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話話議經界

352話議經界

才過九月,臨安天氣已冷,朝廷因吏考掀起的波潮彷彿也隨着天氣漸冷漸靜。至少,表面上如此。

這一年的上半年,有三百多名官員因爲吏考貶職罷職,也有三百多名官員因爲吏考升職晉位,其中——

從縣令升通判的官員,多是建炎二年的制科進士,也有考績卓逸的建炎四年進士科進士——縣令只滿一任便超擢晉升通判。而官員貶黜或晉升空出來的通判之職,皆由考績優上的建炎五年制科進士晉位;空出的縣令之職,則以踐作期滿的建炎七年進士科進士考覈補位。

這一年的下半年,三省高官變動,而政事堂的格局也發生了改變。

“真是風雲變幻的一年。”許多人心中感慨。

朝堂地方都安靜了不少,彷彿一下少了紛爭和蠅營狗苟,官員們都克己奉公、兢兢業業起來。

或許這種景況持續不了多久。但無論如何,建炎八年的這個冬季,在格外寒冷中又格外乾淨。

十月剛入冬就下了場雪,地面屋頂都鋪了層薄雪,白色的,清冷,乾淨。

胡安國在府內竹園聚客,小軒廳內燒着火盆,兩三扇軒窗開着,幾人圍爐飲酒。

譙定喝着溫熱的桂露春,望着窗外昨夜被雪風吹折的幾桿蒼竹,心中一時感懷,嘆道:“冬雪摧寒竹,明年春暖,又是新竹發。”他微笑捋須,轉頭看向胡安國、範衝二友,“李伯紀雷霆風雨,可謂摧倒老竹,煥生新竹——子發雖受牽連外放,但從吏治清明來看,卻是大有裨益;上來這些年輕官員,恰如春青之竹,清新蓬勃。”

他話中帶着勸解,胡安國自是聽得出來。

翰林國史院掌院範衝卻朝天翻了個白眼,涼颼颼道:“譙公站在高處,眼界心胸果與某等凡人不一樣。”他心裡仍然爲朱震去職抱憾,又惱怒譙定不曾爲朱震上折說話,話裡便帶刺,譏諷譙定在吏考波潮後得了高升,卻不顧舊友貶謫,失了朋友之義。

譙定從學士院遷調門下省,實際上官職沒升反降——學士承旨是正三品職官,而門下省都給事中是從三品職——但從學士院這種諮政官遷任門下省掌批駁的實職,從職權上來講不可同日而語,確可當得起“高升”二字。

範衝這話諷人不留情面。

譙定性情寬宏,又有道家的灑脫,知道範衝爲人素來“犯衝”,哈哈一笑不作計較,只道:“子發外任,未必不是好事。”

範衝又翻了個白眼,仰鼻哼聲不語。

兩人這種情狀在朱震去職後,已發生過好幾次。胡安國攏着氈毯微微搖頭,開口勸範衝,“達微兄說得沒錯——所謂塞翁失馬,焉知禍福。”

胡安國心道,以朱震的處事手段,並不適合相位爭鬥。

這次吏考,從明面上看,是李綱的雷霆手段,但深入想,那些考德考績取證詳盡,連後宅陰私事都查得清楚,豈是單憑吏部就能蒐羅出來的?胡安國確定,其後必有人支持——宰相丁起必有插手,還有和他對立的戶部參政葉夢得,以及這次吏考獲利最大的新任吏部參政趙鼎,更或者,還有樞府那位。

當初朱震被清查時,譙定就曾對他道:“子發這是受人之累,馬前失蹄呀馬前失蹄。”他一連說了兩個“馬前失蹄”,又重重落音在“馬前”二字上。胡安國心裡悚動,譙定的意思是“馬前卒”?——朱震去相的背後是皇帝與樞府的權爭?胡安國只覺手足冰冷。

再往深入想,那些被罷黜的那些官員,包括工部官員在內,多是涉案貪污,但御史臺爲何沒有彈劾?吏部爲何積在這一年的考課併發?——顯然是要一網打盡,省得彈劾立案打草驚蛇。若說吏部不是與御史臺共同合謀做的長遠籌劃,胡安國都不相信。

而樞府衛軻是在背後推手,還是一早就參與其中?

胡安國無法確定。

但無論如何,朱震去相併非構陷入罪,確實是御下不嚴,確實是失察——工部那麼大一個坑,朱震身爲長官竟被下屬矇蔽至此,不能不說在察人明事上少了才具。

當初朱震因名望而居相位,但沒有相匹配的才能,這相位豈能做得長久?貶相到了地方,或許還更適合。

譙定和朱震相比,無論識見還是才能都高出好幾節。胡安國是真心期望譙定能入堂參政——政事堂的格局便不是倒向丁、葉兩派。雖然最終譙定是入主門下前省,但比起學士院的諮政議政之職,門下都給事中的權力顯然要大得多。

胡安國自然不願意看到範沖和譙定之間產生隔閡,如今程系學派的實力已在朝中削弱,他不希望在己方再發生矛盾,便屢次勸解範衝,奈何範衝又犯了倔脾氣,每次見了譙定都沒有好聲氣,差點沒說他背友求榮。

範衝喝了幾盅酒便說告辭,胡安國笑着搖頭,也不強留他,吩咐三子胡寧送範學士到府門口,便與譙定說起上午政事堂議的荊南路經界田畝奏議。

楓閣內,名可秀也正和丁起說着李椿年的經界田畝。

李椿年原是宣州寧國縣令,因在寧國縣推行經界田畝、平均賦稅卓有成效,五年內便連升通判和知州,後來荊湖南路邵州溪峒叛亂平定,又從宣州遷知邵州。

名可秀將李椿年調到邵州的目的就是爲了經界田畝。

邵州溪峒叛亂原因很多,但究其根底還是土地稅賦遺下的禍患——

以前,朝廷從毗鄰峒民的鄉里集人戶爲義保,又從蠻峒中選人戶組爲峒丁,作爲兵戶登籍在官府名冊,捍衛漢峒相鄰界境,並按人口給田,禁止擅自出賣和私自交換,一丁一年交租三鬥,沒有其他徭役;

但道宗政和以來,州縣征斂百出,或重複攤派,義保峒丁租賦不復舊制,便有私自將田賣給溪峒換錢糧的,一旦稅吏催科上門,就舉家遷出,依附溪峒;而官府仍按舊籍催科,使鄉民在固定租賦外又得加稅填補空額——公家靠此取利,怠慢不查銷空籍,每歲徵總賦,鄉民不堪其苦,反而投靠依附溪峒。又有狡猾的世家大族將田產隱匿在峒人名下,躲避租賦。如此種種,使得漢民省境和溪峒的地界漸漸模糊。而溪峒愈侵省界,致官府失稅,蠻獠日強。

要解決溪峒之亂,武力鎮壓只是一時之策,要徹底消弭隱患,必得實現真正的“招安”——若官府能讓峒民安耕適織,誰還有心叛亂?

是以,當荊湖南路的武安軍平定邵州峒亂後,朝廷便以李椿年爲守臣,一是整飭溪峒,重定溪峒羈縻界;二是恢復峒丁舊制,招收未附叛亂的溪峒猺人爲峒丁,歸入武安軍,駐守護衛界境;三是重新堪分田地,查出被世家大族買去的峒丁田地,因違法買賣一律充公,並按戶分給峒丁耕種,重立戶冊。

及至峒丁的田地重新堪分到戶後,李椿年便在整個邵州漸進推行他的經界田畝法。

即:重新丈量土地,按實際土地的數量、肥瘠確定稅額,多地多產者則多納稅,少地少產者則少納稅。

李椿年先令官戶、民戶各依書式填報戶主姓名、田地面積、四至、土色、丘段及來源(典賣或祖產),並附田形地段圖。

然後,官府派出衙差丈量土地,以鄉都爲單位,逐丘進行丈量,計算畝步大小——以五尺見方爲一步,六十步爲一角,四角爲一畝,計算畝角。丈量後造魚鱗圖,保各有圖,大則山川道路,小則人戶田宅,頃畝闊狹,皆一一描畫,使之東西相連,南北相照,各得其實——合十保爲一都之圖,合諸都爲一縣之圖。

再辨別土色高低,確定肥瘠等級,均定苗稅。

最後,每戶置簿,登記田主姓名、人口,田數量、肥瘠等級、稅額等,建立起合戶籍、地籍、稅籍爲一體的“砧基簿”,赴縣印押,永充憑證,做到“民有定產,產有定稅,稅有定籍”。如此,田主按籍納稅,官府按簿收稅,清楚明瞭。若有典賣交易,迥須各持砧基簿和契書對比批鑿,官府備案改戶,以防隱田之私。

經過一年經界,邵州查出一萬六千七百多頃漏稅田,成效儼然,但也招致了官戶戚屬和地方豪戶的忌恨,便有通門路的,告到荊湖南路轉運使司和提刑使司,說李椿年借丈量田地行貪污不法事,又驅衙差欺壓百姓……。卻被轉運使劉一止駁了回去,並令提刑司將涉嫌誣告之人下獄,立案審查量刑,震懾了一干豪強大戶,之後邵州無人再敢阻撓李椿年經界量田。

如今李椿年在邵州已任三年,經界均稅成效卓然,便上報轉運司使,請求在荊南路推廣經界,並呈上他撰寫的經界法二十四條。

劉一止正有此意,便上奏朝廷請在荊南路設立經界所,推行經界法,並附李椿年的奏摺。

政事堂三種意見:一是支持——趙鼎、葉夢得,二是反對——胡安國、範宗尹、章誼,三是建議慎重,不全然支持也不全然反對——朱敦儒、謝如意。

丁起當然期望推行經界法,“方田均稅”是大宋開國以來,多少有識之士孜孜以求的理想。但從郭諮首創“千步方田法”,力行清查田畝,到王安石變法,推行《方田均稅條約》,最終卻都未能克竟其功,實現“釐清天下土地稅收,增賦富國”的目的。丁起不得不慎重,前人的失敗足以成爲教訓。

“……臣觀郭諮、王荊公方田之法失敗,皆因豪強的強烈反對而致。尤其王荊公變法,在土地抑並嚴重的京東、河北、河南、河東等路施行,更是得罪無數勳貴戚屬。如今,我朝要行經界,也必有此等阻撓。”丁起對名可秀稟道,“臣之擔憂者,非爲經界法一時之推,而是後繼之維繫——州、縣不治,在不得人。如今吏治幾經整飭,雖不至河清海晏,卻也清了一半,然則三五年後、七八年後又如何?”

衛希顏在茶室裡一邊看書,一邊聽着屏風那邊的談話,聽到這裡她微微點頭:這清丈田地、平均賦稅由來損害的都是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而執法者本身也是官僚羣體的一員,這項政策要想長期執行下去,難之又難。

依靠官員的能力和操守什麼的,更不靠譜。

當然,衛希顏也沒有辦法解決這個難題。

她心裡想着:可秀會怎麼做呢?

胡安國府,竹園花廳。

譙定半眯着眼,聽胡安國說着經界之事。

“……我大宋自仁宗之後,官戶富室,多有兼併土地,卻故意虛報隱瞞田畝,逃避稅收。而小民田產已無,稅戶卻未銷,依然要納稅。以致農戶破產,豪強得利。李椿年上呈的經界法,即方田均稅之法的改進——清丈官戶豪強隱瞞的田畝,納入國家稅賦,而無地小民,則銷地冊不受稅收之苦……,從立意上來講,是良法。”

胡安國嘆息一聲,語意一轉,“但朝廷上下,有品級的大小官員近萬人。這些官員各有職田,而除去職田之外,各有多少田產,又有多少是隱瞞未報的?而其家屬親戚的田產,又有多少是隱瞞未報的?就拿政事堂宰執來說,家中及其親屬田產怎麼算?”是否都是清白的?就連胡安國自己都不能確定,他的兄弟和族兄族弟的田產中,是否就有隱田不報的?

而其他宰執中,葉夢得、謝如意、範宗尹、章誼家裡都是望族,田邑大戶,宰相丁起家裡也有千頃之田,只不過沒什麼親屬,少了拖後腿的。真正沒有什麼田產的,只有趙鼎。

譙定呵呵笑起來。

他知道胡安國擔心的,並不是荊湖南路的經界,而是擔心荊南路推行後,短期內取得成效就在全國推行,而兩浙路、江南東路官員貴戚雲集,到時必定阻撓劇烈而難竟其功。便如當年王安石推行方田均稅之法一樣,因在京畿路失敗,導致方田均稅法的全部潰敗,之前諸路清丈之地盡數作廢,全按清丈之前納稅——前頭轟轟烈烈,後頭卻是前功盡棄。

“康侯所慮甚有道理,”譙定捋須白鬚慢慢道,“所謂上行下效,其上不正,其下必然效仿。朝廷若真有決心推行經界,當先清丈評定官員及親屬田產——首先清宰執,再清三品以上,之後清五品以上,再清九品以上。若官戶都清丈了,餘下自然能推行之,便無前功盡棄之憂。若是在官戶清丈這一步就難倒了,後面的也不必提了。”

胡安國忖思良久,嘆道:“即使從上而下,然則經界法誰來執行?李椿年在宣州、邵州先後行經界均稅成功,蓋因一村一鄉皆由其親自督領鄉保和衙吏丈量評等,無有敢作私者。然天下有幾個李椿年?又有幾個如李伯紀那樣,不畏權勢、不懼棄官的?”

譙定沉吟不語。

胡安國搖着頭,“退一步講,即使政事堂準了劉一止和李椿年的奏議,在荊湖南路推行經界法,也不同於宣、邵二州的小打小鬧。一路之地清田,如何保證人手,將經界均稅落到實處?須知州縣清丈田畝,必要由鄉里大小保正和衙吏來丈量,而這些保正多是來自一等戶,正是兼併土地的豪強大戶,讓這些兼併之家來清丈兼併之家的田畝,即使有官吏監督執行,但私下的手段焉能盡數杜絕?那些豪強大戶有背景的,又會牽扯出哪些高官貴戚?皇帝和政事堂有沒有決心堅持下去?”

胡安國端起茶盞潤喉,卻仍覺燥意難去,不由慨嘆一聲,“爲臣治政之難,不是沒有良法,而是有了良法,卻難以施行啊!”

作者有話要說:備註:

1、方田均稅法:

北宋大理丞郭諮首創,最早稱“千步方田法”。

王安石變法,制定《方田均稅條約》,分“方田”與“均稅”兩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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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田”是指丈量耕地——以東西南北四邊長各一千步作爲一大方(相當於當時的一萬畝),四邊長各一百步作爲一小方,即方田;再按田地土質肥瘠定爲五等。

“均稅”是以“方田”丈量的結果爲依據,制定稅數。

2、經界法:性質與方田均稅法一樣,但南方多丘陵坡地,田地不像北方那樣成大片,所以丈量田畝不以千步爲方,就不能稱爲“方田”了。所謂經界,就是經量之後,定地界。

3、宋朝的官戶:從一品到九品的官員,算是官戶。無品的小官,不算官戶。如某個官員死故,其子孫按蔭補制當官——即使是無品的小官,也算官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