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明顯和一般的大猩猩有很大的不同,它的防禦力極其強悍,長長毛髮下那古銅色的皮膚就像是鋼鐵一般堅硬,連狒狒鋒利的爪子和牙齒,對金剛都是無可奈何。
狒狒羣拿金剛沒辦法,但是金剛面對這些“小不點”們,可是一巴掌一個,像是拍蒼蠅一樣,基本上是沾着就死碰着就亡的。
“嗷……嗷唔!!!”
金剛身體的血性,完全被這羣狒狒給激發開來,殺到狂處它根本就不在躲閃狒狒的撕咬,而是用兩臂隨手抓起撲在身上的狒狒……兩手一撕。
金剛這個異種的臂力何止千斤?這一撕之下,直接將那隻狒狒撕成兩片,漫天血雨將金剛的毛髮都染紅了,在這方圓不過十多米的地上,滿是粘稠的血水。
還好金剛這幾年吃慣了熟食,否則它大嚼狒狒肉的情形,一定會讓莊睿忍不住吐出來的。要知道,狒狒雖然是猴科的一種,但總歸也算是人類的近親啊。
彷彿像撕碎紙那樣,接連撕開七八隻狒狒後,敢於和獅子戰鬥的狒狒,也膽怯了。
這些被人稱之爲“勇敢的小戰士”的狒狒,終於退卻了,在金剛這樣的森林霸主面前,勇氣只代表着死亡。
這場戰鬥不過只進行了短短的七八分鐘,但是一個原本有一百多隻狒狒的種羣,現在只剩下了五六十隻躲在了高高的樹上,口中發出尖銳的吼叫聲,但卻再也不敢撲下來了。
而地面上則到處都是狒狒的死屍,即使一些還沒有斷氣的,也殘喘苟活,受了傷的狒狒,註定是要被叢林法則所淘汰的。
“嗷……嗷嗷!”
見到這些狒狒躲到了樹上,殺的興起的金剛卻是不肯罷休,竟然用兩臂抱住一棵手臂粗細的樹木,直接將其給拔了起來。
那棵樹上的兩隻狒狒哪裡想到金剛會如此悍勇?大意之下也摔了下來,沒等它們逃到樹上,就被金剛一腳一個給踩死了。
“吱吱,吱吱……”
一隻強壯的公狒狒見到族羣的數量越來越少,終於發出了撤退的命令,一時間,那些早已被金剛殺破了膽的狒狒們,紛紛抓着樹枝跳躍到了森林深處。
見到金剛還要追上去,莊睿連忙喊道:“金剛,回來……”
“嗷!”
聽到莊睿的話後,金剛回頭衝着莊睿吼了一嗓子,那雙原本看上去清澈無比的眼睛,此時卻是有些發紅。
“莊哥,小心點,這傢伙的野性被激發出來了……”
彭飛見勢不妙,連忙抄起槍擋在了莊睿面前,不管金剛多麼的通人性,總歸還是野獸,如果真的發狂,那絕對是六親不認的。
“行了,金剛和我摔跤,哪次能摔贏我啊?”
莊睿不以爲意的推開了彭飛,向金剛伸出了手,同時眼中分出一絲靈氣,注入到了金剛的體內。
“嗚……嗷唔……”
在莊睿靈氣的安撫下,狂躁的金剛慢慢安靜了下來,眼中的血絲也逐漸消失掉了,又恢復了往時的清澈。
不過動物和人的思維還是不一樣的,這滿地讓莊睿聞着都想吐的鮮血和死屍,在金剛看來,卻是它的戰利品。
在圍着這片地方轉悠了一圈之後,金剛居然提着兩隻比較完整的狒狒屍體,來到了莊睿的面前。
“嘔,嘔……”
一直強忍着心中惡心的莊睿,這會卻是再也忍不住了,直接彎腰吐了起來,他知道,金剛是想讓他燒烤狒狒肉。
雖然莊睿也是個吃貨,很喜歡吃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但是面對同是靈長類的狒狒屍體,他卻是無論如何都不會碰一下的。
別說莊睿了,就連彭飛這老鼠蠍子蜈蚣蟑螂都敢吃的傢伙,也是感覺到胃裡一陣泛酸,要不是他的剋制力比莊睿強些,這會估計也是學着莊睿蹲那去吐了。
“給我口水喝……”
吐了半晌之後,莊睿扶着一棵大樹直起腰來,剛剛喝了一口彭飛遞過去的水,鼻子裡又聞到那股子血腥味,差點又吐了出來。
“莊哥,還是先離開這裡吧,這地方血腥氣太大,恐怕馬上就會有一些肉食動物趕來了……”
彭飛原本是想說有危險的,但是看着站在莊睿身邊的金剛,這話實在是說不下去了,在這片叢林裡,金剛絕對處在食物鏈的頂端,任何猛獸在它面前都是渣。
“走,走,快點走,嘔!”
聽到彭飛的話後,莊睿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一把拎起剛剛丟掉沾滿了血跡的揹包,拉着金剛就往叢林深處跑去。
彭飛則是緊緊的跟在了莊睿和金剛的後面,他也不想在這地方多呆上一秒鐘,這修羅殿一般的場景,那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起的。
足足跑出了四五里路,莊睿才停下了腳步,扔下揹包靠在一棵樹上喘起了粗氣,他倒不是累的,而是還在噁心着剛纔的情景。
“金剛,以後不準再這樣大開殺戒了,把它們趕走就好了,這是野獸的行……”莊睿說到這裡,臉上不禁露出了苦笑,連連搖頭不已。
金剛……本來就是野獸嘛,看來自己和它們相處的久了,真的是把這些夥伴們當成人類看待了,殊不知在它們的骨髓血脈之中,還是有野性存在的。
等到後面的彭飛跟上來後,莊睿出言問道:“彭飛,金剛的行爲,不會導致這個狒狒族羣滅亡吧?”
剛纔的那種慘狀,讓莊睿的確對那些狒狒起了惻隱之心,雖然說物競天擇,但是金剛已經超出了大自然制訂的規則範圍,莊睿的靈氣讓它不管是智慧還是力氣,都遠超自己的這些同類。
如果讓食肉野獸們來一次大比武的話,金剛絕對是當之無愧的冠軍,以它的巨力,就連那些長達七八多米的史前巨鱷,金剛也能掰開嘴將其撕成兩半的。
聽到莊睿的話後,彭飛搖了搖頭,說道:“沒事,莊哥,那些狒狒肯定會加入到別的羣體裡的,至於那些屍體,恐怕等不到天黑就沒有了……”
彭飛的話,讓莊睿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感受,自己此刻可是身處危機四伏的原始森林中,如果沒有金剛的存在,恐怕那些狒狒攻擊的目標就會變成自己和彭飛了。
“走吧,估計咱們失蹤這大半天的時間,外面的人要急瘋了……”
莊睿看了一下手錶,站起身來,說道:“早點找到大猩猩的聚集地,早點離開這見鬼的地方,媽的,非洲這地方真不是人來的……”
經過這次事件後,莊睿對非洲這地方真的是全無好感了,等到這次從森林裡出去後,莊睿決定第一時間就離開,反正礦區裡也沒有什麼需要自己處理的事情。
……
就在莊睿和彭飛離開金剛打開殺戒的地方過了兩個多小時後,那裡迎來了一羣十多人的隊伍。
“停,不對勁……”
在距離殺戮現場還有五六十米處,走在前面大概二三十米的一個人,突然停住了腳步,右手高高握拳擡起。
跟在那人後面的隊伍,在見到這個手勢後,頓時分散隱蔽了起來,有的人直接趴倒在地,有的則是隱藏到了大樹的背後。
所有人都把手放到了槍膛上,十分緩慢的把子彈推上了膛,而後又輕輕的放了回去,這些訓練有素的人是把拉膛聲驚動了敵人。
“伊斯雷爾,怎麼回事?爲什麼停下來?”
這支隊伍正是臨時由恐怖分子改編成的探險隊,而走在最前面的伊斯雷爾,則是馬克拉姆手下最好的偵察兵,他的直覺在戰場上,不止一次挽救過這些人的性命。
“拉姆,我聞到了血的味道,很濃的血腥味,前面……一定發生了什麼事情……”
伊斯雷爾在說話的時候,使勁的聳了下鼻子,那股刺鼻的味道,和他在割斷敵人脖子裡噴出來的液體完全一樣,鮮血……一定是鮮血的味道!
“泰特,加尼特,你們兩個和伊斯雷爾去前面看下,小心一點……”
馬克拉姆雖然在處理別的事情時,腦袋瓜相對簡單一些,但是在作戰上,卻是有着獨到的天賦。
在從耳麥裡聽到伊斯雷爾的話後,擡起了右手,小指和拇指張開,他身後的兩個人馬上貓着腰站起身來,從兩個方向行進到了前面伊斯雷爾的身邊。
“哦,天哪!”
“上帝,我眼花了嗎?”
“媽的,這……這是森林裡的哥斯拉嗎?”
過了大概四五分鐘後,所有的“探險隊”成員們,都從耳機裡聽到了前方几個人的聲音,在這幾句話中,隱含着震驚和隱隱的恐懼。
“伊斯雷爾,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馬克拉姆在對講機中追問道,冷靜是一個優秀偵察兵必備的素質,而能讓伊斯雷爾感到驚愕的事情,想必沒那麼簡單。
“拉姆,我說不清楚,好像是一個狒狒羣被屠殺了,你來看就知道了……”
在伊斯雷爾幾人的面前,全是已經微微變深了顏色的鮮血,滿地的狒狒屍體,不遠處還有三隻長滿黃白線條的叢林豹,正對伊斯雷爾低吼着,好像在抗議他打擾了它們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