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分家,是分戶。賈張氏是賈東旭的母親,賈東旭有贍養母親的責任與義務,所以該她得撫卹金,我一分都不會要;而我和賈東旭的夫妻關係,隨着他的死亡,也就結束了。那麼我和賈張氏就更沒關係了!讓兩個沒有關係的人住一塊,不太合理吧?”歐萌萌從從容容的解釋了一下,順便問道,“而且現在有前兒媳婦供養前婆婆的法律規定嗎?”
大家住嘴了,這個法律上真沒有這個,但是約定俗成裡,兒媳婦在丈夫死後,對婆婆不是該當成自己親媽一樣對待嗎?報紙上天天表揚好兒媳,這不是應該的嗎?
但馬上,他們就明白了,就是因爲沒有這個義務,報上,廣播纔要表揚,這就是呼籲!我們法律肯定不能規定的,但我能號召你來學。
但人家說了,她不是不養婆婆,而是她沒有義務照顧婆婆。就算她頂職了,法律都沒法強制她去照顧婆婆。更何況她說了,她自己出去找工作,撫卹金該婆婆的,她一分也不會要。這哪哪,其實都是說得過去的。
“那房子呢,你們家只有一間房吧?分戶,你和婆婆分開,房子怎麼辦?你不至於趕婆婆出去吧?廠裡可不能再給你們分房子。”李副廠長管後勤,房子也在後勤一塊,自然要問的。當然,也是一種威脅。
“那我出租金,您隨便安排個地方,我帶着孩子搬走。等我找到工作,再去租房子,不佔軋鋼廠的地方。”歐萌萌點頭,這個很重要。主要是,賈家那小破屋,真的,兩輩子她都沒住過。也不想住!
“所以,你的要求很簡單,一,保留工作指標給你長子;二,和前婆婆賈張氏分戶。”楊廠長總結了一下,但態度也不好。他也有媽,想到自己若是早死,親媽就這麼被媳婦嫌棄,想想都氣悶了。
“對!”歐萌萌點頭,坐下,隨手拿了桌上信箋,把擬了一個協議,又抄了兩份一式三份,自己在乙方處簽了字。把協議再遞給了楊廠長。
“你前婆婆還沒簽。”楊廠長看了眼,點點頭,知道丙方是前婆婆賈張氏。
“她若不答應,那我就回鄉下了,老賈家的孩子都歸她,包括肚子裡的這個,生了,就給她送回來。”歐萌萌淺笑了一下。
她又不是真的秦淮如,她現在淨身出戶,婆家還真的拿她沒轍。最多罵她不是東西,不像個當媽的,不管孩子。可是,卻沒人說她錯了。
這種困難時期,她死了丈夫,讓一個弱女子擔起婆婆和三個孩子,也太過殘忍。所以她什麼都不要,把老賈家孩子全給婆婆,這也的確是說得過去的。只當是把該給她的撫卹全給了婆婆,讓婆婆照顧孩子。我也算對得起你們老賈家了。
楊廠長點頭,現在她只是不要婆婆,但自己養孩子,而且也分給婆婆撫卹金了。只是不想和婆婆一塊了。這麼一想,好像也不是那麼的不能接受。自己簽字,並給了馮主任。
馮主任看看,“字不錯,看來自學得很好啊。”
楊廠長怔了一下,看看協議,一式三份,沒用印藍紙,就是手抄的,那手鋼筆字飄逸俊秀,當然第一張顯得生澀了一點,顯然是不慣鋼筆。但就算這手字,只怕也是練了多年的。而且寫的都是繁體,六十年代爲了掃盲,流行了一段超簡體,和揚州花碼似的,就是爲了讓文盲迅速的脫離文盲的範疇。能寫這麼規正的繁體,在座的,說實話,一個都沒有。像馮主任,估計都認不全,只能連蒙帶猜。還有就是,寫這種協議也是有規範的,光字好有什麼用,條條款款,她寫的可是清清楚楚,現在楊廠長都覺得,這是人才啊。比自己秘書只怕都強些。
不過,楊廠長還是老派人,這會子可不能轉移焦點。只是點點頭,算附和了馮主任的話。
“小秦同志,你會寫毛筆字嗎?”馮主任纔不管楊廠長怎麼想呢,看他也點頭了,他又心頭火熱起來。這是多麼好的婦女幹部人選啊,懂政策,有文化,成分好。至於說不想要婆婆,這個、這個,也說得過去。婆婆又不是媽,她又沒說不要孩子。
“會。”歐萌萌覺得自己在賈府當老太太也是有作用的,至少一、二十年裡每天讀書寫字,幫着賈家族學出考題,她的繁體就是這麼練出來的,所以剛拿到鋼筆,都覺得哪哪的不順手。
“能寫幾個字看看嗎?”馮主任忙站起,都不用她答應,直接就叫人去拿紙張,筆墨了。這會廠區的公告都是宣傳科手寫。好事用紅紙,處罰用白紙。人家都有全套的。不一會兒,就送了過來。
“寫什麼?”歐萌萌擡頭看着他,多展示,就能表現她的素質,表明她堅定的與婆婆分戶,那根本就不是她的錯。
“把這個協議用毛筆抄一份。”馮主任讓人拿了大張紙,還有筆墨。
歐萌萌也不嫌他們筆墨太差了,想想,“一般館閣體可以吧?”
“可以。”馮主任怔了一下,管格體是什麼?(不是錯字,軍·管幹部這會子程度不高。)
歐萌萌把紙鋪桌上,下面問人要了個厚紙板,也不用折格子了,甚至沒看那協議,直接擡筆就寫,不到一分鐘,一張放大版的協議方方正正的在一張大白紙上,楊廠長和李副廠長看看那張大紙,再看看下面鋼筆字,他自詡文化人,看那字,他也不敢說自己比她寫得好了。
“先簽字,蓋章。”馮主任也簽上字,蓋上了軍管會的章,楊廠長默默的蓋上了厂部章。包括在大字報上也簽字蓋章,他知道馮主任的意思,這是要貼在厂部的,表明這事的不容更改。
正在這時,外頭傳來呼號聲,“東旭我的兒……”
歐萌萌都不禁擡頭看看廠辦的大掛鐘,看來,易中海工作能力不行啊,勸了這麼半天,才把賈張氏給勸過來。想用婆婆來壓制她,讓她接受條件,真是傻,自己若是談條件,當然是得讓賈張氏衝前頭,但自己不是,她要解脫,她能讓他們這糟蹋一生,自己又不傻。不過這個易中海什麼意思?一個八級工,不想着琢磨技術,摻和人家家事幹什麼?
對於分家這個,相信很多朋友只會覺得爽,不會覺得合理,因爲約定俗成裡,包括現在,我的朋友們也接受不了丈夫死後,妻子與婆家完全沒關係的說法。而事實就是,就和離婚是一樣的,你們夫妻的關係不存在之後,你丈夫的父母,親屬,跟你完全一點關係也沒了。他們只是你孩子的爺爺奶奶,姑姑叔叔。當然,之前說了,法律就是道德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