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頭垢面,破衣爛衫的小七,此刻正靠坐在一座酒樓的牆根下,懶洋洋的曬着太陽。天澤酒樓的花雕,混着招牌菜的香味,很容易勾起肚子裡的饞蟲,小七卻沒有流口水。
他瘦小的身體被寬大的破衣包裹,左腳搭在右腿上,時不時的抖動着,看起來非常的悠閒,慵懶的臉上,一雙眸子卻靈動的很,來往的過路人都逃不過他的眼睛。
小七的衣服雖然破舊,卻意外的很乾淨,而且他身上還沒有乞丐特有的餿臭味。這似乎有些不符合常理,可若說小七是逍遙城的乞丐,那就沒人感到奇怪了。
逍遙城是當今皇帝的弟弟,封號逍遙王,李氏皇族中最頂級的武學天才李神鋒的封地。此地位屬江南,本就繁華富庶,自李神鋒入住之後,因宗師之名,重商之策,讓逍遙城竟然在短時間內,成爲了天下有名的城池。
城內治安很好,日夜有王城守衛巡邏,這些巡邏衛士全都來自於軍隊,且跟隨李神鋒作戰過,還練有戰陣之法,就算江湖好手,一旦落入包圍,時間一久沒有突圍,那麼輕易就走不了。
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這是逍遙城最真實的寫照。
因着如此,逍遙城商業異常的發達,富貴之人繁多。一些沒見識的鄉下人,如果有機會的話,都會選擇來逍遙城試一試運氣,撞一撞富貴,對很多人來說,這裡能改變他們的一生。
逍遙城富庶,百姓安居樂業,這是哄傳天下的事情,據傳哪怕是逍遙城的乞丐,都非常的有品位,更比一般的人家還要有錢。
對於謠言,小七總是嗤之以鼻的,逍遙城固然富庶,但逍遙居,大不易,尤其是對乞丐來說,這裡生存土壤有限。
而且,逍遙城如果真的富庶,那怎麼會有乞丐呢?可見謠言終究是謠言,根本不可輕信。
春日的陽光,曬的小七渾身發軟,慵懶的起身,他伸了個懶腰,慢條斯理的朝選中好的目標走了過去。
小七不是單純的乞丐,他是老乞丐訓練出來的扒手,因爲一股子機靈勁,所以哪怕才十歲,他就可以獨自一人出來覓食。
目標是兩位看起來有點閒錢的公子哥,一胖一瘦。胖的那位身穿錦緞長靴,瘦的那位腰間掛玉手中磨珠。小七眼光毒辣,一眼就能看出兩人的虛實,這兩人或許出身富貴,但身上肯定只有一點閒錢。
錦緞長靴固然不錯,但並不算新,而且樣式也是老款。
腰間掛玉,玉是老玉,品種卻一般,手裡的珠子只半個拳頭大,而且表面光滑,看起來像是盤了有一陣子,手法卻很生疏。
這兩人,要麼是商人家裡的不孝子,要麼就是某個落魄府邸的紈絝子,有了這樣的認識,小七才確定下手。
老乞丐跟他說過,每一行都有一行的規矩,向他這樣的街面扒手,雖然不入流,但也要遵守規矩。
小七歷來聽話,所以遵循老乞丐說的規矩:富貴人家不上手,婦孺出行不撞腰,書生遠遊不伸手,豪俠浪蕩不莽撞。
眼前這兩人,既不是窮書生,也不是江湖人士,更不是婦孺,也不是前呼後擁的富貴子弟,自然不違背規矩。
小七下意識的低頭,耳朵豎起來,腳步卻悄然加快,跟了上去。
“這世道怕是要亂了,我從那些行腳商打聽到消息,關外草原人,西南前朝遺孤,都不安分起來。”左邊一位大腹便便,艱難的邁着步子,充滿擔憂的說道。
“怕什麼?”右邊的一位瘦竹竿冷笑道,“在亂,也亂不到逍遙城,這裡可是逍遙王的地盤,自從成爲宗師之後,這裡就是我大武帝國最安全的地方,甚至比神都都要安全!”
“說的倒也是,”左邊胖子笑道,“有逍遙王在,逍遙城亂不起來,欸,對了!我聽說逍遙王這麼年輕就是宗師,是因爲得了仙緣?”
“噤聲!”瘦竹竿連忙止住他,低聲呵斥道,“你不要命了,這種事情也是能在大庭廣衆之下說的嗎?要是被巡邏衛士聽見,咱們兩人可就要被拿入監牢之中!”
“有這麼嚴重?”胖子嚇一跳,低聲問道。
“比你想象的要嚴重的多,”瘦竹竿警告道,“仙緣的事情,在逍遙城內是禁忌,記得以後管理好你的嘴巴!”
“知道了,”胖子悻悻道,“那……”
就在此時,小七衝撞了過去,身材瘦小的他,直接從兩人中間鑽了過去,把那胖子撞的身體跌宕,瘦子原地轉圈。
“該死的小乞兒,沒長眼睛!!”胖子大怒,對着小七叫罵。
“我的銀子……”瘦子反應很快,悽慘的大叫。
小七早就靈活的鑽入人羣之中,連個背影都沒有留下。
繞了個圈子,甩掉了人羣,小七哼着曲,走進了小巷子。
逍遙城擴建不過幾年的時間,大部分地方都是新磚新瓦,這條巷子卻是青石板加老石牆,牆根都長了青苔。
巷子的最深處,一個破舊的院子裡,小七輕手輕腳的走了進去。
“老乞丐,我回來了!”他口裡叫道。
院子裡,老槐樹下,老乞丐枕着老樹根在睡覺,聽到小七的聲音,眼皮都沒擡,只是凌空一記踢腳,破舊的鞋子飛了過去。
小七笑嘻嘻的伸手一探,直接抓住了這隻破鞋,而後麻利的把今天弄來的錢財倒入鞋中,隨手把錢袋仍在院角。
院子的角落裡,草叢茂盛,隱約可見一堆顏色各異的錢袋子,有香包,也有錦囊,稍微多點布的都沒有。
捧着破鞋,小七快步來到了老槐樹下,放在了老乞丐身邊。
這時候,老乞丐才睜開了眼睛,瞥了一眼破鞋裡的銀子,頗爲滿意的點頭,小七這趟收穫不錯,鞋裡的碎銀子裝了大半。
小七見老乞丐滿意,這才放下了提着的心,笑嘻嘻的給老乞丐捶腿,表現的異常乖巧,老乞丐也沒在意,仍舊舒服的閉上眼睛。
逍遙城的乞丐不多,實際上王府並不希望逍遙城內有乞丐留存,但王妃慈善,每年都要救濟乞丐,於是本土的乞丐就沒遭到驅逐。
老乞丐沒有名字,卻被王妃娘娘救濟了七次,後來連王府的衛士都不會爲難他了。小七是被老乞丐撿來的,有記憶開始,就一直跟着老乞丐,上街乞討,扒人口袋,如今技藝日漸純熟。
別看老乞丐頭髮蒼白,看起來慈眉善目,手段卻異常的殘酷,他專門收留小乞丐,每年都會有考覈,要是沒達到老乞丐的要求,那些小乞丐就會人間蒸發。
老乞丐對大家說,他們都是被賣給人販子了,但有一天下雨,小乞丐被驚雷嚇醒,卻無意中看到了滿手是血的老乞丐。
自那日開始,小七心裡就對老乞丐充滿了畏懼,人也好像開了竅,學什麼都快,還自發的學會了拍馬屁神功。
小七印象中,這幾年院子裡的乞丐進進出出怕是有上百,但如今包括他和老乞丐,人數才十八。
能留下來的,都是能摸到銀子,探聽的到消息的機靈鬼,小七能堅持到現在,除了自己的本事之外,拍馬屁神功也很關鍵。
“今天學了幾個字了?”老乞丐懶洋洋的開口問道。
“您忘了,書社今天不講學,”小七道,“休沐一日,夫子與友人遊山去了,不過沒關係,從今以後,我可以不用去書社了,夫子教的我都背會了,也會書寫!”
“那只是幼學,不過開蒙而已,”老乞丐沒有睜開眼睛,依舊懶洋洋的說道,“別以爲識得幾個字,就以爲能行走天下,你以後要學的東西還多着呢!”
“我又沒想着去當官,”小七不在乎的說道,“學那麼多字有什麼用?咱們乞丐,不學字,照樣活的滋潤。”
他一直都很不理解,老乞丐爲什麼要他們幾個,一有空就去書社偷聽偷學,還強逼着他們習字。
“傻小子,學問都在字裡,有學問才能活的更好,”老乞丐伸手,準確的拍在了小七的後腦勺上,“而且,誰說習字就一定是要做官了?習字的好處多着哩!”
說到這裡,老乞丐好像失去了談話的興趣,揮揮手不讓小七伺候了,翻了個身,繼續舒服的睡下,可他的話卻讓小七臉色變苦。
“下個月考覈,沒讓我滿意,你知道後果!”
老乞丐的要求很高,上街乞討也只是帶一遍,扒人口袋也只是講解技巧,偏偏讀書這種事情,他樂此不彼,幾乎每隔一段時間都要舉辦一次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