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孩子已經睡熟了,喬小麥躺在她身邊,整夜整夜的失眠。忽然覺得自己很空虛,很弱小,一如七年之前,完全沒有還手之力。
易向西一場感冒可以博得所有人的同情!
而我呢?我在大雪紛飛的夜晚獨自撫養孩子許多年,風裡來雨裡去,受盡苦楚,這些,是不是壓根就沒有價值?
你知道一個懷孕四五個月的孕婦出去找工作被許多單位毫不留情拒絕的慘況嗎?
你知道一個女人在分娩的當天還在上班,就生怕多請假一天會被公司小看嗎?
你知道一個女人爲了多掙一點奶粉錢,坐月子只坐了一個星期就立即去公司上班嗎??
你知道一個女人生了孩子後第二天就只能自己做飯給自己吃嗎?
想他易向西做過什麼?就是重逢後,以彌補的心態照顧了下孩子,付出了一些對他來說微不足道的物質關懷——這些,是不是就足以抵消我七八年的艱辛歲月?
爲什麼到了現在,所有人都認爲我不嫁給他就是罪大惡極?
爲什麼沒有人看出來,他本質上壓根就不是爲了想娶我?——如果他真心實意,會一邊喊着愛我等我,一邊和冰冰大玩曖昧嗎?
這和當年有什麼區別??
易向西,不是等了我七年——是七年之前他吃了大虧,就如他所說,那傷疤令他不敢面對別的女人——唯有再次徹底打倒我喬小麥,他纔有重新再次站起來的勇氣!!!!
我到底錯在哪裡?
錯在前半生被人陷害了,後半生就沒有再追求愛和幸福的權利?
錯在我被人強暴了,殘害了,家破人亡——而我始終不能愛上那個殘害我的人,沒有對他妥協,沒有理會他的花言巧語,沒有在他的表面功夫之下伏低做小,是這樣嗎??
或者說,錯在我沒有那個殘害我的人演技高明??
錯在沒有他一玩矯情,我就狗一般的趕去伺候他服侍他討好他屈服於他???
是不是施害者只要說一句“對不起我愛你”——我就必須無條件的立即寬恕他原諒他並且再次投入他的懷抱?
是不是他想要我就可以要我——而我自己沒有選擇的權利??
誰規定這世界上你愛我,我就必須愛你了?
誰規定犯了罪事後說幾句好話就可以減刑了?如果是這樣,還要法律做什麼?
這到底是強權邏輯還是奴才邏輯?
在世人眼裡,奴隸只要得到奴隸主幾句讚揚恩惠,就該永遠效忠奴隸主,是不是這樣?
說什麼爲了孩子,說什麼是女主角就要善良,本質上,其實是當奴隸太久了,早已經忘了學會如何站起來了!
被強暴久了,女人就變得賤賤的了,男人三句話就騙得她找不着北了。她們幹家務孝敬公婆,捨棄自己的父母去男方家裡過年——可是,到頭來,往往還被丈夫公婆嫌棄,人老珠黃,變爲怨婦!!!所以,只好不遺餘力攻擊別的敢於出格的女人!
女人刻薄起女人來,才最是雪上加霜。
她們不但自甘犯賤,還要求別人和她們一樣的犯賤,否則,你便是自私,不善良,或者拜金主義!!!
中國的所謂的善良的良家婦女們,不大多數都是這種賤賤的貨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