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子鑫要求大家一定要把工作做細、做紮實了,重大情況可以直接上報指揮部,無須通過常規手續逐層上報,這樣可以更加快速反應和處理一些事情。《》 .
這是肖子鑫在昨天晚上的通報會上說的,大家默默點頭,參加會議的除了中層幹部,還有許多骨幹力量……
“就這樣,大家回去以後,要把縣裡的有關政策跟調查人員講清楚!”
“所有的前因後果都要去考慮,蛛絲馬跡不能放過!”
“也只有這樣,纔有可能查出這個人中之獸!”
肖子鑫到大國縣之後,尤其是兼任副常務縣長之後,他在縣『政府』大樓緊挨着縣長程紹林有一個套間大辦公室,裡面除了老闆臺、書架、寬大的海綿牀之外,其他設施和擺設也是一應俱全,分管政法部門和農業……要按現在的官場遊戲規則,他完全可以在那裡養尊處優,聽聽彙報,做做報告,下下指示……
即使是發生了眼下這一連串的大案要案,他也完全可以在那裡裝『逼』,即使是下來,到現場也可以僅僅是下馬走一圈,喊喊話,然後回去繼續修身養『性』。
一切都合乎邏輯和黨政幹部要求,只要他不養——呃,不,即使是他養幾個情人小三也不是什麼問題,大家在下面苦幹,他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在辦公室裡跟不同女人談“工作”。
可是,肖子鑫從來沒有想過要這麼幹!
滿打滿算,他到了大國縣之後由於種種原因,他一直在第一線參與直接指揮破案,縣『政府』辦公室他幾乎沒怎麼去,沒時間在裡面好好體驗享受一下,回縣開會也是回縣公安局辦公室。
他是農民的兒子,他的身上至今依然保留着父親的良心和血『液』,不敢輕易放鬆和放縱自己……
要想享受,要想當個太平官,也得在把大國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老百姓關心的事情和希望過太平日子的問題基本擺平、解決之後。是人,特別是他們這些當官吊大的人,好不容易當了全縣數一數二的“大官”,憑什麼不去享受而非要跑一線跟大家一起遭罪呢??
肖子鑫就是肖子鑫,所以,他不僅自己嚴格要求,對他手下的人也同樣要求嚴格,大家心裡非常服,也因此更加願意跟他一起幹活,他指哪大家就打哪,決不含糊啊!
依林河鎮公安分局刑警中隊副中隊長張建華帶領偵查員們一村一屯地深入調查,重點尋找“4.19”案的第一作案現場。再從第一現場或附近篩選可疑對象……大海撈針,大海撈針!至中午時分,他們還真從這“大海”裡撈到了一個最令他們感興趣的“針”!
據鎮內兩個開長途大卡車的司機反映:4月19日午夜前大約23點左右,他們在大國縣通往依林河老道的小冰涼溝一帶曾經看見過於秋香的車往依林河方向行駛……
張建華眼睛一亮,壓抑住內心突然升起的一陣陣激動,問:
“你仔細說說,咋回事兒?”
“仔細說說?你問他,他當時還回頭瞅了呢!”
司機手指自己的助手,另一個就說:
“呵呵……當時我們從外地拉貨回來,快到頭道廟嶺村時正上嶺,這時有一輛出租車超過我們,我一看,綠『色』的小奧拓,再一瞅車牌號是xf43334,就跟我師傅說:哎!這不是小於子(於秋香)的車嗎?怎麼我看見是個男的開車?師傅就問:你看見準啦?我倆就伸頭往前看——”
“可那輛車開的很快,看樣子那男的開車手把很硬,不一會兒就跑得看不見影兒了……我敢肯定,當時開於秋香車的就是個大個子男的,就這麼回事兒。”
憑經驗,張建華感到這個“情況”不能輕易放過。經過一再動員和說服,讓他們再想想,把當時的情況儘量詳細地回想一下,全說出來。
“你們怎麼肯定是於秋香的車?”
“看車號啊!我和她住過鄰居,在依林河誰不認識誰呀?”
“你剛纔說,開車的是個男的?”
“沒錯!我敢拿腦袋擔保——肯定是個男的開車!”
“那男的你們認不認識?”
“不認識,”二人搖頭,又補充說,“沒看清,當時他們的車‘嗖’一聲就從旁邊擠過去了,等我發現是小於子的車時,只看見一晃是個男的開車,俺倆再看時,只看到了她的車屁股,我們車的大燈晃着,那車號我記得巴巴的(意即相當準確)!”
張建華想了想,又問:“那男的個兒有多高?”
“挺高!”
“能有一米幾?”
“沒看清,至少也得一米八左右吧?”
“那你們看沒看見於秋香呢?”
“小於子?當時好象在副駕駛座上坐着吧……”
“對,是在副駕駛座上!”師傅點頭。
張建華暗想,如果他們倆個講的情況屬實,那就說明當時很可能於秋香已經遇害!“你們再想想,過了頭道廟嶺以後,再看沒看見他們的車呢?那輛車奔哪去了?回依林河?”
二人想都沒想,使勁搖頭:
“沒有!沒有!”
再問,他們就什麼也不知道了,一再聲稱這個事與他們無關,他們只是爲警方破案提供個情況。他們認爲:如果那晚看到那個男的真是殺害於秋香的兇手,那麼這個兇手專拿司機——尤其是女司機開刀,太他媽不是東西不仗義了……
張建華中隊長感到事關重大,不敢怠慢,立即掏出手機向局長黃如林彙報了。黃如林一聽,也覺得這個情況很重要,迅速向肖子鑫、姜同軍進行了彙報。當時,肖子鑫、姜同軍二人正爲幾天來沒有新的進展而暗暗着急!一聽說這個情況,馬上引起他們的高度重視。
經過緊急研究,決定立即讓張建華他們一組火速前往頭道廟嶺一帶走訪調查當地羣衆,查找第一現場!既然那兩個開大卡車的司機如此肯定他們那天晚上看見的就是於秋香的車,而且一過廟嶺就不見了,那麼第一現場也極可能就在頭道廟嶺到依林河之間的山上……
無巧不成書。這一命令剛剛發出,很快又有一條重要線索反饋上來——
走訪調查鎮內司機的另一組偵查員,也『摸』到了一個很有價值的情況。據一開半截子車的司機說,3月19號下午3點半左右,他開車路過鎮內一道口時,險些與一搶道的出租車正面撞上!當時是他這邊綠燈,那人是紅燈,本來正常應該是他的車先過——
可是那個開出租車的司機根本不看交通燈也不管交通規則,從鎮裡出來開得飛快,橫衝直撞,到了路口也不減速避讓,猛一打舵“嗖”一下就從他的半截子車前衝過去了!他氣得大罵,想跟那個司機理論理論,可那輛車根本沒停,呼呼地一勁朝前開,他在後面追了一陣沒追上,就算了……
偵查員楊振宇、於壽濤問:“你看見車號沒有?”
“看見啦!xx43334!綠『色』小奧拓,是小於子的車,一個男的開的!”
“男的?”
“是啊!當時我還尋思等着找他算帳呢,這不後來聽說於秋香的車就出事了……”
楊振宇:“你再想想,那男的個多高,長得什麼樣?”
“靠——個挺大的,自由頭,長方臉,挺黑!”
“這個人如果你再看到,能不能認出來?”
說起那天的事,半截子司機還心氣難平:“能!扒了他皮我能認出他骨頭來!”
於壽濤:“那好,一旦發現這個人,你馬上向我們報告!”
說着他們給了他一個電話號碼,那人接過看了看,點頭:
“行!”
所有上述反映的情況,可以肯定地說都與“4.19”案件有着重要關聯!
這是迄今爲至,偵查員們『摸』上來的最爲重要的兩條信息……
肖子鑫和指揮部決定緊緊抓住這兩條線索咬住不放,一查到底,一定要徹底揭開隱藏在“4.19”案件後面的重重謎團,還依林河地區乃至大國縣一個清明的世界。一些部署隨之做出調整,兩個重點:一是循線迅速查清4月19日晚那輛出現在頭道廟嶺的出租車去向,追查那個可疑高個子男人的真實身份及住址;二是派專人沿途尋找有疑點的第一作案現場……其他工作繼續進行。
四月中下旬的長長角區,山山嶺嶺積攢了一個嚴冬的冰雪已經開始融化,除了陰坡和深谷外,登高遠望,陽坡已是森林吐綠,春暖花開,草長蔦飛的時節。隨着厚厚積雪的融化,各種被掩埋的物體也逐漸暴『露』出來,然而,要想在一個地域廣袤毫無具體目標的環境裡找到偵查員們所關心的第一作案現場,查清罪犯的真實身份及住址仍然並非輕而易舉之事。這裡需要毅志,更需要智慧和耐心……
第二天,經過正確判斷和一次次尋找,依林河公安分局楊振宇、邢京偉、潘金明、於壽濤等偵查員們終於在距鎮西十多裡的小山地區附近發現了一個白『色』的物體……
有人發出驚喜的呼喊:
“哎哎哎!快來看——這是什麼?!”
最先發現東西的人這一喊不要緊,大家迅速從四面八方跑過來。那是一個白『色』的『乳』罩,懸掛在草叢裡,具體位置是大國縣通往依林河鎮老道與新道相交中間百米的樹棵子旁。有人想用一根草棍把它挑起來仔細看看,立刻被有經驗的楊振宇制止:
“哎別動別動!等縣技術科的同志來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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