒後面幹事真的很有很帶勁,很有成就感,也能從方方面面提高自己。
當然後悔只管後悔,他也有自知自明,自己當一個刑警大隊的副職還可以,想當好主官確實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想做到和楊前鋒當大隊長時那樣更不可能。於是愉快的接受了組織的決定,到看守所上班去了。
蘇來寧就任刑警大隊長後,一上任楊前鋒就專門和他談了自己的心得,楊前鋒認爲:刑偵工作的主業是破案,各項刑偵基礎工作,乃至很多治安管理工作都是爲了預防犯罪和爲偵查破案服務的,所以作爲刑警大隊長,主要精力雖然是破案,但佔位要高,大局觀念要強,應當充分發揮業務指導部門的作用,不但要做好大隊應當做好的各項基礎工作,還要指導各實戰單位加強基礎工作建設,基礎工作打牢了,才能更有利於提高刑偵整體工作水平,才能提高破案率。如果基礎工作一團糟,發生了案件耳不聰、目不明,說什麼都不知道,全靠臨時抱佛腳、碰運氣,那面對很多案件只能打被動仗,尤其對那些有預謀的犯罪,想一舉取勝很難,吃敗仗的可能性很大……。
蘇來寧本來就很佩服楊前鋒,再說他也從事刑警多年,當然很理解楊前鋒所說的意思,一上任就轉變了角色,站準了自己的位置,立即着手抓班子帶隊伍,很快刑警大隊就有了新氣象,隨後各項刑偵業務也有聲有色的開展了起來。同時除狼行動中的六團伙案也順利結案,各項工作步入正常運轉,楊前鋒對他的工作很滿意。
蘇來寧見前期案件基本消化差不多了,空閒時間他專門翻閱了榔樹兩起殺人案的卷宗,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和分析,並形成了自己初的想法,於是他叫上張麗華去向楊前鋒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