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記這個了,不然肯定會拿走的。”盛南軒好聲好氣地說,“你不是回房了嗎?怎麼又來看書了?”
“睡不着。”龔墨小聲說。
“那……”盛南軒翻了翻手上的打印稿,“雖然提前知道兇手是誰了,但還是可以看看。畢竟這才第一個故事,後面還有幾個呢。而且這個推理過程,你絕對猜不到兇手是這個人。就算提前告訴你了,你看的時候也會覺得不是,不到最後一步,你真的沒法相信。”
龔墨白他一眼,坐下來,伸手拿過打印稿,默默地翻開。不管怎麼說,是他給她翻譯的總會看完的。
盛南軒在她旁邊坐下,陪着她。直到她看完這個故事擡起頭,他笑問:“我說得對吧?”
龔墨哼了一聲:“這次就算了,以後再這麼對我,我要和你絕交!”
“……”不是離婚就是絕交,女人的威脅手段永遠只有一個!
盛南軒咳了咳,表示知道了,然後問:“你這麼喜歡偵探什麼不試着自己寫?”
一想到她將來要出去工作,他就心塞。家裡這麼有錢,不需要她去掙錢了,但以她的個性,她肯定不願意當混吃等死的米蟲,一定會去實現自我價值什麼的,他總不能攔着她吧?
如果她能開闢出新的事業方向,比如寫來就直接在家裡工作,不用出去了,多好啊!出去工作又累又苦,還要看人眼色,天天早出晚歸,搞不好晚上還要加班、週末還要出差……那他不是要獨守空房?看得到吃不到?
所以換一樣工作時間自由的工作是很必要的。
“自己寫?”龔墨被他的說法一驚,“可是我不會啊。”
“沒寫過吧?”
“嗯。”龔墨點頭。
“你是學新聞的,當記者也要寫新聞稿,寫作能力肯定沒問題,邏輯能力肯定也沒問題,這就足夠了。”
龔墨想了想,噗嗤一笑:“可是我想象力有問題啊~我想不出這麼精彩的故事!”
“那我給你想,你來寫!”
“可這就不是我的故事了啊!”
“這有什麼?大不了共用一個筆名!等你出名了,就告訴讀者——這個筆名代表的是兩個人,而不是一個人。”
“聽你這麼說,也可以試試。”龔墨遲疑地說,“那你先說個故事來聽聽,你自己編的那種,你編得出來嗎?”
“怎麼編不出來?”盛南軒翹起二郎腿,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起來,“比如你要寫偵探故事!就先寫在一個靜謐的南方小城,比如南江那樣的。有一座工廠廢棄了很多年,終於要拆掉蓋大樓。當挖掘機開到那裡,挖開地面時,卻在下面發現了許多人骨……”
啪!
龔墨桌子一拍,打斷他的話,然後捲起打印稿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這明明是《屍語》的故事!”
“那怎麼一樣?《屍語》是在廢棄的監獄地下發現了人骨。”
“都是廢棄的地方,都是發現人骨,只不過換了個地方而已,這是抄襲,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