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把毀屍滅跡的方法都羅列出來之後,才發現其實根本就沒有任何一種方式適合我的,全部我都幹不了。這一下子我有些犯愁了,我現在必須馬上就得把屍體給解決掉,最好還能把那個矮個子黑人給一併幹掉。雖說殺人不容易,可是這毀屍滅跡似乎更加的不容易。想來想去忽然我的視線落在屋子裡面的一個角落,靈光一閃,其實最好的掩蓋方式就是這間屋子。
這間屋子是一間空置了差不多十年的房子,他原本屬於一個老頭,年級很大但是似乎有一個女兒,不過關係好像不太好。這個老頭生情古怪,聽說年輕的時候他還涉嫌強姦未遂,殺人未遂等等多項罪名,是一個脾氣非常乖戾的老頭,就連傑斯這樣的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兒,對於這個老頭都有些忌憚。可想而知這個老頭該是多麼恐怖的一個老人家了,最重要的是他曾經參加過戰爭,面部毀容嚴重,只有一隻眼睛,這更加增添了老者的恐怖形象。而且這個老頭年輕時候犯下殺人未遂的罪名,可是他老了之後卻真的殺過人,不過也因此他纔去世的。
被他的殺的那個人和麪前躺着的這個黑人相同,雖說白人,但是也是一個狠角色,身材於這個黑人相當,是本地比較難纏的一個小團體的頭頭,因爲結下私怨,老者竟然真的開槍打死了那個男人,並且把男人的頭顱做成了一個裝飾品放在家裡觀賞。當警察找到老者的家裡的時候,老者剛好舊疾復發,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去世了。
因爲這房子是老人所有,而且他還有一個女人,這房子也就沒有被回收,並且他的女兒至今也沒有來認領老者給其留下的遺產。所以這棟房子就一直空置着,空房子久了自然會有寫閒言
碎語,再加上這個房子的主人本身就是一個有着恐怖背景的人,於是房子鬧鬼的事情相繼傳開。好像是爲了印證這裡發生的恐怖傳聞似的,先後有三個人死在這裡,第一個是流浪漢,什麼原因不知道,好像是被凍死的。因爲發現他的時候屍體已經爛的不成樣子了,身上的肌肉都不成塊了,通過他的東西才知道他是一個流浪漢。警察給出的結論是頭年冬天老頭死在這裡,結果第二天天熱了的時候他的屍體腐爛才被發現。
接下來死在這裡的兩個孩子都是附近居民的孩子,爲了探險,結果被發現死在裡面,但是原因是什麼我不知道,周圍的人都不知道,好像只有警察和死者的父母知道事情的原因,而那兩個孩子的家長在他們孩子去世之後就搬走了。
這些就是關於這棟老宅子的背景,經過那些事情之後,在再也沒有人回到這裡來了,即使是最淘氣的孩子也不會來這裡,所以這裡纔是最安全的藏屍體的地方。想到這裡我環視四周,然後再昏暗的房間裡面串行,雖然我知道關於這件老宅子的恐怖過去,不過我此時一點恐懼都沒有,就好像這間房子根本就不是人們傳說的那樣,可是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已經在這裡生活了。
這裡的房子的結構大體上相同,我要找的便是這裡的地下室,我想地下室作爲藏屍體的地點最爲合適。而且此時我的大腦飛速運轉,已經有一套非常完美的方案出現在我的腦海之中。在經過黑人散落在地上的衣服的時候,我從中撿起兩件襯衣,綁在鞋上,這樣就不會留下關於腳印的信息了,萬一要是被警察發現了,取證的時候就會遇到困難。而我已經留下的腳印在清理現場的時候,自然我會消除掉。
我把衣服像兩隻鞋套一樣的綁在腳上,然後從地上撿起我的那副手套。我手的皮膚有的時候會突發灰塵過敏的症狀,所以我的包裡面常年揹着衣服手套。手套是那種白色的,不過正好不會留下指紋。這房間裡面到處都是灰塵,難免不小心留下了指紋,以後萬一這裡要被發現了,搞不好就會成爲最有利的證據。
也不知到我是怎麼了,此時的大腦異常的清醒,這些念頭都是在電光石火之間就想出來的,就好像本來他就裝在腦子裡面似的,就好像是一個特別有經驗的警察失手殺人之後,處理現場時候的那種清醒。雖說他從來都沒有殺過人,也沒有銷燬現場證據,但是他的經驗,他的學識告訴他每一步該怎麼去做,現在的我就是這種情況。每一步我都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而且我有一種感覺,就是我好像正在一點點的變得不再是我自己了。就好像我開始變成了另外一個人,或者說另外的一個不一樣的我正在一點點的蠶食現在的我。
如果是普通人,這個時候能想起來用衣服裹住自己的鞋子嗎?恐怕能想起來帶個手套就
已經不錯了。地下室的早就壞掉了,一推門吱呀的就開了,那聲音特別的尖銳,就好像是那個老頭髮出來的呻吟的聲音一樣。
地下室裡面一點光線都沒有,因爲這個地下室他是沒有窗戶的,我曾經在四周看過,發現那些窗戶不知道爲什麼,全部被用水泥封上了,這樣更好,因爲屍體發臭的時候根本就聞不到味道。
我沒有下去,因爲現在下去沒有用,再說我也看不見裡面的動靜。回到那具屍體旁邊,還好他的位置距離地下室遠。我拽着他的腋下就往地下室拖,太沉了,這傢伙至少得有個一百五六十斤,可是那我也得咬牙往裡拖。這家房子沒有後門,可能是被老張頭給堵上了。現在的位置是起居室,門的另外一側是一條走廊,在走廊的中間則是則是地下室的門,我只要把屍體暫時拖到走廊裡面只留下死者的兩隻腳露出來,確保如果那個矮個子黑人出現的話,首先會看到死者的腳。
而我只要手裡拿着一個鈍器,站在牆的後面。矮個子黑人看到他的同伴倒在地上,因爲他看到的只是他的腳,他一定不明真相,再加上地上的這些血跡,他一定會上前來查看。按照矮個子黑人的膽量,應該不會轉身就逃的。至於鈍器,我想我知道那裡有。小時候在那兩個孩子死在這裡之前,我曾經和傑斯來過這裡探險,那個時候我們就在廚房的櫃子裡面發現過一把大號鐵錘,那把鐵錘足有二十斤重,這要是砸一下,我估摸着他一定得腦漿迸裂。
終於我把屍體拖到了走廊裡面,幸好他死的時候是頭朝着這個方向的,要不然現在我還得給他調換一個位置才行,不然矮個子一定會率先看到她同伴的腦袋,這樣的話恐怕那個矮個子黑人真的就會轉身就逃了。把屍體的位置弄好了之後,我親自站在廚房的門口,這裡正好可以看見死者的鞋子,而且還能看到一段腳踝。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爲了讓矮個子黑人一眼就能知道這是他的同伴,這是一種心理暗示,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是矮個子看到黑皮膚的腳踝下意識的就會以爲是他的朋友,如果換成另外的一個黑人,同樣管用。
這時候我模擬着那個矮個子黑人進來的時候看到滿地血液和他同伴倒在走廊裡的時候,黑人能會怎樣做。可是很快我就發現了,儘管走廊的位置光線實在很暗,但是牆的另外一側還是有一扇窗戶的,儘管沒有多少光線能透進來,但是還是一眼就能看到屍體檔部的那一個醜陋的傷口。也是將他的生殖器連根拿下來,那傷口自然是不會小了,如果矮個子黑人看到這樣的一幕,他恐怕就能轉身就跑,這樣留給我襲擊他的時間就太短了,所以要拖延他的時間,最好能讓他前去查看他同伴的狀況,這樣我從後面突然的襲擊,成功率才能最大。我只有一次機會,我可不認爲自己現在能打過那個矮個子黑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