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靜說怎麼可能:“我前兩天才和他通了電話,昨天也有發消息,好着呢。”
羅姜:“……………………”
“臥槽!!”
“所以…他丫的是故意不接我電話是吧?”
“#¥·#¥·¥!”
以靜覺得他大約瘋了,說道“你別發瘋了,他大約是在忙沒看到什麼的,你也知道他向來不怎麼愛看消息的,你找他有急事?”
羅姜說對,急事,快急死了的事。
以靜看在他可憐的份上說“我幫你發個消息說一聲吧,不過我不確保他會回我。”畢竟這麼忙。
羅姜:“你趕緊的。”
以靜:“謝謝呢?”
羅姜:“!”
一秒後,他咬着牙的說“謝謝,可以了嗎?你趕緊打,讓他回我電話。”
以靜一邊給君禮傾打電話一邊無奈的想啊,既然這麼着急直接上君家找君禮傾不就好了嗎?爲什麼非要通過電話找人呢?不解的。
而君禮傾的電話也沒羅姜說的那麼難打通。
幾乎是一響,那邊就接起了。
“喂喂,哥,羅姜找你,說打不通你的電話,快瘋了,還打到我這來了,你要不忙聯繫他一下唄。”以靜告訴道。
那邊的君禮傾似乎在做什麼,人聲很多,應了她一聲知道了,又問;“還有其他事不?”
以靜忙道“沒了,你忙吧。”
然後就掛了電話的。
她想起羅姜的電話還有君禮傾那邊的人聲,總覺得有些心神不寧的,好像忘記了什麼事一樣的。
“怎麼了?”何歡問她。
“感覺忘了什麼事一樣的。”以靜眉眼有些愁,偏偏也說不上來是什麼事。
“很重要的事嗎?”程絮問道。
“不知道~~~杜二哥,N市那邊大家沒什麼事吧?”以靜問道。
“怎麼會這麼問,大家都很好。”杜二顯得費解:“不然日理萬機的我怎麼能到這裡來渡假。”
“難道不是因爲你成年都在渡假?”姚素講道。
“哎,你這麼說我可就傷心了,然後小可愛,你也不要愁眉苦臉的,混到哥哥們這份上的,想出事,也不容易的。”杜二寬慰她說道。
以靜聽他說的有道理,也把心暫時落回原地去,只是內心深處隱隱有個聲音在告訴她,有個很重要的事情被她遺忘了,奈何一時半會想不起來。
等到月底時,姚素的廣告開拍了。
凌副總幹事相當之利落,彷彿怕姚素會反悔一樣,把形成硬生生在質量相對拉高的情況下還提前了兩天。
姚素以最高的效率把廣告拍完了。
以靜也受邀前去圍觀,不過因爲課程的原因,到的時候廣告已經進度尾聲了,她十足捧場的用相機給學姐拍了幾張美照,到結束的時候姚素進了化妝間。
以靜忽的聽到凌副總大發雷霆的聲音:“這麼重要的合同你居然忘帶了。”
“恩?”以靜困惑的看過去:“怎麼了?”
“凌總今天常用的助理生病請假,帶了臨時助理,和姚學姐籤的完成合同裡遺漏了一份。”真冬反手抱着後腦勺的走過來,把自己聽到的與二人說了下。
“那現在回去拿不就好了。”何歡說道。
“諾……~”真冬反手一指,那位臨時助理被罵的哭哭啼啼的,走都走不動。
“凌副總果然很火爆。”以靜忍不住講道。
明明之前對他們相當客氣的人,在工作上,卻不容一絲錯誤的出現。
因爲凌副總今日就帶了一個自己人,這會小助理哭的慘兮兮走不動,凌副總也脫不開身。
以靜想了下的,把相機給了學姐,走上前的說“凌總,是什麼文件啊,要不我幫你跑一趟。”
凌副總得救的看她,迅速的把文件放的位置說了:“暮同學,真是麻煩你了。”
以靜罷手道“不麻煩不麻煩,畢竟是學姐要籤的~那你打個電話和你的員工說一聲,我過去取。”
凌副總連連點頭,立即拿出手機打電話:“小張忘了份合同,在我辦公桌上,我請了上次來公司的孩子幫我取下,她現在過去了,你把合同交到她手上記住要確認好,什麼?秦小姐約見?幾點?……那不還有一個小時嗎?我辦完手裡的事就回去了,讓她先等着,不愛等就回去。”
再說以靜……
坐車到了凌副總的公司,有了之前來過的經驗,這次這裡的員工待她都相當之客氣,順利的坐了電梯到了廣告部的樓層。
一位小姐姐告訴她,合同已經取出來了,不過在另一位小姐姐手裡,正在會客室,讓她過去找下。
以靜就過去了……
會客室裡。
沈意輕穿着一字肩裙子,露出的腳踝包着一層紗布,今天過來是爲了問廣告進度的事。
而秦思則還不知道廣告已經另外澤主了,還在打聽廣告的事;“你們凌副總是不是爲了廣告的人選忙的團團轉呢?”
“是。”爲了全力配合姚素的時間,副總都親臨廣告拍攝現場去了,能不忙的團團轉嗎?
“哎~當初凌副總挑了許久好不容易找到了意輕這麼個好的人選,可惜因爲意輕受傷弄的耽誤了廣告,我們心裡真是萬分抱歉的,所以今天才上門來親自向凌副總道歉,對了,你們凌副總賠償金可索要到了?省大的校長該不會賴帳吧?”秦思饒了一大圈的,終於問到了自己想問的重點。
“表姨,杜校長可是省大的校長,怎麼會耍賴呢。”沈意輕柔柔的開口說。
這筆賠償金,若是杜校長真賠了。
一千萬的事……
加上表姨放出的那些謠言,以靜在省大必然要成爲衆人的眼中刺,肉中釘。
“凌副總沒通知兩位嗎?”這名員工忍不住問道。
“通知什麼?”沈意輕反問她。
“廣告的拍攝,凌副總已經另外找到了合適的人頂替上了呀。”這名員工覺得很奇怪,這麼大的事,凌副總忘記通知了嗎?
沈意輕聽說這麼快找到了人頂替上了,也是驚訝了一瞬,然後才緩緩的說“就算找到了人頂替上了,可違約歸違約,這兩者不能混爲一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