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段寶龍寫了一封投降的密信去往古勇,可自稱要降唐。
很顯然,他所說的降唐,並非是真的要降唐,而是陷入困境之後的一次試圖翻身的嘗試。
然而,他對揚波軍的力量的全面誤判,導致了他起初的目的沒有實現不說,唐人對通海都督府的滲透,反而越來越深了。
結果,就像是落入了蜘蛛網的蒼蠅,越掙扎,越無力,直至終於麻木了。
再等到蒙藹死後,終於絕了向鄭買嗣說明情況的可能。他面前的的生路,只剩下了投降一途。
到了這個時候,他纔不再糾結,安心回了都督府,等着唐人上門。
可唐人一直都不登門,直到,就在通海城下,以三百對兩千,酣暢淋漓地大勝一場之後,唐人,才終於派出了使者,前來求見段寶龍。
“帶他過來吧……”段寶龍對前來通報的小廝道。只是,此刻,他的話語中,已經不在是開始那般無所謂的模樣,而是充滿了力量一般。
那小廝領命去叫人進來,而段寶如也不着急離開了,就站到段寶龍的身側,也有護衛之意。
他才站定不多久,就見那小廝領了一個黑瘦的男子進了門。
人一領到,那小廝知道此間機密,還是不要知道爲好,連忙告退離開。
等那小廝走了,那黑瘦的男子才拱手對段寶龍道:“某揚波軍校尉,胡茂,見過段都督!”
原來,過來見段寶龍的,不是別人,正是此處的總指揮胡茂。只是,胡茂這開場的話語,似乎是有點不太客氣啊!
“胡校尉?”段寶龍見胡茂對自己全無敬重之意,便也面色傲然道,“胡校尉這模樣,倒是與某家放馬的小童相仿啊!”
胡茂聽到段寶龍這般笑話,卻沒有一點氣惱,而是平平地答道:“都督莫非不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說到這裡,他突然又反脣相譏道,“某家使君,識人用人全看才能,還真不似都督這般,以高矮定出身!”
“哼……”段寶龍冷冷一哼,“若是胡校尉此來是爲了跟某逞口舌之利,那某可要送客了!”
見段寶龍說不過,就擺臉子,胡茂一陣好笑,他也不再東拉西扯,直言道:“胡某此來,是想跟都督,說說這城外的局勢。”
“這城外如何,某又不是瞎子,某心中有數,此等廢話胡校尉且可省下!”段寶龍不悅道。
“那請恕胡某失禮……”胡茂直視段寶龍問道,“都督且將何去何從?”
“某何去何從,只與說話有用的人說!胡校尉,你說的話,能算數嗎?”段寶龍咄咄地看着胡茂,直挺挺地說道。
胡茂聽到這話,哈哈一笑:“什麼樣的人,算是說話算數之人?”
段寶龍這才說出兩個名字來:“在交州,王副使;在古勇,楊都尉!”
“那麼都督可以再加上一個名字,在通海,某的話,便和楊都尉差不多地管用!”胡茂不卑不亢地說道。
“你們使君,用人還當真是不拘一格……”聽到這一聲,段寶龍似乎是不相信一般,又反覆地在胡茂胡茂身上打量,然後才道,“既是胡校尉親至,那某便直接問了:你家使君,是想讓某做什麼?而某,又能做什麼?是要某此刻便易幟,宣誓從此永爲唐臣?”
段寶龍竟然直言,能做什麼,而不是能得到什麼,胡茂開心地笑了:“都督果然是直人快語!某家使君,不需都督易幟爲唐臣,卻要請都督舉義旗,討伐鄭買嗣之不臣!”
“討伐鄭買嗣?”段寶龍不禁一笑,“王使君當真是高看某了……某哪有能力去討伐鄭買嗣?”
不過話還沒說完,心裡已經明白了,這胡茂的意思,並非當真讓自己領兵去打仗,而是隻需自己的一面旗幟……
即使如此,人爲刀俎我爲魚肉,段寶龍想反對也是無用,便乾脆認命了,只得嘆道:“可有檄文?”
所謂檄文,自然是標榜自己出兵的正當理由的說明。段寶龍要舉義旗,此物必不可少。只是,段寶龍又不是自己當真要舉義旗,所以,這檄文,肯定是胡茂提供了。
可胡茂卻搖頭道:“尚無檄文……不過,倒是有幾條鄭買嗣的罪證!”說着,胡茂拿出一張紙,遞給段寶龍。
段寶龍接過來一看,見上面竟然是一二三四五地列了幾點:
居首的第一條,自然是鄭買嗣勾結羣臣,隔絕中外,是南詔的權臣、奸相,是蒙氏王族的罪人云雲!
這一條,倒是把現在南詔王庭的現狀給寫了出來,正是鄭買嗣任用私人,把持朝政,這一條上面所說的每一點,都沒冤枉了他。
只是,之所以有這種狀況,其實並不能怪鄭買嗣,其實,問題的根本原因,還是當今的南詔王,比起大唐的僖宗還要胡鬧得多。是有這麼個惰政不視事的大王在先,纔有這個個專權的鄭買嗣在後……
當然,這個時候的邏輯,不是這麼算前因後果的。
在這裡,大王再有錯,那也是大王,大王再有錯,將國家敗光了,那也只能去勸,而你清平官若是趁機專權,可就要該死!
所以,這一條,是毫無疑問的第一條。
接下來的第二條,竟然是誣陷、殘殺忠良。這條,可就有點胡編亂造了。
他上面說的,竟然是鄭買嗣污衊段寶龍私通唐人……
就現在看來,好像鄭買嗣說段寶龍私通唐人也沒說錯啊,段寶龍這般反咬纔是污衊呢!這也算是罪名嗎?
不過,這一條的理由還涉及蒙藹:
上面寫着,因爲蒙藹在宴會上惡了鄭買嗣,所以,鄭買嗣以讓蒙藹去往通海城查看詳細爲名,將蒙藹打發出了陽苴咩城,然後又在路上將蒙藹慘殺、梟首,再將罪名栽在通海都督身上。
所以,這一條的罪名便變成了誣陷和殘殺忠良了。
雖然這一條從頭至尾都是假的,可段寶龍要高舉義旗,將自己身上洗白的步驟卻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就算明知是假,也必須這麼寫……這一條,也是毋容置疑了。
接下來的罪名,則是大肆徵召私兵。
上面寫着,鄭買嗣既然誣賴通海都督段氏不臣在先,再以討伐通海城爲藉口興兵在後。
可他招募的兵,不向王上效忠,而向他鄭買嗣宣誓;他派入軍中指揮的將領,不是蒙氏大將……因爲蒙氏最厲害的將軍,蒙藹已經被殺了,而是他的家將楊保國!
很顯然,鄭買嗣這是要爲奪權進行武力準備了!
專權、殺忠臣、募私兵……這是要改朝換代的節奏啊!
有得這三條,足夠一篇萬字的檄文了,可胡茂準備的罪狀,卻還不止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