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課:拐賣婦嬰、販.毒搶砸、鐵拳重典、堅決鎮壓
鶴弟的悟性越來越好了,更愛學習與讀書了。沒事的時候,常到鴻哥的書架找書看。許多東西,一點就透了。
“‘拐賣婦嬰’指的是拐賣婦女兒及小孩兒。‘販.毒’就是販賣毒品的意思,是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一種罪行。’重典’是中國古代法家思想之一,指運用嚴酷的法律手段治理國家。”鶴弟說得有板有眼。
“不錯,課就不必講了。”鴻哥說。
“看剪報?”
“耶斯!”
鶴弟看鴻哥文章——
假如廢止死刑
近幾年來,在中國的大地上,有一種觀點甚囂塵上:死刑的廢止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必然結果,是不可逆的歷史趨勢;死刑的廢止是世界性潮流,任何國家都不可能自外於這法治文明的浩蕩潮流;死刑制度的存在,缺乏可靠的道義基礎。
筆者不以爲然。一是目前在中國談廢至死刑制度爲時太早;二是死刑制度與文明沒有必然的聯繫。
死刑的存廢之爭是一個叫貝卡利亞的意大利人挑起的。1764年他寫了一書《論犯罪與刑罰》,其中一個觀點是:“在一個組織優良的社會裡,死刑是否真的有益和公正?人們可以憑藉怎麼的權利來殺死自己的同類呢?”又說:“體現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惡並懲罰謀殺行爲,而自己卻在做這種事情;它阻止公民去做殺人犯,卻安排一個共公的殺人犯。我認爲這是一種荒謬的現象。”
貝卡利亞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對。大哲學家康德的反駁最具代表性:“假定有一個公民社會,經過它所有成員的同意,決定解散這個社會,並假定這些人是住在一個海島上,決定彼此分開散居到世界各地,可是,如果監獄裡還有最後一個謀殺犯,也應該處死他以後,才執行他們解散這個社會。應該這樣做的原因是讓每一個人都可以認識到自己言行有應得的報應,也認認識到不應該把有血債的人留給人民。如果不這樣做,他們將被認爲是參與了這次謀殺,是對正義的公開違反。”
康德的論述有點囉嗦 ,但意思清楚,思想深刻。如果讓我選擇,我將毫不猶豫地站在康德一邊。
殺人是判明一個社會是否文明的標準嗎?不是,絕對不是。在我看來,文明的社會特點之一是殺該殺之人,而不殺不該殺之人。人頭不像韭菜,割掉還能長出來。因此,少殺慎殺是必要的,但不殺是絕對不行的。“二王”不殺行嗎?白寶山不殺行嗎?鹿憲州不殺行嗎?張君不殺行嗎?馬家爵不殺行嗎?這些人血債累累,他們殺個人輕鬆得如拔蘿蔔。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惡魔,非殺不可!
馬加爵在雲南大學鼎鑫學生公寓與其同學邵瑞傑、楊開紅、龔博等人爲瑣事爭執,他認爲自己在學校名聲受到詆譭,都是這三人所賜,於是想把他們弄死。因擔心同宿舍的唐學李妨礙其作案,索性一起整死。馬加爵購買了鐵錘,並製作了假身份證,到*****購買車票。2004年2月13日至15日,馬加爵採取用鐵錘打擊頭部的同一犯罪手段,先後將4名同學逐一殺死,並將被害人屍體藏於衣櫃內。馬加爵2月15日出逃,3月15日被抓,4月24日被執行槍斃,結束了22歲短暫而可悲、可恥的的一生。
不槍斃馬加爵該如何處理呢?——只能是終生監禁。
22歲的馬加爵再活40年應該沒什麼問題。每年監禁他的費用得花多少錢呢?有法律專家已經算出,大約百萬元。我們估且算每年50萬元,40年就是兩千萬元。能建100所希望小學,至少可以讓1萬個失學的孩子讀書……
也許有人會說,這事不能算經濟帳。好,暫且不算經濟帳,可誰能保證馬加爵不會殺死同監獄裡的人呢?白寶山就是在獄中殺死兩位獄友的。也許有人會說,永遠關他單間。他要是逃了呢?這也是有可能的。鹿憲州就是一個被判死緩的罪犯,出逃後瘋狂作案,殺人搶運鈔車,猖狂到了極點。北京警方爲了抓住他,人力物力精力難以估量。如果,鹿憲州當時就槍斃了,後邊的麻煩事全都沒有了。不該死的好人,也會好好地活着。
俄羅斯人亞歷山大·皮丘什金,被檢方指控從1992年至2006年的14年間共謀殺52人,可他自己堅稱殺害了63人。我更堅信他殺了63人。因爲他每殺一個人,就會在國際象棋的棋盤的格子上做上標記,他的目標是殺死64人,將棋盤的格子填滿。由於俄羅斯已經取消死刑,就是這樣一個殺人惡魔,也只能讓他活着。受害人家屬咬牙切齒,恨不能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可最終他們只能望“獄”興嘆,皮丘什金像寶貝似地被“保護”起來。
有些人,總覺得死刑是不人道的,是對死刑犯人權的侵犯。那麼,我不僅要問:法律應該保護極少數惡人的人權,還是保護多數好人的人權?因爲被殺的人,總是比殺人犯要多得多。人都有人性的一面與獸性的一面。“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這是人典型的獸性一面。如果廢止死刑,就會鼓勵人的獸性大發。至少,在眼下中國是這樣。
“刑不上大夫”,不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好!“廢止死刑”就是立法不公。
放下一句狠話:在中國至少500年內不能廢止死刑。
“鴻哥,文章寫得很有勁兒,我贊同你的觀點!”鶴弟豎起了大拇指。