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是被拐來的,從小就知道自己以後會和我後媽走一樣的路,可依然認認真真的過一天,愛護自己身邊的一切,比我懂太多的事,可我卻把她的好心都當成驢肝肺,我也終於知道我煩躁的時候,她爲什麼總是纏着我了。原來她是想讓我高興,可我呢?卻因爲越來越想欺負她,厭惡她。
她在日記上寫着,她沒有多難過,只是想讓我好,但現在想來,她當時不知道得有多難過。
看着她小學的日記,我長出了一口氣,眼淚不住地往下流,直到這個時候,我這個做哥哥纔算是瞭解我妹,她是一個多麼善良懂事的女孩吧!
我這個做哥哥實在太失敗了。
而再看剩下的兩本“萌萌的日記”,我沒有了看的勇氣。
因爲小學的三年時間,只寫了一本日記,那初中的兩年不到,卻寫了整整兩本,可以想象這幾天她的內心世界得是什麼樣的,多麼的痛苦,後媽已經給我說了,我妹在11歲的時候,他們公司的一個經理就已經讓我妹去接客,賣處了,那種折磨,可想而知。
還有我做的那麼多蠢事,我妹不知道受到了多大的傷害,她那麼可憐,我真的不敢往下看了。
在臨走的時候,她的內心肯定痛苦到了一種極點,這點從她在寫字檯上寫的字就能看出來,她是多麼喜歡我能看到她寫的,她真的不想走,她真的愛我,想和我永遠在一起。
可我卻一直墮落,哪怕到最後一個還是沒有絲毫的意識到我妹的離開到底是怎麼樣的悲劇。
雖然我妹的命運可能是被我後媽公司那羣雜碎給控制了,但我妹能那麼可憐,絕對有我絕大多數的責任,如果我聰明一些,絕對不會出現現在的事情。
我可以說是一個有罪的人,我沒有資格看我妹的日記,沒有資格看她真實的內心世界,沒有資格看她受那麼多罪,只有我贖罪了,我纔有資格!
於是,我做了一個決定,現在我不看這兩本日記了,等我把最贖完,我再回來看吧!
因爲那樣,我纔有了資格,而且日記裡絕對不一定全部是痛苦,一定還有我妹高興的事情,我必須要在我贖完罪再看。到時候沒準還可以給我妹一起看呢!
而且看完了這些,我更加確定我妹是喜
歡我的,一個那麼愛我的人,我必須要把她給救出來!必須救出來!!
她現在絕對是最需要我的時候!
接着,我就把這三本日記,重新放進了寫字檯的抽屜裡,我能想的到,我妹在臨走之前把她放進抽屜裡的情形,更能知道,她到底有多麼的愛我,不捨得我,希望我能看到她念想了好多年的東西。
妹妹,你寫的我看到了,我現在就去找你!
我想告訴你,你這個混蛋哥哥,愛你,就和你愛我一樣!
讓哥哥帶你回來吧!咱們一起回憶過往的點點滴滴!!
有了決議,放下我妹的日記本以後,我就不再猶豫,現在想救我妹,必須得有一個詳細的計劃,而且我必須要像刀疤男說的一樣,我必須冷靜冷靜。
我之前想的是去找秦勝,可不說秦勝有多麼可怕,只是我後媽和周浩所說的,我就知道把我妹控制的這家所謂的公司,也就是我後媽上班的太子集團到底有多麼的可怕,從我後媽以前說的,我就知道這個太子集團,在全國都有連鎖店,表面上是合法經營,可背地裡卻幹着不可告人的勾當。
他們那麼正規的企業,卻冒着風險去這種勾當,則說明,對於這一行,他們非常的小心,搶走他們賺錢的人,下場絕對會很悽慘,而且我可以斷定,我妹以前不是小姐的女兒,她就是被拐的,我去搶走我妹,絕對是觸動他們的逆鱗。
除非有很多很多的錢,這一行,我已經算是很瞭解,除了那些自願賣的小姐不算,那種拐來當小姐的女孩,想贖身,恐怕沒有個一百萬,兩百萬都不可能,畢竟姿色稍微好點的一天都能好幾千,在她們徹底老了以後創造的價格可是非常大的,沒有個一百萬,兩百萬,根本想都不要想更何況,我妹是他們列入培養計劃的,而且我妹還那麼小,價值只能更高,可我上哪裡弄那麼多錢?所以用錢贖我妹幾乎不可能,就只能去把我妹給救出來。
不過我救了我妹,他們絕對不會饒了我!
從秦勝只是給劉夢婷說了一句話,就把她搞定,周浩只是給他爸爸說了秦勝的名字,他爸爸就嚇得臉色慘白就能看出來,這個太子集團,有多麼的可怕!!
如果我不小心一些,我不僅救不出我妹,我的下場也會很
悽慘,甚至會連累我妹,我後媽!!
所以,我必須得冷靜,再冷靜!想出好法子,去救我妹!
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帶任何人,只有我一個,這樣就算是出事了,那也頂多是我一個人遭殃。
然後,我去找秦勝通過他找到我妹,接着想辦法把我妹給救出來!
不過現在最棘手的是該怎麼去找接觸秦勝,這個人太可怕,我如果直接去,他一定會立馬就發現我的蹤跡,到時候我一定會完蛋。
他知道我和我妹的關係,也肯定知道我會救她,他一定會阻止我,以他那兇狠的手段,我一定會完。
所以,我不能直接去找秦勝,而是跟蹤他,立馬他的蹤跡來找我妹。
從周浩所說的,我就瞭解到,秦勝不只是打手,他還是太子集團的一個負責人,也可能是培養那些所謂的妓女,然後送到各個地方的。
只要跟着他,沒準就可以跟他到我妹所在的地方。就算不能,我也能摸清楚太子酒店,他們培訓人的其他地方,或許我可以從這裡知道我妹的蹤跡,總之,跟蹤秦勝,知道他的蹤跡,我或許就可以知道我妹的蹤跡。
一念至此,我就把我家裡都翻了一個遍,包括我後媽的屋裡,我想跟蹤秦勝,就必須有一個行動的工具,自行車不行,我需要一輛摩托車,頭盔和錢,這樣纔不易被他發現。
可這些都需要錢,可我找了半天,也就找到了四百塊錢,好像還是昨天晚上一個客人給我後媽的。
這些錢根本不可能夠!我只能另尋其他法,再說我不能在讓我後媽擔心了,況且她掙錢,更不容易,我不能再用她的錢,然後我就把錢放到了原來的枕頭下面。
接着,我看了好多遍我家這個破舊的屋子,然後躺在牀上,我回味着起了,我和我妹妹以前的點點滴滴。要走了,我得記住我的家,記住我和我妹的一切,當然還有我後媽的。
在下午差不多五點多,天幕暗下來的時候,我從回憶中醒來,再看着眼前熟悉的小屋和家,心裡默唸了一聲,再見,我就挎着包離開了!!
這一別可能是永遠,不管是誰,希望你們能安好,包括我這個家!!
我輕嘆一聲,走出了家門,就再也沒有回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