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超人時段
有生以來第一次,李彥被押解進入派出所。
三個人打他一個,打人的傷了骨頭要住院,被打的沒傷到要害,給抓進了警察局。這件事他從幾個小警察的對話中聽出了個大概,感情還真的是倒黴到家了,幾個警察下館子腐敗後回所,路上聽到打鬥聲追了過去,就此逮住四個“小流氓”……這事兒鬧的,純屬運氣問題。
到派出所後李彥在審訊室裡呆了不到五分鐘,審問他的警官出去接了一個電話,回來後態度大變,把他拎出去銬在院裡的水管上,一銬大半夜,快天亮的時候才重新拎回審訊室。
十一月上旬的天氣,晝夜溫差大,小城夜裡只有七八度,李彥穿了一身薄片兒似的校服在院子裡吹了一夜風,最可恨的是人被銬在水管上,不上不下的位置,坐不下站不直,只能以半蹲半站的姿式給凍了一宿,加上有傷在身,不到半個小時就全身僵硬痛苦不堪,等到下半夜,嗓子也來湊熱鬧,又幹又痛。
所幸“消失”的小七重新現身:我們惹到土皇帝了?
李彥嘆氣:其中有一個好象是公安局長家的親戚,聽說是局長老婆的侄子。
小七:公安局長的權力有多大?
僅僅是一個縣級市,人口不足50萬,放兩個月前,不要說公安局長就是縣長大人李彥都未必放在眼裡,可此一時彼一時,現在嘛……
李彥苦笑:權力也不太大,剛好可以毀了我的你的以及整個林家的生活……而已。
小七:有沒有辦法?
李彥:沒有。
從警察出現的那一刻開始,李彥就在思考着對策,卻非常沮喪地發現當遭遇到種種外在條件制約的時候,一個成年人,甚至是一個旁人眼中很能幹的成年人,其能力也並不比一個未成人出色多少。
小七:你說他們要怎麼收拾我們?
李彥:一大筆醫藥費是跑不了的,其它不好說,要看他們的傷勢,還要看家長的護短程度。
小七(貌似想了想):你不是也有個兒子,如果有人把他的腿打斷了,你怎麼辦?
李彥無語:我兒子只有七歲。
小七:我是說“如果”,如果他不是七歲是十七歲,你怎以辦?
李彥:不怎麼辦,養好傷,扔出國。
小七:你不幫他報仇?
李彥:他又沒死,他的仇他自己報。
小七:你倒是想得開。
李彥:不是我想得開,我只是一個高級打工仔,不是萬能老爸,這次我幫了他,以後他就會依賴我,最後他就會發現他老子其實非常靠不住……既如此,倒不如讓他從一開始就學會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
小七:你的口氣象個老頭子。
李彥無言,他有時候真的以爲自己是個老頭子了,不過重生過後倒是沒有時間傷春悲秋。
李彥轉變話題:你是怎麼做到的?我是說打架的時候……還有,後來你爲什麼突然昏迷?
小七:我現在不想談這個問題。
對於這個答案李彥並不意外,小七一直拒絕談論自己,現在已經進步很多了,剛開始的時候他不想回答就根本不說話,現在起碼要解釋一句。
天亮後李彥被重新拎進審訊室,與兩位警察同志進行了艱苦卓絕的鬥爭,堅決不在那份口供上簽字。根據該口供,他與三個同學發生口角,夥同某社會閒散人員把同學打成重傷(估計醫療鑑定已經出來了),此後其同夥逃走,他被英勇的人民衛士現場抓獲……
李彥心裡一陣冷笑,還好,沒說襲警……也明白這份口供籤與不簽結果都差不多,但他就是不想這麼輕易地讓他們得手。
李彥與警察同志一直僵持到半夜,飯沒吃一口,水沒喝一滴,口乾如焚,頭痛欲裂,半夜的時候終於支持不住,一頭昏倒在審訊室。
醒來時人已經關在暫押室,不幸中的萬幸,偌大的房間只有他一個人,享受單間待遇。
腦海裡響起小七的聲音,貌似鬆了一口氣:你還好吧?
李彥捂住發燙的額頭:不好,我發燒了……小七,下次提審我就簽字了,不然我們很有可能要交待到這個地方。
小七:他們就不怕你死了?
李彥:估計不太怕吧……
李彥腦袋一跳一跳的痛,沒辦法多想,小七對他的痛苦自然是感同身受,兩個人都住了口,停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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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好一陣,頭痛有所好轉,李彥的腦子重新運轉:這次弄不好我們有牢獄之災,小七,不好意思了。
小七:爲什麼這麼說?這件事又不能怪你,再說論責任我也有份,要不是我把他們的腿打斷了,我們也落不到這種地方。
李彥捂着腦袋,苦笑:要不是你把他們的腿打斷了,估計我們就該殘廢了……小七,我的意思是,我從一開始就犯了錯誤,連累到你。
是他小看宋斌了,只以爲一個小孩翻不起風浪,沒想到現在的小孩這麼狠辣,當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啊……他這個前浪死了也就死了,沒想到臨死還拖了一個小孩下水──李彥感覺得到,小七很年輕,只有二十歲左右,他一個成年人沒把問題處理好,連累到一個孩子,汗顏啊!
腦子裡的小七一聲嗤笑:我不只二十歲,更不是小孩子,你不用內疚。
小孩子都以爲自己是大人……
李彥的回答剛開了個頭,腦袋突然一陣劇痛,此後整個人昏昏沉沉無力思考,很快陷入昏睡狀態。
李彥做了一個夢。
他坐在一具棺木裡,茫然地看着靈堂裡的人們。靈堂裡來了很多人,穿着黑色的喪服,輕聲說着節哀,搖着頭嘆息而去。
他從棺木裡爬出來,隨着人流來到靈堂外面,聽見人們三三兩兩講着他的故事,嘆息着人生短暫生命脆弱,然後各自鑽進汽車匯入滾滾紅塵……
腦子一痛,他記起來了,這些人都是他的故舊,親戚朋友,B大故交,海外同窗,公司同仁……可是,爲什麼他們都生得一模一樣?以前的自己呢,是不是也是這個樣子?
還有那個知書識禮的溫柔女子,那是他的妻子吧?
下意識地隨着妻子回到家裡,看見她甩掉高跟鞋象貓一樣蜷坐到沙發上,聽她嬌嗔地對着電話那邊的人說:“總算完了……”
是了,妻子是有情人的,那個情人好象是他的一個朋友……別的男人可能會爆跳如雷,他卻懶得查證,他不是個好丈夫,何必強求她做個好妻子,他知道她是個好母親,這就足夠了。
上到二樓,小傢伙正在睡覺。他跟兒子不親,兒子小時候他太忙,後來他又開始對一切失去興趣,日子於他是和尚與鐘的關係,父子親情也沒能留住他對生活的熱情……上輩子虧欠最多的,就是這個小傢伙了,所幸兒子有個好母親,他留下的財產也足夠母子倆衣食無憂……
正要俯身替小傢伙蓋上被子,身體卻突然一陣晃動,劇痛重新佔據大腦,耳邊還有個很討厭的聲音不停地說着“快簽字,簽了字就送你去醫院”……他覺得很吵,那個人卻說過不停,揮手想要趕走噪音,卻握住了一隻筆,好象還在一張紙上籤了名,聲音消失,李彥長出一口氣,很好,終於可以睡覺了……
再次醒來的時候四周一片漆黑。
李彥的第一個感覺是痛,第二個感覺是昏,第三個感覺是痠麻──痛的是身體,昏的是腦袋,痠麻的是右手手臂。掙扎着一看,好傢伙,右手正被銬在鐵架子牀的牀頭,昏頭昏腦間用手拉了拉,房間裡響起一陣金屬的碰撞聲,靜夜裡特別刺耳,所幸旁邊小牀上的男人只是翻了個身,酣聲依舊。
耳邊傳來小七的聲音:喂,你總算醒了。
李彥腦子仍然木木的,人還不大清醒:總算?我睡多久了?
小七:整整十九個小時,從昨天一大早一直睡到現在。
李彥:現在什麼時間?
小七:半夜兩點。
李彥倒吸一口氣,這下子是徹底醒了。對於自己睡了十九個小時的事情,他覺得很不可思議:我真的睡了那麼久?
小七:對,警察把你扔進醫院,醫生給你檢查,護士給你打針掛水……你全都沒醒。
李彥:……
小七:我說,你現在是不是關心一下我們的生存問題?我聽幾個警察的意思,送你進醫院是怕你死在警局,一旦醒過來就會關進看守所,過幾天直接送勞教……你準備怎麼辦?
李彥終於想起了不久前的驚魂28小時,打架,被抓,審訊,昏倒,對了,好象還在一個撈什子口供上畫了押……忍不住破口大罵:勞教?這麼點事就要送勞教?就他媽一個公安局長,巴掌大的地方,還真他媽的當自己是皇帝了……不行,我們得想辦法逃出去,勞教不走司法程序,法庭都不上就扔監獄了……趁天黑我們趕快逃走。
小七:逃走沒問題,旁邊那張牀睡的是警察,我可以讓他一覺睡到明天早上。不過,逃走之後,我們怎麼辦?
李彥:先回林家拿點現金,然後搞張身份證藏到大城市,我們惹的那點事兒根本不算回事兒,出了這個地方就沒人當真。
小七:好,你把身體讓給我,不過,我只有兩分鐘時間,兩分鐘過後,就看你的了。
兩分鐘時間?
李彥很快明白了小七所謂“兩分鐘時間”是什麼意思,簡單的說,是兩分鐘超人。
給李彥兩分鐘時間,就算沒有手銬沒有看守,以他現在這副渾身傷痛的慘樣,毅力再好也只跑得出醫院大門。
換到小七身上,打開手銬,讓看守睡死,從三樓直接跳到地面,隱藏行跡跑出醫院,甚至在附近的一條街上搞到一輛快要報廢的桑塔拉,無鑰匙打火成功……
什麼是超人,超人就是小七啊!
可惜只有兩分鐘……
李彥駕車駛向林家,幸好三更半夜滿大街就只他一輛車,也幸好這是一座小城,醫院到林家只有十分鐘車程,否則以他高度近似的視力和病疼之中的身體,非出車禍不可。
李彥感慨萬千,跟個超人同居真是走運啊,只不知小七這次又要昏睡多久?
他以爲象上次一樣,小七控制身體後又要“失蹤”一段時間,沒想到立即就聽到了小七的聲音:什麼昏睡多久?我幹嘛要昏睡?……記住我們只有四個小時,明天一大早警察就會清醒。
李彥嚇了一大跳:你……你……你怎麼沒昏迷?
小七:誰說我要昏迷?
李彥:那天打架之後你不是昏了?
小七哦了一聲:那天我不是昏迷,是在想一些問題。
李彥:問題?
小七:嗯,爲什麼我會被這個身體拋出去的問題。
李彥眨眨眼睛:明白了,你的結論是你只可以控制這個身體兩分鐘?
小七:對,一天之內只有兩分鐘。所以從今以後,我們必須非常合理地使用這兩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