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請回家 97 答應回去上班 天天書吧
文箏被這羣人感動得一塌糊塗,就差沒哭出來了。她原本不是個脆弱的人,但這次的情況很特殊,她上次從事務所離開時是懷着憤怒的,因爲被人冤枉,傷心失望難過,可現在大家都這麼熱情地歡迎她,誠懇地跟她道歉,她心裡那些不痛快瞬間就煙消雲散了。
說實話,這羣精英人士雖然一個個都是高學歷高智商,可他們並沒有瞧不起文箏,沒有因她是個打雜的而對她橫眉豎眼惡意相向。這是他們內心修養的體現,是人格的彰顯,在當今這個社會,尤爲難得。所以,文箏喜歡跟這羣人在一起,即使當個打雜的,她也感覺很充實。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誰會相信一羣律師事務所的精英會跟打雜的一塊兒相處這麼融洽呢。
沈馳時不時跟翁杭之竊竊私語,時不時瞅瞅文箏,然後再對翁杭之“逼供”。
“兄弟啊,多種證據顯示,你和文箏之間有點那啥……不單純啊,快點偷偷告訴我你是什麼時候把人家追到手的?”
翁杭之裝作沒聽到,只顧吃了。
一向高冷的男神啊,現在也變得比以前接地氣了,這都是文箏的功勞,是她的存在,讓翁杭之那顆冷硬的心有了溫度,變得更有人情味了。
沈馳見翁杭之埋頭吃菜,就是不肯告訴他,這貨心裡無奈啊,越發覺得翁杭之和文箏真的有異常。
這幾個人平時都很少喝酒,一起出來聚餐的時間更是少得可憐,今天大家都心情好,吃得爽喝得痛快,拋開嚴肅的身份和職業,此刻他們只是一羣可愛的吃貨。
程燁剛拿起一盤子沙拉放到文箏面前:“吃這個沙拉,很好吃的。”
“嗯這裡的牛排也不錯,文箏你要不要嚐嚐我這個黑椒味的?”MISS吳說着已經切下一塊放到文箏盤子裡。
張文峰則舉着酒杯,笑米米地望着文箏:“妹子,我敬你一杯。”
“你小子急個啥,大家一起來舉杯!”程燁不甘落後,舉起杯子站起來。
MISS吳也是放下了往常的拘束,一改那死板的“職場老姑娘”形象,攬着文箏的肩膀說:“今天敞開了吃,咱老闆埋單,使勁吃,使勁喝,哈哈哈……”
“沒錯兒,大夥兒別客氣啊,儘管吃,那啥想減肥的就等吃飽了有力氣再減……”沈馳這貨很有幽默細胞,吃飯還不忘提醒人家。
“乾杯!”
“乾杯!”
“……”
歡快的氣氛下,食慾也大開,加上兩位BOSS毫不吝嗇地開了幾瓶高檔昂貴的紅酒,大家吃得十分滿意,期間更是笑聲不斷,程燁他們幾個更是極力想把文箏給拉回來。
“文箏妹子,你不知道,自從你離開之後,事務所裡就大家都不習慣呢,以前喝咖啡覺得很好吃,現在喝着味兒都變了,還是你泡的水果茶花茶更好。”
“就是嘛,文箏,你看看我這細皮嫩肉的還要跟着老大跑外勤,我忙不過來啊,以前你在的時候都是你跟老大去的,我發覺你比我更適合,你快點回來吧……”程燁邊說邊比劃,拉起袖子顯示一下自己的皮膚最近曬黑了。
員工這是在間接地表達對BOSS的不滿嗎?就不怕BOSS不高興?
非也非也,兩個BOSS一點都沒有生氣的反應,沈馳還一個勁地幫着他們說服文箏。
而翁杭之就一副凝神靜聽的架勢,可實際上仔細觀察就能看出程燁時不時會看向翁杭之,兩人像是在遞眼色。
程燁是翁杭之的心腹,進事務所工作幾年了,有時候不需要說太明白,程燁也能知道老闆在想什麼,需要他怎麼做。他就是故意說得誇張點,爲了說服文箏回來上班,至於這授意人,那還用想麼,當然是大BOSS了。
翁杭之這是動用羣衆的力量間接地表達了自己的意思……他也希望文箏能回來。
文箏知道樑雪瑞走了,但爲什麼會走,沒人說得詳細,只是簡單說幾句,但文箏隱約猜到幾分是什麼原因……樑雪瑞那麼喜歡翁杭之,怎麼會輕易離開?一定是發生了重要的事。翁杭之是個公私分明的人,多半不會因爲私事而辭退樑雪瑞,那原因只可能是公事了。
文箏這腦子還挺夠用的,不愧是私家偵探,分析很到位,只不過她沒有說出來讓大家難堪,既然樑雪瑞走了,事務所又恢復平靜,她也不用擔心有女人會近距離地靠近翁杭之。
大家盛情難卻,文箏一時間也硬不起心腸拒絕,只得看向翁杭之,用眼神徵求他的意見。
翁杭之手拿着叉子,將一塊小小的牛肉放進嘴裡,漫不經心地說:“看來你呼聲挺高嘛,我這個人很開明,掉包證物的事不是你做的,當時辭退你也是別的原因,所以你現在要想回來上班的話,可以。”
這淡淡的口氣,可沈馳就聽出點別的味道。這種時候,翁杭之裝作越是不在意,那說明他其實越重視文箏的答案。
“咳咳……文箏,你看大家這麼熱情,你好意思拒絕我們嗎?給點面子嘛,回來上班。你是不知道,自從你走了之後,我總是覺得我那間辦公室打掃得不夠乾淨,這不能怪MISS吳,她也很忙,不能事事兼顧周到,所以你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咱翁大少,每天那麼忙碌還要自己收拾辦公室,你也知道他有強迫症的,就那書架他還每天伺候呢,你說,他可不可憐啊?”沈馳說得聲情並茂,表情十分到位,這貨不去演戲都可惜了。
不過沈馳很精明,料想翁杭之是很希望文箏回來的,所以他就幫忙當說客了。
文箏心裡咯噔一下,亮亮的大眼瞅着翁杭之,爲他心疼啊……他是很忙,MISS吳說過,事務所裡只有文箏能將翁杭之伺候得服服帖帖的,其他人都很難得到翁杭之的認同,那麼她是不是真的該回去上班?
“我……”文箏有點猶豫了。
沈馳比翁杭之還急,趕緊地又補充說:“文箏啊,你回來上班,工資可以給你漲一倍,另外,你也別當自己是打雜的,你要是回來,那就是當杭之的助理,反正現在事務所缺人手,你又那麼機靈,當杭之的助理,最合適了。”
助理?從打雜的一躍成爲助理?
這不僅讓文箏吃驚,MISS吳和程燁張文峰也都微微一愣……這麼好的事兒落到文箏頭上啦?
翁杭之原本很淡定的在吃牛排,聽到沈馳的話,只差沒噎住了。不過……他喜歡。沈馳這傢伙不愧是他的知音啊,一定是篤定他和文箏之間有不尋常的關係,並且是支持的,所以纔會這麼起勁。
“我當助理?這……我恐怕不能勝任,以前我只是打雜啊……”文箏還想推辭,見翁杭之居然沒說話,這代表什麼意思?他也想她回去嗎?
翁杭之佯裝嚴肅地說:“沈馳也是事務所的老闆,他說的話就代表我說的。加薪和當助理,就這麼定了。”
“……”
還救定了,太霸道了,一槌定音啊。
MISS吳總算是領悟了什麼,湊近文箏耳邊輕聲說了句話,惹得文箏面紅耳赤,差點就要鑽桌底了。
MISS吳說了啥?
她說:“文箏,難道我以後得叫你老闆娘了嗎?”
文箏晶瑩剔透的小臉浮現出迷人的紅暈,美目瞟了翁杭之一眼。
“我可以回事務所上班,但是這幾天還暫時不行,我還有事要辦,下個月1號開始我就回事務所吧。”
一聽她終於答應了,大家都同時笑了起來,氣氛一下子又變得活躍。沈馳更是得意洋洋地跟翁杭之交頭接耳:“兄弟,我夠義氣吧,一會兒你得告訴我,你和文箏發展到什麼程度了。”
這貨的好奇心太執着了。
一頓飯結束,還不夠盡興,趁着週末,趁着今天翁杭之心情好,程燁這傢伙就提出大夥兒一起去歌城玩。
唱歌嘛,如今很尋常的娛樂方式了,但翁杭之平時幾乎是不會去那種地方的,今天被一羣人架着,加上文箏在,他不想掃興。
選個大包廂坐下來,音響效果都挺好的,大夥兒都去點歌了,只有翁杭之不動。
到了一首對唱歌曲的時候,沈馳拿着兩隻話筒就走過來,一隻給了文箏,一隻給了翁杭之。
翁杭之坐得筆直的,那表情就跟在法庭上即將做陳詞似的,不禁讓人懷疑,他是不是不會唱歌啊?至於這麼緊張麼,這可是翁杭之,是男神啊,你唱歌個都會緊張?
文箏像發現了好玩的事,仰着小臉問他:“你不想唱嗎?那我跟別人唱了?這可是首情歌……”
故意加重情歌二字,果然翁杭之這臉色就沉了下去,咬牙說:“我……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